2025年12月5日,新華社發文劍指“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企業宣傳亂象,提及某品牌手機在海報推廣當中,用顯眼大字高調標注“逆光之王”,卻在偏僻角落里用一行小字注解:“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拿設計目標當產品事實宣傳,質問商家的膽量為何這么大。
雖未直接提及品牌名稱,但字里行間的指向性引發輿論聚焦小米。
這場爭議的核心,源于小米17 Pro的“逆光之王”宣傳,海報以醒目大字凸顯該賣點,卻在角落用小字標注“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被質疑涉嫌違反廣告法中的絕對化用語規定,更涉嫌誤導消費者。
事實上,小米的“小字營銷”并非個例。網友此前陸續扒出多項類似宣傳:“地表最快四門量產車”實為目標而非實測結果,小米SU7的零百加速數據不含起步時間,所謂“超強鋼”僅是項目名稱。
這些宣傳均以奪目大字制造記憶點,卻用隱蔽小字規避責任,本質是通過文字游戲模糊產品實際功能與宣傳的差距。
更值得關注的是品牌方的回應態度,今年10月25日,雷軍在微博分享小米YU7冬季測試“雙第一”的消息時,有網友在評論區留言“有沒有小字”,雷軍僅以狗頭表情包回應。
這種看似幽默的互動,非但未能化解爭議,反而被詬病為“自殺式公關”,進一步加劇了公眾對品牌的質疑。
官媒的點名批評,實則是對行業亂象的警示。在流量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品牌宣傳應堅守誠信底線,以真實性能和透明信息獲得消費者認可。
靠“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的小把戲短期或許能博取關注,但長期來看,這種透支品牌好感的行為終將得不償失。品牌唯有回歸產品本身,才能贏得消費者信任。@廣告案例精選
![]()
![]()
![]()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