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編輯|麥麥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禍。
昔日“頂流”吳亦凡涼透,但并不代表風波平息!
從都美竹深夜爆料掀起輿論風暴,到“選妃、未成年、百萬封口費”等丑聞輪番炸穿娛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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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的塌房史早就不是簡單的“明星失德”,而是一堂人人該看的“法治”公開課。
如今,被判入獄不過是冰山一角。
近期,法院再度出手,吳亦凡又一次迎來噩耗,就連他的表哥都慘遭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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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驚雷炸響!都美竹撕開遮羞布
遙想當年,EXO這個團體一橫空出世就火遍中韓兩國。
而作為最早回國發(fā)展的吳亦凡,更是直接站在了流量之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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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頂奢代言、時尚雜志、影視資源,接到手軟。
然而2021年,20歲女生都美竹卻突然憑一紙控訴,將這位“巨星”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故事還要從2020年說起,彼時還在備考大學的都美竹,是吳亦凡的忠實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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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她突然接到吳亦凡經(jīng)紀人的電話,被告知“在選MV女演員,讓她去試鏡”。
彼時的都美竹還沉浸在見偶像的美好幻想中,殊不知早已成了對方的“獵物”。
“他用簽約MV女主的名義騙我去聚會,灌醉后發(fā)生關系”
“手機被統(tǒng)一收走,像待選商品一樣被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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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字泣血的控訴里,20歲的都美竹把吳亦凡光鮮外表下的齷齪公之于眾。
彼時的吳亦凡,還是手握LV、蘭蔻等頂奢代言,微博粉絲破億的“頂流男神”。
輿論曝光后,粉絲們第一時間炸鍋,用“造謠、想紅想瘋了”的評論把都美竹一次又一次地罵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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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面對來勢洶洶的謾罵,都美竹并沒有選擇退縮,而是繼續(xù)選擇曝光。
她緊接著接受專訪,拋出更多驚人的細節(jié):
吳亦凡團隊會通過粉絲后援會、已受害女孩“介紹”等方式,專門篩選年輕漂亮的女生,甚至把未成年女孩列為“目標”。
聚會時必灌酒,結束后留下“看得上”的女孩,第二天就用名牌包、轉賬等方式封口,新鮮感過了就徹底冷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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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番的爆料讓輿論徹底動搖,越來越多匿名女孩站出來私信都美竹,說自己有著相同的遭遇。
甚至有絕大部分“受害女孩”,被騙時還未滿18歲。
一旦和未成年扯上關系,那吳亦凡的罪名就不僅僅是“誘騙”這么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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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吳亦凡團隊的應對卻堪稱“自殺式操作”。
工作室連發(fā)三條聲明,否認“灌醉、選妃”,甚至公開打假都美竹的爆料。
緊接著,轉折發(fā)生在吳亦凡母親吳秀琴的報警行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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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為能以“敲詐勒索”把都美竹送進去,卻沒想到警方的調查成了兒子的“罪證收集器”。
本想扳回一局,沒成想?yún)s親手把兒子送進了監(jiān)獄。
7月31日,警方正式宣布:吳亦凡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
不過,刑事拘留只是開始,隨著警方深入調查,吳亦凡的“罪惡版圖”越來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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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跌落神壇、鋃鐺入獄
德不配位,必有災殃;法不容情,違者必懲。
當都美竹的指控引發(fā)輿論爭議后,吳亦凡的母親吳秀琴,非但沒有讓兒子主動認錯,反而選擇報警,試圖扭轉局面。
只可惜,她忘記了警察只會站在正義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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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選妃”并非夸張說法,他的團隊有一套成熟的篩選流程:
先由核心粉絲群負責人物色目標,以“見偶像、參與MV拍攝”為誘餌,要求女孩發(fā)送無濾鏡照片和年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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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未成年女孩會被特別標注。
聚會地點固定在吳亦凡的高檔公寓,進門先收手機,避免錄音錄像。
桌上擺滿了洋酒,不喝酒就被視為“不給面子”,很多女孩就這樣在醉酒狀態(tài)下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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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受害者爆料,吳亦凡會把女孩的照片存在手機里,和團隊成員像“挑商品”一樣討論,還炫耀“未成年更單純好控制”。
這些細節(jié)被警方一一核實,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徹底推翻了吳亦凡此前稱“自愿交往”的謊言。
頂流光環(huán)碎了一地,商業(yè)合作方的解約潮來得比誰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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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吳亦凡陷入輿論開始,各大資本、品牌方陸續(xù)發(fā)布解約聲明。
曾經(jīng)擠破頭想和他合作的品牌方,此刻都像躲避瘟疫一樣劃清界限。
粉絲群體也開始分裂,理智粉紛紛脫粉道歉,極端粉卻仍在叫囂“哥哥是被陷害的”,甚至揚言“湊錢救他”。
這些荒唐的追星行為,也被官媒痛批“三觀盡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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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5日,北京朝陽區(qū)人民法院的一審正式宣判:
吳亦凡因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
因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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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判決結果時,吳亦凡當庭情緒失控,提出上訴。
他的團隊還試圖炒作“外籍人士特殊待遇”,結果卻被法律狠狠打臉:
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外國人在華犯罪,除享有外交特權外,一律適用中國法律。
最終,法院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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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頂流吳亦凡,就這樣徹底跌落神壇,再無法翻身。
本以為入獄13年附加驅逐出境,已是吳亦凡人生的“至暗時刻”。
可誰能想到,四年后,法院的再次出手,又給了他一記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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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余震不斷、咎由自取
誰都以為13年牢獄是吳亦凡的終點,沒想到四年后的一則法院公告,再次揭開了他身后的爛攤子。
11月28日,“法院向吳亦凡經(jīng)紀公司追繳訴訟費3.8萬元”的消息,再次引起外界廣泛關注。
而法定代表人吳林,也被依法限制高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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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吳林不是別人,正是吳亦凡的親表哥,也是一手幫他搭建商業(yè)帝國的“幕后操盤手”。
3.8萬元,這個數(shù)字放在吳亦凡巔峰時期,連他一頓飯錢都不夠。
當年他接一條商業(yè)推廣就賺數(shù)百萬,代言費動輒過億。
可如今卻連訴訟費都賴賬,反差大到讓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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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法院早在9月份就已立案追繳,給了凡世傳媒足夠的履行時間。
可公司一直置之不理,直到11月份被法院出手“限高”才慌了神。
這紙限消令意味著,吳林再也不能坐飛機、高鐵一等座,不能入住星級酒店,不能購買不動產(chǎn)。
甚至連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都被禁止,徹底從業(yè)內大佬淪為“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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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吳亦凡入獄,這家公司徹底失去造血能力。
如今的凡世傳媒,早已被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和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參保人數(shù)只剩2人,連辦公地址都成了“失聯(lián)狀態(tài)”。
網(wǎng)友的評論一針見血“以前是吳亦凡帶表哥飛,現(xiàn)在是表哥被吳亦凡拖下水”。
該稅的沒稅,不該睡的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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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連訴訟費都不交,落得個限高下場,也算是“咎由自取”了。
法律面前沒有特殊公民,無論是明星還是其親屬,只要觸碰紅線,終將被釘在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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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尾: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如今,吳亦凡的名字早已被打上“劣勢藝人”的標簽。
提起他,都是唯恐避之不及。
從昔日頂流到如今人人喊打的“階下囚”,只能說“不作就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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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大家有什么想說的呢?
信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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