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面上還躺著24億元現金的上市公司華夏幸福(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卻被一家建筑公司以417萬元欠款為由向法院申請“預重整”,引起了股東和債權人的不滿。他們想上門查賬,卻被拒之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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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最早可以追溯到2021年2月,華夏幸福官宣5.55億元債務逾期,正式爆雷。
10月8日,公司制定了債務重組計劃,以“賣、帶、展、兌、抵、接”等六種方式清償,宣稱要在2~3年內把資產負債率降到70%以下。
具體方案包括:出售資產回籠資金約750億元;出售資產帶走金融債務約500億元;優先類金融債務展期或清償約352億元;現金兌付約570億元金融債務;以持有型物業等約220億元資產設立的信托受益權份額抵償;剩余約550億元金融債務由公司承接,展期、降息,通過后續經營發展逐步清償。
截至2024年9月30日,《債務重組計劃》中2192億元金融債務通過簽約等方式實現債務重組的金額累計約為1900.29億元;以附屬公司股權搭建的“幸福精選平臺”及“幸福優選平臺”股權抵償金融及經營債務合計金額約為198.73億元。
然而,根據《債務重組計劃》,華夏幸福承諾2023年年底應向債權人現金兌付約570億元金融債務,占債務總額約30%,實際清償不到5%。
2024年10月,華夏幸福發布《關于債務重組計劃之置換帶方案的通知》,又推出個“置換帶”方案,擬引入廊坊市屬國企承接部分金融債權人的債務,條件是金融債權人必須提同等數額的新增融資,期限長達8年,利率不得高于3.85%等,并且債務不可拆分要全部置換。
面對這么苛刻的條件,其他金融機構都不愿意再投錢進去,而由廊坊銀行接盤,具體方案為:
1、華夏幸福將27.1億元實物資產,以及198.6億元應收賬款類資產,分別注入附屬公司廊坊泰信和廊坊安尚。
2、華夏幸福以2元的象征性價格,將上述兩家公司轉讓給國企廊坊市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廊坊資管”),置換華夏幸福對廊坊銀行約225.75億元的債務。
3、廊坊銀行和廊坊資管再將這些資產委托給華夏幸福及其關聯公司運營,為期8年,運營處置收益歸廊坊銀行,且設置考核目標。如果達不到考核目標,華夏幸福需要用現金補足。
這樣一來,華夏幸福欠廊坊銀行225.75的債務,就由國企承擔,并有相對優質的資產作為擔保。
但廊坊銀行付出的代價也很大,需要額外提供長達8年的等額低息貸款,而且這些“相對優質”的資產也不是很好處置變現。
其他債權人覺得不公平,認為存在“掏空公司優質資產”之嫌。
各方都覺得吃虧,誰受益呢?
恐怕只有華夏幸福,減少了225.75的債務,還獲得等額的新增長期低息貸款。
今年5月,該方案以55.3%的比例勉強通過股東大會。
華夏幸福目前的股權結構很有意思,可以分為華夏系和平安系兩部分。
三季報顯示:第一大股東華夏幸福基業控股有限公司(簡稱“華夏控股”)僅持股11.5%,??加上第五大股東“華夏控股-光大證券-20華夏EB擔保及信托財產專戶?”和第十大股東“華夏控股-光大證券-20華EB02擔保及信托財產專戶”,合計持股13.29%;再加上第九大股東鼎基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東方銀聯投資管理公司這兩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股14.37%。
第二大股東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資金?,持股10.58%;第三大股東??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紅-個險分紅?,持股8.38%;??第四大股東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萬能-個險萬能?,持股6.09%。
加上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平安資管”),平安系合計持股25.19%,遠遠超過華夏系的14.37%。
但華夏幸福的控股股東為華夏控股,實際控制人為王文學,這是怎么回事?
早在2018年7月與2019年1月,中國平安通過旗下的平安資管兩次受讓華夏控股和王文學持有的華夏幸福合計25.25%的股份,成為第二大股東,共耗資近180億,折合每股成本近24元。
此外,中國平安還通過資管計劃等方式向華夏幸福提供了360億債權融資。
華夏幸福爆雷后,華夏控股所持部分股權被“強平”,導致中國平安被動成為實際最大股東。
但平安方面不想替原控股股東背鍋,因此沒有謀求控股權。
中國平安對華夏幸福整體風險敞口高達540億,當年就對相關投資資產進行減值計提、估值調整及權益法損益調整,金額合計432億元,余額只剩108億元。
2025年11月28日,華夏幸福收盤價只有2.4元,中國平安深度被套90%。
11月17日,華夏幸福公告稱: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通知書》,債權人龍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417萬元欠款為由,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啟動華夏幸福重整及預重整程序,目前法院已受理。
華夏幸福在以董事會名義發布的公告中強調“對預重整無異議”,但中國平安委派的董事王葳卻毫不知情。
她發表公開聲明,稱華夏幸福擬進行“預重整”并沒有經過董事會審慎研究審議表決,也沒有提交股東會表決,并表示已向監管部門投訴。
11月21日,由數十家金融機構組成的華夏幸福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通過決議:授權平安資管以債委會名義從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中聘請一家有專業能力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華夏幸福公司財務狀況開展專項盡職調查工作。相關費用預計不超過300萬元,由華夏幸福承擔。
但據債權人透露:債委會工作組“查賬”遭到拒絕,華夏幸福稱“無法定義務配合金融債委會另行對公司開展盡調”。
預重整是企業先行與債權人、投資人進行協商,擬定了重組方案后,再通過法律程序進行重整,并不是《破產法》所規定的程序。
無論重整還是預重整,都要取得大多數債權人的認可,特別是數額巨大的金融債權人。
華夏幸福或許想利用預重整給債權人一個下馬威。
其本意是想破產,最好是破產清算,一了百了;即使不能破產清算,破產重整也不錯,把爛攤子留給債權人;如果破產重整也不行,就第二次債務重組,削減債務本金。
債權人騎虎難下,一方面覺得自己被愚弄了,另一方面沉沒成本太高。
如果真要破產,幾年前剛爆雷時應該破產,還能撈點什么。
拖到現在再破產,這幾年產生了很多運營費用,而且資產處置越來越難找到接盤俠。
如果現在不破產,將來再破產,債權人的沉沒成本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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