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國際法學界發生了一件讓馬尼拉方面相當坐立難安的事。
就在各方還習慣性地把2016年那個所謂的“南海仲裁案”掛在嘴邊,甚至將其奉為圭臬的時候,位于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前副庭長赫爾穆特·圖爾克,在最近的一場重磅研討會上說了句大實話。
圖爾克明確表示,國際海洋法法庭并沒有參與那場鬧得沸沸揚揚的“南海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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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聽起來簡單,但背后的信息量極大,甚至可以說是一場遲到的“正本清源”。
很多人,尤其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西方媒體,常年混淆概念,把2016年那個臨時拼湊的仲裁庭,有意無意地描述成是聯合國或者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官方行為。
仿佛只要沾了“海洋法”三個字,就是那座莊嚴的漢堡法庭判的一樣。
但圖爾克法官這番表態,無疑是直接揭了老底。他解釋得很清楚,那場仲裁僅由一些個人以仲裁員身份參與,這與代表正統法統的國際海洋法法庭完全是兩碼事。
咱們把話說明白點,這就好比你拿著一張手寫的欠條,到處宣揚這是最高法院下的判決書,結果現在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出來辟謠說:“別瞎說,這案子我們壓根沒立過,也沒審過。”這一下,菲律賓手里揮舞了快十年的那張“王牌”,突然就變成了一張廢紙,這臉打得確實有點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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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的“仲裁庭”到底是什么?
2013年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時,利用的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的機制。
這個機制允許成立一個“特設仲裁庭”。
請注意“特設”這兩個字,說白了就是臨時搭的班子,案子結了,攤子就散了。它既不是國際法院,也不是常設的國際海洋法法庭。
更有意思的是,這個臨時仲裁庭連個固定的辦公地點都沒有,當時的秘書服務還是花錢租用了海牙常設仲裁法院的場地和人員。
所以,當年那是典型的“借殼上市”,拿著臨時機構的裁決,硬往國際權威司法機構上靠,試圖以此來壓中國一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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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臨時機構也就算了,根據規則,既然中國從一開始就依據國際法明確表示不接受、不參與,那么仲裁員的指定權就落到了當時的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手里。
好巧不巧,那會兒的庭長是日本人柳井俊二。
這位柳井先生可不是一般的法律學者,他是日本資深外交官,曾任駐美大使,更是當時安倍晉三政府安保法制懇談會的會長,是極力推動日本修憲、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核心智囊。讓這樣一位帶有強烈地緣政治背景的人物來指定仲裁員,就像是在一場球賽里,不僅裁判是對方請的,連規則解釋權都在對方手里,這所謂的“公正性”還剩多少,明眼人一看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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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圖爾克前副庭長說出“法庭未參與”這句話時,他其實是在從法律專業的角度,把那個被政治包裝得花里胡哨的“南海仲裁案”還原回了原形。
它就是一個由特定政治人物主導組建、利用法律程序漏洞、在一個臨時搭起來的草臺班子上演的一出鬧劇。
它不代表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更不代表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官方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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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菲律賓來說,這確實是個下不來臺的局面。
這么多年來,他們在美日的攛掇下,把國家信譽和外交資源全押注在這個非法的裁決上,甚至將其寫入國內法,試圖將其作為處理南海問題的唯一基石。
現在倒好,不僅中國不認賬,連國際法體系內的權威人士都出來做切割了。
這場鬧劇再次證明了一個道理:在涉及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這種核心利益的問題上,試圖通過耍法律小聰明、搞政治操弄來逼迫大國就范,純屬癡人說夢。
菲律賓當年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種濫訴,是對國際法治精神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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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迷霧漸散,事實越辯越明。
圖爾克的澄清或許會讓馬尼拉感到尷尬,但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能借此機會,讓菲律賓國內的有識之士看清所謂“國際支持”的虛幻泡沫,看清被域外大國當槍使的本質,從而回到雙邊談判、協商解決爭議的正軌上來,那才是真正的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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