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高亞菲
繼“煙卡”“小馬卡”這些曾在中小學盛行的“社交利器”之后,兒童智能手表又逐漸成為中小學生的“社交硬通貨”。
一個兒童手表賬號,價值多少?據了解,主頁點贊超過50萬、擁有上百好友的“優質”賬號,在灰色市場中可售至500元。在家長們視為“安全區”的方寸表盤上,一套以好友數和點贊量為衡量標準的“社交匯率”正在孩子間形成,并催生了代練、刷贊與賬號租賃的地下產業。
兒童智能手表成為少年兒童社交手段的背后有著怎樣的邏輯?有哪些值得擔憂的傾向?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對此進行了相關采訪。
隱秘的“表盤社交”
不難看出,不管是曾經風靡的“煙卡”,還是如今對兒童智能手表集納“點贊”的迷戀追捧,其反映的本質是少年兒童對社交的渴望。
在某電商平臺小天才手表的旗艦店內,記者發現,熱銷第一位的是小天才Q系列、價格在599元左右的基礎款,銷售量顯示為10萬+。從售賣記錄可見,家長的評價多是“孩子很喜歡”。
殊不知,在高銷量的小天才手表的背后,隱藏著一條“社交鄙視鏈”:比誰的等級高、比誰的點贊多、比誰的積分多……“點贊數”“人氣值”等不同標簽,成為孩子們之間衡量社交地位的標準。更有甚者,由此衍生出一系列“灰色產業鏈”:加好友、刷點贊、買賣“高粉”賬號、賬號租賃等。
每天下午6點,放學到家的初中生陳梓洋不會立刻開始寫作業。他習慣性地抬起手腕,點開小天才手表的屏幕——屬于他的“社交升級”戰才剛剛開始。
“主頁的點贊數是我們圈里的‘硬通貨’。”在陳梓洋的好友列表中,幾位主頁點贊數過萬的“大佬”是眾人羨慕的對象。為了向“大佬”靠攏,他投入了大量時間。
小天才手表有一套復雜的點贊規則:11級以下每天可給同一個好友點5個贊,11-20級可點10個,21級以上可點20個,每個賬號每天最多收到3000個贊。賬號等級越高,每天能給別人點的贊就越多。為此,陳梓洋必須先“刷贊升級”。
“我列表里有200多個好友,每天要給盡可能多的人點贊,同時也在群里催大家給我回點。”陳梓洋描述,“全部點一圈,幾個小時就沒了。”為了提升效率,他研究了相關“技術”:將好友分批管理,優先確保與高等級好友的“點贊”往來。
除了虛擬的社交地位,手表積分還能帶來實實在在的“收益”。陳梓洋曾用積攢的積分在商城兌換了酷炫的表盤,這讓他在同學中很有面子。積分還能進行線下“交易”。“我同桌上次借數學作業給我‘參考’,我就給他發了個積分紅包當謝禮。”陳梓洋得意地說。
陳梓洋坦言,不停給好友點贊有時會讓他覺得疲憊,但當看到自己的等級在好友列表中不斷上升,那種被數字認可的滿足感,讓他難以停下。
法律邊界何在
兒童智能手表設計中的點贊和等級功能是否符合法律合規性?律師有明確看法。
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芳指出,小天才手表作為未成年人專用設備,其點贊與等級體系雖無明文禁止,但須嚴格遵循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特殊規定。
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四條及《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第四十二條,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誘導沉迷的服務,并應設置時間、權限等管理功能。手表通過虛擬榮譽與排名激勵用戶持續投入,已與“防沉迷”立法初衷相悖。
此外,該體系在行為模式上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第四十五條所禁止的“投票打榜”“刷量控評”相似,易助長攀比,可能被監管部門認定為違規行為。
“產品設計應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一個將兒童社交簡化為‘數字競賽’的功能,也未能充分考慮其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負面影響,未盡到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義務。”劉芳說。
面對兒童智能手表引發的灰產服務,根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及《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小天才公司作為平臺運營者負有主動監測、發現并處置賬號買賣、代刷點贊等灰產行為的法律義務,并應通過技術手段落實防沉迷等未成年人保護要求。
劉芳表示,若未履行上述義務,平臺可能面臨監管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若因監管不力導致未成年人財產或身心受損,平臺亦可能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補充責任。此外,劉芳提醒,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電商店鋪單方面發布的“僅限家長購買”“未成年人不售”等免責聲明,屬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責任的無效格式條款。該聲明無法改變其銷售高贊賬號行為本身的違法性。一旦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店鋪仍需承擔停止銷售、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電商平臺若未履行監管義務,亦可能承擔連帶責任。而未成年人參與賬號買賣、代刷點贊等行為,所涉民事合同需經監護人追認方有效,否則應返還財產;若造成損失,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家校社合力守護孩子“腕上安全”
如何讓兒童智能手表回歸本位,讓其成為真正守護孩子的“安全表”?受訪專家表示,需要監管部門、企業、家校進一步形成合力,推動行業規范發展。
從監管層面來看,強制性標準的出臺與落地是關鍵。2022年4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的國家標準《兒童手表》,覆蓋定位性能、電磁輻射、信息安全等關鍵指標;2024年3月,中國網絡安全產業聯盟組織制定的《兒童智能手表個人信息和權益保護指南》實施,進一步要求企業為家長提供應用安裝、社交控制等管理功能……
企業作為產品供給方,更需主動承擔責任。相關專家表示,企業應主動給智能手表“做減法”,除基礎功能外,不內置過度娛樂化應用,同時建立完善的內容審核機制,開啟不良信息過濾功能。
2025年10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條措施》的通知中明確規定:規范管理學生帶入學校的智能終端產品,嚴禁將手機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北京第二實驗小學懷柔分校德育副校長邢桂伶表示,手機或者類似小天才手表這種可以交互、上網的智能設備,學校不允許學生帶入課堂。
多位專家表示,家校應協同加強對青少年的引導,注重培養多元興趣愛好,提供“線下社交”機會。家長應及時發現孩子在使用兒童智能手表中的問題并進行合理干預,引導孩子正確、適度使用兒童智能手表。家長自身也應以身作則,引導孩子切勿形成攀比之風。此外,家長可通過消費者協會、市場監管部門等渠道,反饋產品使用中發現的問題;學校可定期匯總學生使用情況,向相關部門提出建議,形成“監管部門定標準、企業守規矩、家校提建議”的良性循環。
“家長不要過度擔憂智能手表的危害,合理地使用才是關鍵。”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表示,孩子沉迷于虛擬的點贊與等級,往往是因為在現實世界中缺乏足夠的成就感和價值認同。要將其從數字攀比中引導出來,關鍵在于用豐富多彩的現實生活體驗作為替代和補償。當孩子在運動、藝術、社會實踐或家庭協作中感受到真實的樂趣與被看見的滿足,虛擬世界中的數字符號自然會喪失吸引力。
(本文中未成年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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