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遼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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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建有16個充電樁,為了避讓充電樁,盲道拐了10個彎。本報記者 吉向前 攝
市民郭先生向遼沈晚報反映:沈陽大商新瑪特鐵西商場南側建了充電樁,但好像是占了人行道,走到這里通行十分困難。
遼沈晚報記者到現場調查發現,大商新瑪特鐵西商場西南角地面的盲道在停車閘桿前面轉彎了,閘桿與臺階之間的豁口寬度不足2米,僅能容兩個行人并排通行。商場南側劃了停車位,車位南面緊貼邊石立了16個充電樁。停車位和商鋪之間的空間非常有限,當充電車輛進出車位時,本來就狹窄的通道幾乎被堵死,行人要等車輛完全停好才敢通過。
“我記得這里原來是人行道,現在卻安上了充電樁,邊石下邊也停車,上邊又是充電樁和車位,讓行人和騎電動自行車的咋走?”市民郭先生說,建充電樁是好事,但不能占用人行道呀。
該處充電樁為“特來電”運營,建設時為什么占用了人行道?1月8日下午,記者致電沈陽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這個情況你得問新瑪特”。
大商新瑪特鐵西商場徐書記稱,2年前,“特來電”找到新瑪特談合作建充電樁,但不清楚建設的時候是不是占用了人行道。
1月8日下午,沈陽市鐵西區城管局市政科向記者確認:去年在新瑪特南側進行基礎設施改造時,“特來電”的充電樁已經建完投入使用了,充電樁和停車位占了3米多寬的人行道。
沈陽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8月7日填報的《沈陽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登記備案表》顯示,項目建設地址為沈陽市鐵西區大商新瑪特停車場。
實際建設時卻占用了3米多寬的人行道,這樣移花接木的操作是如何通過備案的呢?
1月9日上午,沈陽市鐵西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回復稱:“特來電”在新瑪特南側建充電樁,實行的是備案制,即由企業申報相關材料,至于材料是否真實、最終在哪里建,工信部門無權審查和過問,“過程和結果都由申報企業負責。”
充電樁占用人行道,這個情況應該由哪個部門來處理?1月9日,鐵西區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市建設主管部門認定了充電樁占了人行道,他們將會同法規科、屬地執法大隊一起研究如何進行處理。
正如市民郭先生所說,建充電樁是有利于新能源車快捷充電的好事。但利民的好事卻占用了人行道,盲道被迫改道拐了10個彎,給市民出行帶來諸多不便。如何兼顧利民又便民,添彩不添堵,希望充電樁建設運營企業和相關管理部門綜合考慮、結合實際進行處理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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