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始聽證,本次聽證是解決被害人梁某某與13名犯罪嫌疑人之間的矛盾糾紛問題。”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武鳴區檢察院在雙橋鎮蘇宮村公開審查劉某某等13人尋釁滋事案,用“身邊案”講“身邊法”,讓群眾在見證司法公正的同時,輕松掌握法律知識,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5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擔任聽證員,案件偵辦民警、專職律師受邀參加,鄉鎮綜治中心工作人員、村委會干部及群眾代表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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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會現場。(圖片來源:南寧市武鳴區檢察院)
主辦檢察官介紹,梁某某購買覃某某約300畝林木,雙方簽訂合同,約定梁某某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后,于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組織砍伐,卻多次遭到劉某某等13人及其他村民阻攔,導致梁某某損失1.81萬元。
案件辦理過程中,劉某某等13人承認多次阻止施工,涉案山林權屬雖經法院民事判決明確,卻因“山地、林木雖判給別隊,可山上的樹是祖輩和我們栽的”執念,拒絕認罪認罰及賠償。村民心結難解,加上案件涉及刑事犯罪與土地糾紛,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機關、鄉鎮政府綜治中心、司法所、村委會多次調解均遇阻。
“心結不解,法結難解。”主辦檢察官多次與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溝通聯系,了解雙方訴求,從法理、法律后果等方面釋法說理,最終促成和解,劉某某等13人同意認罪認罰并賠償損失。
聽證會上,主辦檢察官經綜合研判評估后認為,劉某某等13人的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或坦白、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等情節,建議作相對不起訴處理。聽證員經過討論,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雙方當事人均承諾履行和解協議。
“在家門口就能學習法律知識,這做法挺好!”參與旁聽的村書記感慨道。
“要讓公平正義看得見、摸得著。”主持聽證會的武鳴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潘釔志表示,將持續深化聽證制度,高質效辦案,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注重社會效果,讓公平正義扎根民心。
來源丨廣西檢察院
編輯丨劉巖
審核丨田驍
投稿丨tx3053911(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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