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氣實況
根據省級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空氣質量聯合會商意見,預計2025年11月28日起,盆地大部氣象條件轉差,成都平原、川南及川東北部分城市有顆粒物輕度至中度污染風險。
按照省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和聯防聯控的要求,以及《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相關規定,我市將于2025年11月28日零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
此次預警期間,四川盆地有受源自蒙古國西南部的沙塵氣團傳輸影響風險,川東北及成都平原偏北城市可能出現PM10小時輕度至中度污染。后續冷空氣強度及路徑存在不確定性,“成都生態環境”“崇州生態環境”等官方微信公眾號將持續跟蹤更新。
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
有關強制減排要求
◆在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的全域(以下稱為重點管理區)城市道路及進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樹、綠化帶,以及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城市建成區、工業集中發展區、農村新型社區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以下稱為一般管理區的城市化管理區域)主要道路及進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樹、綠化帶沖洗除塵頻次,當日22:00至次日6:00沖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應急處置、重大活動保障等特殊情況外,白天作業時要避開早晚交通高峰時段。作業時注意避讓車輛和行人,以灑水作業為主(氣溫低于4℃時停止灑水作業)。
全市范圍:
◆全市石材加工企業全天停止露天作業,場地內每天清掃沖洗作業不得少于3次;沒有苫蓋條件的堆場,每天噴淋不得少于6次。
◆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應急搶險工程作業機械除外)。
◆列入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名單(含輪產減排計劃名單)的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工業企業嚴格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一廠一策”方案黃色預警減排措施(含輪產減排措施);工業企業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除外);列入年度落后產能淘汰計劃的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的設備(生產線)全部停用(停產)。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燒烤以及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樹葉、雜草、垃圾等,加強餐飲業油煙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監管。
◆增加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頻次。
一般管理區的城市化管理區域:
(包括崇州市的城市建成區、工業集中發展區、農村新型社區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
◆全天禁止房屋修繕、房屋拆除、露天焊接、河道整治、路面銑刨、樁類作業、石材切割、建筑構件破拆、基坑護坡粉漿、土石方作業(包括土石方開挖、回填、轉運、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涉及顆粒物排放的作業(綠色標桿工地及應急搶險工程除外);
◆全天禁止大中型裝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畫線、道路瀝青鋪設、道路橋梁防腐維護、人行道護欄翻新、道路交通隔離欄翻新、道路標線和標識涂裝、廣告牌噴涂粉刷或翻新等涉及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的作業(綠色標桿工地及應急搶險工程除外);
◆全天禁止易產生揚塵、煙(粉)塵的建材露天敞開堆放和加工。
◆全天禁止汽修企業開展調漆、噴涂、烘干、打磨等作業工序(綠色鈑噴汽車維修企業除外)。
◆全天禁止渣土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為綠色標桿工地和應急搶險工程提供保障的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以及運輸砂石、袋裝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采用集裝箱式密閉運輸的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通行。
◆全天禁止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預拌砂漿運輸車輛、瀝青混合料運輸車輛(新能源車輛,國六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通行。
◆全天禁止園林綠化作業使用燃油機械(應急作業除外)。
車輛限行:
◆以下車輛在工作日6:00至22:00時段內,禁止在四環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不含)環線內區域通行:
①初次注冊登記日期在2007年1月1日(不含)以前的國三排放標準的汽油車;
②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③國四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特殊車輛除外);
④其他車輛(含臨時號牌車輛)按機動車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實行汽車尾號限行(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文章來源:成都生態環境、成都疾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