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贏了!”本以為是維權之路的終點,沒想到轉頭查詢卻發(fā)現(xiàn)——欠自己錢的老賴公司,竟然偷偷注銷了!
空無一人的辦公地址、注銷殆盡的企業(yè)信息、懸而未決的執(zhí)行款……很多人遇到這種情況都會慌神:公司都沒了,我的錢難道就這么打水漂了?
先穩(wěn)住!今天這篇文章,就是要給你吃一顆定心丸:公司注銷≠債務消失!惡意注銷的老賴公司背后,藏著你不知道的維權突破口。只要找對方法、抓準關鍵,就能讓躲在“注銷公司”背后的責任人站出來買單!
先搞懂:老賴公司為啥敢“惡意注銷”?
很多人疑惑,明明官司輸了,對方公司怎么還能順利注銷?其實核心原因就一個——利用注銷程序漏洞,隱瞞債務搞“虛假承諾”。
尤其是“簡易注銷”程序,因為流程簡便、耗時短,成了老賴公司的“首選工具”。他們會在工商注銷時提交《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公然承諾“公司無未結清債務”“若有隱瞞,由全體投資人承擔責任”,卻故意不告知債權人、不履行清算義務,妄圖通過注銷公司“一賴了之”。
但他們不知道,這份輕飄飄的承諾書,恰恰是日后我們維權的“關鍵證據(jù)”——法律早就給這種惡意注銷行為套上了“緊箍咒”。
核心結論:該告誰?——找“躲在公司背后的人”
公司注銷后,法人主體雖然消失,但只要能證明存在“惡意注銷”“虛假清算”,以下這些人必須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你的錢就能向他們要:
公司全體股東(包括認繳出資未實繳的股東);
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清算組成員(若清算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
法律依據(jù)很明確:《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19條、20條,以及《變更追加當事人規(guī)定》第21條都規(guī)定,公司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清算報告騙取注銷登記,或者注銷時承諾對債務承擔責任的,債權人可要求股東、實際控制人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分場景維權:不同階段,不同打法(直接對號入座)
根據(jù)“公司注銷時,你的案件處于哪個階段”,維權路徑有差異,選對方法能少走很多彎路!
場景1:執(zhí)行中,公司突然注銷——直接追加股東,最高效!
這是最省心的情況!如果你的案件已經進入強制執(zhí)行程序,對方公司才偷偷注銷,不用重新起訴,直接向執(zhí)行法院申請“追加股東為被執(zhí)行人”即可。
實操步驟:
1、查證據(jù):去工商局(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調取公司完整工商檔案,重點復印《全體投資人承諾書》《簡易注銷公告》;
2、寫申請:提交《追加被執(zhí)行人申請書》,明確寫清股東姓名、身份證號、住址(工商檔案里有),理由就是“公司惡意注銷、未履行清算義務,依據(jù)《變更追加規(guī)定》第21條申請追加”;
3、附材料:一并提交生效判決書、執(zhí)行裁定書、工商檔案中的關鍵證據(jù);
4、凍財產:申請的同時,同步申請凍結股東的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等個人財產,防止其轉移資產。
場景2:贏了官司,還沒申請執(zhí)行,公司就注銷——另案起訴,更穩(wěn)妥!
這種情況別執(zhí)著于“追加執(zhí)行”(公司主體已消失,執(zhí)行立案會受阻),直接向法院提起“清算責任糾紛之訴”,起訴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核心要點:
訴訟請求:要求被告(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證據(jù)核心:重點證明“股東明知公司有未履行債務,仍故意隱瞞、虛假清算”,比如工商檔案里的承諾書、你向公司催款的記錄、判決書等;
優(yōu)勢:流程更聚焦,證據(jù)指向明確,比在執(zhí)行程序中拉扯更省時間。
場景3:執(zhí)行終本后,才發(fā)現(xiàn)公司注銷——四步重啟維權!
很多人以為“執(zhí)行終本”就是“錢要不回了”,再加上公司注銷,就徹底放棄了。但記住:終本≠終結!按這四步走,照樣能追回欠款:
1、調檔案:先去工商局調取完整工商檔案,鎖定所有股東信息和《全體投資人承諾書》(關鍵證據(jù));
2、寫申請:撰寫《追加被執(zhí)行人申請書》,詳細列明股東信息和法律依據(jù);
3、提聽證:提交材料后申請法院組織聽證,清晰陳述“公司惡意注銷、股東承諾不實”的事實,出示證據(jù);
4、恢復執(zhí)行:拿到“追加股東為被執(zhí)行人”的裁定后,立刻申請恢復執(zhí)行,直接執(zhí)行股東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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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準備:這些證據(jù),一定要提前收集好!
維權的核心是“證據(jù)說話”,無論哪種場景,都要提前備好這些材料,缺一不可:
1、債權憑證:生效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證明債權合法有效);
2、注銷證據(jù):公司工商檔案(含《全體投資人承諾書》《簡易注銷公告》)、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的注銷記錄截圖;
3、溝通記錄:你向公司催款的微信、短信、郵件、錄音(證明公司明知債務存在);
4、程序性證據(jù):若申報過債權,保留EMS快遞底單、簽收記錄;若申請過執(zhí)行,保留執(zhí)行裁定書、終本裁定書。
最后再強調一句:老賴公司的“惡意注銷”,不是債務的“免死金牌”,而是股東承擔責任的“責任狀”。法律從不會縱容這種逃債行為,只要你找對方法、握牢證據(jù),就一定能讓躲在背后的責任人買單!如果此刻你正面臨這種困境,別慌也別放棄!收藏這篇指南,按步驟收集證據(jù)、啟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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