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有此理!荒唐之極!
當一份涉及3188萬元公共資金的政府采購公告,其評審小組成員名單竟直接照搬百度文庫《10000中國普通人名大全》的前五名——“張吉惟、林國瑞、林玟書、林雅南、江奕云”,連排序都分毫不差,這樣的操作早已超出“工作失誤”的范疇,堪稱對公共利益的公然褻瀆、對監管制度的極致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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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單位何在?審查人員何在?這樣一份漏洞百出的公告,是如何通過層層把關登上官方采購平臺的?要知道,政府采購的評審環節是守護公共資金安全的最后防線,評審專家的真實性與專業性直接決定了采購過程的公平公正。可竹溪縣住建局的這場“鬧劇”,讓五個子虛烏有的“幽靈評審”決定了數千萬元財政資金的去向,背后暴露的難道僅僅是代理公司的“業務失誤”?涉事住建局所謂的“監管、把關不力”,不過是輕描淡寫的搪塞之詞。更令人震驚的是,這并非孤例,該單位此前另一項3400萬元的采購項目,評審名單同樣源自這份人名大全,相同的代理機構、相同的造假手法,足以說明這不是偶然失誤,而是有恃無恐的習慣性違規。
中標供應商竹溪創拓勞務有限公司更顯詭異:從業人員僅1人、年度營收為0,卻標注資產超21億元,這樣的“奇葩數據”竟能通過資格審核,很難不讓人懷疑整個采購流程就是一場為特定對象量身定制的“合規表演”。從名單造假到企業資質存疑,每一個環節都充斥著明目張膽的欺騙,每一處漏洞都折射出權力監督的缺位。
這樣的行為造成的社會惡劣影響難以估量。它消耗的是政府公信力,讓公眾對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產生深層質疑;它破壞的是市場競爭秩序,讓合規經營的企業寒心;它挑戰的是法治底線,把“公開透明”的政務原則變成了可以隨意糊弄的形式主義。代理機構一句“工作人員小姑娘心急”的狡辯,更是把這種公然造假的傲慢與敷衍展現得淋漓盡致——當造假成本低到只需復制粘貼,當違規后果輕到只需一紙“終止程序”的通報,這樣的亂象如何能禁絕?
無需多余解釋,涉事人員必須依法嚴懲!根據《政府采購法》規定,提供虛假情況構成犯罪的應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也需依法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并給予行政處分。這場鬧劇絕不能止于終止項目、調查問責,必須深挖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權錢交易等深層問題,讓所有參與者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
公共資金不是“唐僧肉”,政務公示不是“走過場”,監管制度更不是“稻草人”。竹溪“幽靈評審”事件敲響了警鐘:唯有筑牢技術核驗的“防火墻”、壓實主體責任的“硬擔子”、高舉嚴懲重罰的“利劍”,讓造假者付出遠超收益的代價,才能杜絕此類“懶得認真造假”的荒唐鬧劇,才能讓公眾的信任不再被隨意消耗,讓公平正義真正以看得見的方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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