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休完婚假的可以補足假期嗎?
正在休生育假的能延長假期嗎?
這些問題有了明確答復
(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5年11月26日由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自2025年11月28日起施行。
11月28日,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于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實施中有關假期規定適用問題的指導意見》,你關心的都在這里。
關于婚假規定適用問題
問題一:已經休完婚假了,假期延長后可以補休嗎?
答:可以。指導意見明確,只要是在2024年11月28日(含)之后辦理結婚登記的,都可以享受現行《條例》規定的婚假假期;已休或正在休婚假的,按現行《條例》規定的婚假假期補足,休假職工應與用人單位完善補假手續。
問題二:婚假可以分段休或者分年度休嗎?
答:可以分段、不能分年。婚假原則上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休完。婚假不能一次性休完的,經職工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分段休。
問題三:再婚職工是否可以休婚假?
答:可以。再婚職工適用現行《條例》規定的婚假假期。
關于生育假規定適用問題
問題四:正在休生育假的可以延長假期嗎?
答:可以。根據指導意見,2025年11月28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適用現行《條例》規定的生育假假期。2025年11月28日正在休生育假的,適用現行《條例》規定的生育假假期,休假職工應與用人單位完善延長假期手續。
問題五:剛休完生育假的可以補假嗎?
答:不可以。2025年11月28日之前已經休完生育假的,不再補假。
問題六:生育假可以分開休嗎?
答:不可以。根據指導意見,生育假應當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休。
關于護理假規定適用問題
問題七:正在休護理假的,可以申請延長假期嗎?
答:可以。根據指導意見,2025年11月28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可以休護理假假期。2025年11月28日正在休護理假的,適用現行《條例》規定的護理假假期,休假職工應與用人單位完善延長假期手續。
問題八:今年已休完護理假的可以補假嗎?
答:不可以。根據指導意見,2025年11月28日之前已經休完護理假的,原則上不再補假。
問題九:生育雙胞胎可以疊加休假時間嗎?
答:不可以。根據指導意見,護理假應當在女方生育假期間休,原則上一次性休完。生育雙胞胎或多胞胎的,不疊加計算護理假。
關于育兒假規定適用問題
問題十:育兒假可以轉到下一周歲休嗎?
答:不可以。根據指導意見,育兒假按子女周歲計算,分別在子女0—1周歲、1—2周歲、2—3周歲期間,夫妻可分別休十天育兒假。每周歲內的育兒假不能結轉到下一周歲休。
問題十一:多子女可以疊加育兒假假期嗎?
答:不可以。有兩個及以上三周歲以下子女的,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不以子女數量疊加計算育兒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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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四川日報、四川發布、成都發布
編輯:張胤、劉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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