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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于pexels)
1. 天干地支配陰陽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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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有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有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各自對應陰陽五行屬性,如上圖所示。
這里要特別說明:干支的讀音務必準確,很多人會將 “癸(guǐ)” 誤讀為 “葵(kuí)”;“戌(xū)”“戍(shù)”“戊(wù)” 三字也需嚴格區分(可記口訣:“橫戌點戍空心戊”)。
陰陽五行與干支是命理學的基礎,必須爛熟于心,建議每天背誦鞏固!
2. 干支陰陽五行配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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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中勾陳”(部分說法為 “中麒麟”),將五行與干支對應其中,便構成一個簡易 “羅盤”。這個圖示建議親手繪制幾遍,確保在腦海中形成清晰的空間認知。
若在該圖示中融入后天八卦,就會衍生出 “二十四山” 的概念。命理學雖不深入涉及 “二十四山”,但作為傳統文化常識,建議大家自行查閱典籍了解,本文暫不詳細闡述。
3. 陽木到底能不能陰火
干支之間的相生相克關系,本質源于陰陽五行的相生相克規律。傳統陰陽學說中,并不存在 “陰只能生陽,陽只能生陰” 的絕對定論。
(一)陰陽相生理論
《周易》有言:“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 傳統文化的核心是 “陰陽平衡”“陰陽互補”,陰不可無陽,陽不可無陰。
張景岳在《類經》中提到:“陰陽之理,原自互根,彼此相須,缺一不可。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
陰陽互為根基、缺一不可,如同男女結合方能繁衍后代,正應了 “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 的道理。由此可見,無論是陰木還是陽木,若單獨存在,都無法憑空生出火來。
(二)五行相生理論
我們在上篇文章中已提及,陰陽與五行各有獨立的文化源頭,因此五行相生理論最初并未涉及陰陽概念。
有一種說法認為,陰陽五行的相生邏輯,源于戰國時期鄒衍 “五德終始說” 中的相克理論 —— 正是相克理論的提出,間接推動了后來相生理論的形成與完善。
(三)干支相生理論
干支本身并無獨立的相生規則,其相生邏輯完全源于五行相生理論,而非陰陽相生理論。
按照 “木生火” 的五行核心規律,只要五行屬木,便能生火:甲木(陽木)既能生丙火(陽火),也能生丁火(陰火)。所謂 “陽只能生陰,陰只能生陽” 的說法,并無理論依據。
舉個通俗的例子:孩子的出生離不開父母雙方,歸根到底是父母共同作用的結果。
因此,陰陽相生的本質是 “互根互補”:陰既能生陽,也能生陰;陽既能生陰,也能生陽,并無絕對的陰陽生克限制。
此外,大家普遍關注的 “濕木能不能生火” 這一問題,我們將在下篇文章中詳細解答。
文西風獨醉
作者簡介:GCDF全球職業規劃師,中國傳統文化促進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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