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足聯發布了《中國足球職業聯賽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對俱樂部總支出限額、一線隊球員薪資、俱樂部獎金限額等財務指標進行了規定,并出臺了對應的處罰措施。其中中超俱樂部單個財年稅前總支出不超過6億元,中超國內球員薪酬不得超過500萬元,而外援頂薪是300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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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國內經濟環境下行的情況下,中足聯適時出臺6億元的限投令看似如一場及時雨,幫助各家俱樂部投資人降降溫,在歲末年初來一次急剎車。然而事實情況是中足聯的限投令有些班門弄斧多此一舉的感覺。
目前國內大多數中超俱樂部在財政狀況普遍吃緊的情況下,并不存在像金元足球時代那樣揮金如土的大肆揮霍撒錢,反而都是在缺乏有效資金支持的情況下勒起褲腰帶過日子。據2025賽季數據統計,16支中超球隊平均投入1.875億,超半數球隊投入不足2億,即使像海港這些爭冠隊最高投入也僅3億左右。
因此中足聯出臺6億的限投令完全是形式化約束,毫無任何意義。正如有媒體人發出無奈的感嘆:如果商品都賣不出去了,你還要求他限購嗎?而中足聯決策層似乎并未跟上時代發展的腳步,做出任何決定都是沒有對當下的現實情況作出契合實際的評估,僅僅是為了應付上級的某項工作指令,并沒有從各家俱樂部的切身利益的角度去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相比出臺這類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節流政策,中足聯更該把重心放在開源上面。在當今中超俱樂部普遍面臨資金困境的情況下,中足聯更應該從政策層面去支持各家俱樂部解決資金難題。在減少支出的基礎上幫助各家俱樂部拓寬商業營收渠道。
如今中超聯賽的贊助數量和金額逐年下滑,不少球隊的球衣胸前廣告都是處于裸奔狀態。中足聯更應該放權,允許俱樂部擁有更多自主靈活招商權限,同時利用自身資源幫助俱樂部牽線搭橋獲得更多的社會資源的支持。
不僅是限投令引發爭議,這次中足聯再次對球員的薪酬進行了限制。但國內球員頂薪稅前不超過500萬人民幣,外援頂薪卻高達300萬歐元,兩者薪酬的巨大差異則讓人有些擔憂。同樣是在中超踢球的球員卻是同工不同酬。按理說球員薪資制定應該由俱樂部根據球員能力自舉決定,不應該設定國內球員與外援的頂薪差異。此舉很有可能打擊本土球員的積極性,制造出球隊內部的不和諧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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