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6件懲治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通報指出,“黃某受賄案,被告人以加入某公司獲取勞動報酬的方式受賄賂,是新型受賄政商’旋轉門”的典型表現形式。"
![]()
根據判決文書顯示,上述黃某即為原泰禾副總裁、原建行副總裁黃曦,其因受賄5300余萬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400萬元;吉林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
資料顯示,黃曦出生于1964年,1986年大學畢業進入建行,歷任總行公司業務部、集團客戶部、投資銀行部、資產管理部等部門一把手。2016年1月擔任擔任建行機構業務部總經理.
判決書顯示,2016年1月—2018年7月黃曦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泰禾系進入建行白名單、獲取授信。2018年3月,黃曦先收取3000萬元“安家費”,再遞交辭職報告。2018年8月 正式入職泰禾集團擔任副總裁,合同年薪500萬元、獎金500萬元。2022年3月泰禾董事長黃其森被協助調查;同月,黃曦未領完的1000余萬元“薪酬”停止發放。2022年5月黃曦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立案審查調查。
2023年8月22日,公司公告黃其森再次被遼寧省新民市監察委員會留置,案由未披露,但市場普遍猜測與黃曦案牽出的建行百億授信有關。
2025年11月終審裁定,黃曦因受賄5301萬元(含未遂1000余萬元),刑期14年。
辦案人員透露,黃曦與黃其森之間的資金通道多達7層,包括親屬代持基金、空殼咨詢公司、影視項目收益權等。最終,審計署沈陽特派辦通過穿透比對泰禾集團“其他應收款”科目異常增幅,才鎖定這筆隱形行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