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腦袋“一熱”付了15800元,丈夫卻坦白自己已經離職,簽約“童星夢”后誰來買單?
這是12月3號的熱搜,說的是石女士抱著剛試鏡完的兒子,心里盤算著孩子未來在聚光燈下的模樣,全然不知身旁的丈夫正承受著失業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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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車內沉默的路程后,丈夫的坦白讓這筆剛付出的15800元變成了家庭沉重的負擔。
石女士回憶,那天在寧波的商場里,一位自稱童模海選負責人的女士叫住了他們,稱贊她3歲的兒子“活潑可愛,上鏡感好”。這精準地戳中了石女士作為母親的軟肋,她想到兒子在家就喜歡唱歌跳舞,覺得“可以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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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家人去了位于寧波江北區路勁新天地的“歡瑞影視”試鏡。盡管第一次試鏡沒有通過,但對方很快就聯系了他們,表示可以進行復試。
復試的過程似乎順利得多。石女士的兒子在鏡頭前走了T臺,展示了語言表達能力,然后收到了“老師”的肯定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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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緊接著提出了簽約意向,并承諾簽約后能接童模工作,獲得回報和分成。
石女士看著孩子興奮的樣子,“腦子一熱”就簽了合同,支付了15800元。這份合同承諾了一年服務周期,包含40節課時、20次彩排,以及一套“藝術模卡和藝員私人訂制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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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后的回家路上,車廂內原本應該充滿對孩子未來的討論,卻被丈夫的坦白打破了平靜。
“快到家的路上,丈夫跟我坦白自己已經離職了。”石女士后來回憶道。
丈夫之前從事汽車配件工作,收入不高但一直支撐著家庭。這份工作突然失去,而石女士自己沒有上班,家庭立刻面臨房租、水電等開支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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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女士立即聯系“歡瑞影視”提出退款要求:“他爸爸離職了,我又沒有上班...家庭條件實在不允許,還是希望退。”
合同中的退款條款對石女士并不友好。如簽約后兩個月內提出終止合同,機構有權扣除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石女士的訴求是全額退款,理由是她“當天就提出退款”,且機構“沒有給我們產生任何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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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使這筆原本或許可以承受的開銷變得無法支撐。“因為現在的家庭經濟情況,實在是不允許這筆開支。”石女士說。
這不僅是金錢損失,更是一個家庭在夢想與現實之間的艱難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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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瑞影視”的工作人員最初表示無法做主退款,需要負責人決定。但他們也承認石女士的情況“比較特殊”,因為是當天提出的退款,“都是好說的”。
截至12月2日,石女士反饋雙方已經協商解決,并表示滿意,具體解決方案未公開。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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