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錯誤地認為
“有神通關系就能翻案”
以為走旁門左道就能干預法律訴訟
殊不知,這樣做不僅不能扭轉時局
還可能遭受經濟上的損失
這不,一名想在官司敗訴翻案的柯女士
就遭遇了假掮客
23萬元“好處費”打水漂
12月2日,大冶警方成功為受害人柯女士
追回全部被騙錢款23萬元
為表示感謝,柯女士將一面印有
“警心為民護權益 神速追贓挽損失”
字樣的錦旗送到大冶市公安局
經偵大隊民警朱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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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2022年1月說起
柯女士因一起合同糾紛案敗訴
心有不甘,想托人“找關系”翻案
經一朋友介紹,她認識了一黃姓男子
該男子自稱有北京的“關系”
能“通路子”,有“90%的把握”
推翻此案并能勝訴
黃某某一見面就氣場全開
把官司分析得頭頭是道
還拍著胸脯保證“這場官司能推翻、包贏
在北京有‘內部關系’認識領導
肯定能搞定”
接下來的幾個月
黃某某表現得特別“負責”
經常主動跟柯女士溝通“工作進展”
逐漸獲取了柯女士的完全信任
然后,黃某某就開始“收網”了
今天說“跑關系要差旅費”
明天說“要給領導送禮打通關系”
柯女士為了能翻案
每次都毫不猶豫地轉賬
前前后后一共轉了23萬元!
可等到約定的時間兌現“承諾”
黃某某卻開始找各種理由搪塞
一會兒說“領導出差了要等等”
一會兒說“人事有變化要等等”
柯女士這才感覺不對勁,趕緊去找他
結果發現電話不接,甚至關機
直至黃某某因涉嫌詐騙罪
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這場騙局才被揭穿
黃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
警方提醒:
當自身或親友因涉案件被調查或者訴訟案件時,不少群眾往往因為不清楚法律法規、僥幸心理等原因,容易“病急亂投醫”,試圖通過花錢找所謂“有關系”“人脈廣”的人來逃避法律追究或贏官司。不法分子正是利用這種心理,通過虛構事實、偽造身份、虛假承諾騙取錢財,不僅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更嚴重侵蝕法律公信力。
法律面前無特權,公檢法辦理案件嚴格遵循法律規定和程序,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花錢辦事就能逃避法律制裁”“托關系就能推翻案件”的空間。廣大群眾應通過正規法律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切勿輕信所謂的“有關系”,以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如遇可疑情況,請立即保存證據并向公安機關報案,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法治環境。
?素材來源 | 經偵大隊 大冶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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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 馮國棟 責編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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