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4歲的藥品銷售員吳音莎,為了業務陪客戶飲酒后不幸身亡,更令人心寒的是,她醉倒當晚10點,負責人還在催促她上線開會。然而,面對家屬的悲痛,涉事公司卻辯稱與吳音莎“不存在勞動關系”,目前家屬已計劃申請工傷認定。這場悲劇背后,藏著職場人的無奈與法律的邊界——陪酒身亡算工傷嗎?公司“否認勞動關系”能免責嗎?本文結合法律條文和網友熱議,帶你看清事件的核心爭議。
一、悲劇始末:陪酒到深夜,醉倒后還被催開會
“我女兒才34歲,怎么說沒就沒了……”提起女兒吳音莎,父親吳延的聲音里滿是悲痛。誰也沒想到,一場為了業務的應酬,竟成了她生命的終點。
吳音莎是四川物星漢華企業管理公司的藥品銷售員,平日里性格開朗,工作也十分拼命。3月19日晚,為了推進業務,她按照公司安排陪客戶吃飯飲酒。據家屬透露,當天吳音莎喝了不少酒,結束應酬后,她帶著一身酒氣返回了住處,此時的她已經醉得站不穩。
可讓人無法理解的是,當晚10點多,就在吳音莎醉倒休息時,她的負責人卻在工作群里不斷催促她上線開會。從吳延提供的聊天記錄來看,負責人絲毫沒有考慮到她剛應酬完的狀態,反復發送“上線開會”“抓緊時間”的消息,而這成了吳音莎生前收到的最后幾條工作指令。
隨后,悲劇發生了——吳音莎在住處不幸身亡,經調查,飲酒過量是導致死亡的重要原因。當家屬悲痛地聯系涉事公司討說法時,得到的回應卻讓他們如墜冰窟:公司辯稱,吳音莎與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拒絕承擔任何責任。目前,吳延和家人已經整理好相關證據,計劃向有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為女兒討回公道。
截至12月3日,記者聯系涉事公司時,對方依然對該事件拒絕回應,案件的進展還在等待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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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拆解:陪酒身亡算工傷嗎?公司能“甩鍋”嗎?
這起悲劇引發了全網的憤怒,大家最關心的兩個問題是:吳音莎的死算不算工傷?公司否認勞動關系,就能真的免責嗎?咱們結合《工傷保險條例》和相關法律,一一說清楚。
第一,陪酒身亡,到底算不算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從這條規定來看,認定工傷的核心是“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吳音莎陪客戶飲酒是為了完成業務,屬于“因工作原因”;應酬雖然不在公司,但屬于工作的延伸場景;而且事發時還在工作時間范圍內(當晚10點仍被催開會)。從這些角度來看,她的死亡與工作存在直接關聯,有很大可能被認定為工傷。
不過,這里有個關鍵前提:必須證明吳音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如果公司真的能證明雙方沒有勞動關系(比如是勞務派遣、兼職等),那工傷認定就會遇到阻礙。但如果家屬能提供勞動合同、工資流水、工作群聊天記錄、同事證言等證據,就能反駁公司的“甩鍋”說法,確認勞動關系的存在。
第二,公司否認勞動關系,就能免責嗎?
答案是:不能! 即使公司堅稱“不存在勞動關系”,也需要拿出證據來證明。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也就是說,公司如果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與吳音莎沒有勞動關系,反而家屬能提供工資發放記錄、工作安排記錄(比如催開會的聊天記錄)、工作服、工作證等證據,那么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就會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一旦勞動關系確認,公司就無法逃避相應的責任,不僅需要配合工傷認定,還可能需要承擔工傷保險待遇等相關賠償。
此外,就算最終無法認定為工傷,公司也可能因為存在“安排員工過量飲酒”“不合理安排加班(醉倒后仍催開會)”等過錯,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畢竟,作為用人單位,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合理的保障義務,不能為了業務就忽視員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網友熱議:職場應酬的“潛規則”,該醒醒了!
這起事件曝光后,迅速沖上熱搜,網友們的憤怒幾乎一邊倒,同時也引發了對職場應酬文化的深刻反思。
憤怒派:公司冷血!應酬不是“賣命”!
“太心疼了!為了業務陪酒喝死,公司不僅不負責,還否認勞動關系,簡直冷血到極點!”一位網友怒懟道。
還有網友痛斥職場應酬的陋習:“什么破業務需要拿命換?陪酒本就不該成為工作的一部分,公司把員工當‘酒囊飯袋’,出事了就甩鍋,這種企業就該被曝光!”
不少職場人感同身受:“我也是銷售,經常被要求陪客戶喝酒,不喝就說你不敬業,每次都喝得吐到天亮,真怕下一個出事的是自己!”
反思派:該規范職場應酬,保障員工權益!
“這起悲劇該給所有公司敲警鐘了!職場應酬必須有邊界,不能以犧牲員工健康為代價!”有網友呼吁道。
還有網友從法律角度提出建議:“應該明確規定,陪酒不屬于工作內容,員工因陪酒受傷或死亡,公司必須承擔責任,這樣才能杜絕這種‘拿命換業績’的現象!”
也有網友擔心家屬的維權之路:“工傷認定太難了,公司肯定會百般阻撓,希望有關部門能秉公處理,給死者和家屬一個公道!”
除了憤怒和反思,還有不少網友在為家屬加油:“一定要堅持維權!不能讓女兒白白犧牲,必須讓不負責任的公司付出代價!”
結論:職場不是“酒場”,生命不該為應酬買單!
吳音莎的悲劇,撕開了職場應酬文化的殘酷一角——多少員工為了業績,被迫喝下一杯杯“奪命酒”;多少公司把“能喝”當成“敬業”的標準,把員工的健康和生命拋在腦后。
這起事件不僅關乎一個家庭的破碎,更關乎無數職場人的權益保障。我們希望,相關部門能盡快查清事實,依法認定工傷,讓涉事公司承擔起應有的責任,給家屬一個滿意的答復。同時,也希望所有企業能引以為戒,摒棄“喝酒才能談業務”的落后觀念,建立健康的職場文化,尊重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更重要的是,作為職場人,我們要學會保護自己。面對不合理的陪酒要求,要勇敢說“不”;如果遇到公司強迫應酬、忽視員工安全的情況,要及時保留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記住,工作是為了更好地生活,而不是為了“賣命”。
最后,想問大家:你怎么看待職場中的“陪酒文化”?你認為陪酒身亡應該認定為工傷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和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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