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優化交通組織,提高通行效率,切實保障吉首市芙蓉學校、第四幼兒園學生上下學出行安全,緩解校園周邊高峰擁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實地調研,決定對芙蓉學校周邊路段實施部分機動車單向通行措施,現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實施時間
本通告所指單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僅在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執行,非高峰時段該路段恢復正常通行,具體時間劃分如下:
早高峰時段:每周一至周五7:00-9:00
晚高峰時段:每周一至周四16:30-18:30
每周五 :15:30-18:30
正式施行日期:2025年12月8日起,長期執行(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如有調整將另行通告。
通行規則
本通告所標示的高峰時段內,所有機動車輛(不含兩輪摩托車、兩輪電動自行車)需嚴格按照以下規則通行:
1、濱江路部分路段,即文心路與濱江路交叉路口至大坡垅路與金坪路交叉路口路段,實行從北往南方向的單向通行,嚴禁從南往北方向通行;
2、第四幼兒園外路段,車輛只能從文心路方向進入,然后經過濱江路芙蓉學校外路段,至大坡垅路與金坪路交叉路口駛出,嚴禁車輛從文心路出口逆向駛出。
3、從大坡垅路、金坪路、濱江路(州經開區方向)方向來的車輛,在高峰時段內禁止逆向駛入芙蓉學校周邊路段。
單向通行線路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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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高峰時段內,核心管控路段及周邊交通信號燈將同步調整配時,同時設置臨時交通標志,安排交警人員現場疏導,請廣大駕駛員主動配合指揮,關注信號燈變化,切勿強行變道、加塞;
2、送學車輛在核心路段內請即停即走,不得長時間占道等候,避免影響后續車輛通行;
3、建議周邊居民及過往駕駛員提前熟悉單向通行規則,合理規劃出行路線,盡量避開高峰時段經行該區域;
校園周邊交通安全需要全社會共同守護,感謝廣大駕駛員的理解與支持。請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共同為學生營造安全、暢通的出行環境。
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來源:吉首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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