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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合盛硅業是否會按照約定從2025年11月底開始如期分期付款,潤陽股份對永大股份的回款爭端將如何解決,在光伏業務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內控措施的缺位,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或將影響到永大股份之后北交所上市的走向。
本文由叩叩財經(ID:koukouipo)獨家原創首發
作者:何卓蔚@北京
編輯:翟 睿@北京
雖然只用了不到七個月時間就完成了北交所的兩輪審核問詢并成功獲得走上上市委會議接受表決的機會,但江蘇永大化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大股份”)終究還是未能抓住機會一次性順利通關。
早在2025年11月26日下午,就有接近于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向叩叩財經透露稱,于當日上午接受北交所上市委會議審核的永大股份,其審核結果不容樂觀,未能獲得當日參加審議的五名上市委員向其投出“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上市通行證”,疑似“過會”失敗。
當日晚間,北交所2025年第35次上市委審議會議結果正式出爐,正如上述知情人士所言,永大股份的確未能成功通過該次上市委會議的審核,不過幸運的是,永大股份的北交所上市申請并未被直接否決,取而代之的則是“暫緩審議”。
也即是說,永大股份此次北交所上市仍有再次通關的可能。
“企業上市申請在上市委會議上被暫緩審議,往往是其存在讓發審委員們認為在審核現場未能解釋清楚的事項,為了審慎以待,暫不給出結果,待企業按照發審委員提出的質疑進行解釋后,再做表決。”上述知情人士告訴叩叩財經。
永大股份此番北交所的上市受挫,也打破了北交所上市委會議2025年以來100%過會率的記錄,其也成為了2025年以來首家被北交所上市委施以“緩刑”的擬上市企業。
叩叩財經統計,在永大股份的上市申請被暫緩審議之前,北交所已召開了34次上市委會議,34家企業的上市申請在這些會議上皆獲得了發審委員們給出的“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結果。
永大股份是在2025年4月27日在國泰海通的保駕護航之下向北交所遞交上市申請的。
公開信息顯示,永大股份是一家專注于壓力容器的研發、設計、制造、銷售及相關技術服務的企業,其形成了反應壓力容器、換熱壓力容器、分離壓力容器、儲存壓力容器為主的非標壓力容器產品體系,廣泛應用于基礎化工、煤化工、煉油及石油化工、光伏與醫藥等領域。
表面上看,在業績和創新性指標上,永大股份的確有著大多數擬北交所上市企業難以望其項背的表現。
公開數據顯示,在2022年至2024年中,永大股份營業收入分別錄得6.95億、7.12億和8.19億,實現了持續性增長,對應的扣非凈利潤雖略有波動,但也皆保持著過億的規模,分別達到了1.12億、1.29億和1.07億。
在研發投入上,在2022年至2024年中,永大股份的累計研發費用總額也超過了7200萬元,遠超北交所創新性評價指標中所規定的“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要求。
據永大股份向北交所遞交的上市申報材料顯示,截至目前,其通過持續的研發投入,已擁有59 項專利,包括發明專利24項,實用新型專利35項。
縱然業績表現與創新能力都堪稱亮眼,那緣何永大股份卻仍未能順利獲得上市委員們的首肯呢?
事實上,永大股份上市審核被暫緩審議并不讓人覺得意外。
在過去的幾年中,永大股份那外表光鮮亮麗的業績背后實則早已危機暗涌,其中最大的風險則來自于其在光伏領域的經營狀況。
永大股份起步于煤化工領域,隨后基于客戶資源、技術研發與項目經驗優勢,公司將壓力容器產品的應用領域拓展至基礎化工、煉油及石油化工、醫藥與光伏。
此前幾年中,在光伏產業政策的持續驅動下,國內多晶硅廠商技術不斷革新、生產成本不斷下降,我國多晶硅行業呈現快速發展的趨勢,產量持續創新高。由于顆粒硅的自動化與低碳化的優勢,產能不斷釋放。多晶硅與顆粒硅的生產需要大量使用換熱壓力容器、分離壓力容器等相關設備,并且對設備的質量以及可靠性要求很高,近年來光伏產業的持續高速發展為高端壓力容器制造商帶來了廣闊的市場空間,這自然也包括了永大股份。
2021年,永大股份借助進入協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供應鏈的機會正式涉足光伏行業。
在光伏這一新應用領域的布局,也為永大股份隨后幾年爭取到了更廣闊的市場空間與業務機會。
永大股份自己也承認,經過前期的試水后,其在此次上市報告期內的2022年至2024年中,來自光伏領域產品的收入達到了2.76億,其中僅2024年,光伏領域就為其貢獻了1.56億元營收。
但令永大股份沒有想到的是,也正是其在光伏領域的“突破”,為其經營乃至如今的資本運作埋下了一個又一個隱患。
先是在2024年中因客戶——江蘇潤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潤陽股份”)拖欠4000余萬貨款而引發訴訟。
潤陽股份為一家成立于2013年的光伏企業,曾是永大股份在2023年的第四大股東,當年為后者賬面貢獻了6863.54萬營收。
雖然在2024年10月,相關法院就相關訴訟做出了民事調解書,但潤陽股份卻未按約定付款,永大股份不得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至今仍未達成共識。
在與潤陽股份的“討款”爭端尚未有結果之時,永大股份又“踩雷”了其2025年的第一大客戶——合盛硅業。
2025年11月,永大股份向新疆東部合盛硅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高純晶硅項目提供的壓力容器完成驗收并確認相關收入,但在此之前,合盛硅業僅向永大股份支付了1.19億貨款,剩余的7797.92萬元卻并未按照協議到賬。
“公司面臨應收合盛硅業款項形成壞賬進而影響經營業績的風險”,在永大股份在此次上會審核前更新的最后一版招股書(上會稿)中其也如此坦陳道。
永大股份在上述光伏項目上的頻涉雷區,成為了其上市申請被上市委員們“暫緩審議”的主因。
據2025年11月26日晚間北交所發布的有關永大化工上市審核的審議意見稱,要求“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進一步核查發行人光伏項目銷售內控措施的合理性及執行有效性,收入確認依據的充分性,應收賬款的可回收性,是否會對發行人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被暫緩審議的企業,結局也是多樣的,主要是看能否能打消監管層對之提出的疑慮,有的企業在暫緩后,一兩個月便可獲得再次上會審議表決的機會,有的則可能直接撤回申請終止上市。”上述接近于監管層的知情人士表示。
1)上億涉光伏行業訂單資金回款犯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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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億資金收回犯難,這也難免會讓北交所對永大股份在光伏項目銷售內控措施的合理性及執行有效性上生出疑慮。
永大股份對潤陽股份的產品銷售主要集中在2024年,涉及的光伏項目為潤陽股份子公司內蒙古潤陽悅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內蒙古潤陽”)的“潤陽悅達光伏裝備制造全產業鏈科技示范項目一期5萬噸高純多晶硅項目”和另一家子公司寧夏潤陽硅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下稱“寧夏潤陽”)的“一期年產5萬噸高純多晶硅項目”。
在按照工程進度向永大股份支付部分貨款后,潤陽股份便再未按協議支付后續款項。由此形成了內蒙潤陽對永大股份欠款3510萬,寧夏潤陽對永大股份的欠款則為496萬,共計4006萬元。
2024年4月至5月,永大股份向潤陽股份發函催款,卻直接遭到了后者的無視,潤陽股份既未付款,也未提出解決方案。
無奈之下,2024年8月12日,永大股份向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
2024年10月14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要求內蒙古潤陽悅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約定付款。
但潤陽股份又一次“耍賴”,并不付諸于行動。
2025年1月10日,永大股份又不得不向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直到2025年3月,潤陽股份法務部人員才聯系永大股份法律顧問,并提出欠款的和解方案并初步溝通。
2025年5月16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執行庭召集內蒙古潤陽悅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蘇潤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及相關債權人組織過一次線下調解會議,提出欠款和解方案。
內蒙潤陽欠款3510萬的和解方案共有三個,方案一為總欠款分兩個部分,其中70%債轉股,持潤陽股份的股權,另30%分期支付,3年內支付完畢;方案二:總欠款打折80%后分兩個部分,其中50%債轉股,50%分期支付,5年內支付完畢;方案三:總欠款打折60%并分期支付,前3年每年10%、第4年付30%、第5年付 40%。
而寧夏潤陽欠款近500萬的和解方案,潤陽股份也給了永大股份三個選項,方案一:總欠款打折50%,立即全額支付;方案二:總欠款打折70%,分6個月支付;方案三:總欠款全額支付,分5 年支付。
但永大股份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與潤陽股份并未達成共識,仍選擇采取強制執行的方式,故未接受上述和解方案。
在潤陽股份4000余萬回款尚未追回之際,永大股份與合盛硅業的合作又爆雷。
永大股份與合盛硅業的訂單項目為新疆東部合盛硅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高純晶硅項目,永大股份為后者提供換熱壓力容器訂單金額高達1.97億元。
在2025年8月,永大股份在回復北交所針對其在手訂單項目的回款情況的問詢時,其還自信滿滿地表示,此時雖已有了與內蒙古潤陽和寧夏潤陽那血淋淋的回款訴訟“教訓”在前,但除此客戶外,“公司其他光伏客戶為經營規模較大的上市公司,經營透明度較高,經營狀況良好,涉及的訂單仍處于執行過程中,對應的項目仍在正常建設中且回款進度符合合同約定”,而此時,東部合盛的項目訂單回款也已經達到了60%,因此,除內蒙古潤陽與寧夏潤陽外,永大股份堅稱“公司其他光伏訂單的項目執行與回款不存在重大風險”。
沒想到話音剛落不久,在永大股份口中“經營規模較大“、“經營透明度較高”、”經營狀況良好”的上市公司東部合盛就狠狠打了它的臉。
按照與合盛硅業的有關協議,其項目訂單剩余的40%款項應在2025年11月確認,但后者卻稱因公司的“經營與流動性”情況,出現了回款困難。
據永大股份稱,其正積極與合盛硅業協商和解協議以實現分期收款。已初步擬定的和解方案為新疆東部合盛硅業有限公司承諾對上述最終欠付貨款共計7797.92 萬元,從2025 年11 月開始每月支付150萬元,每月底均在最后一個工作日前銀行承兌或電匯支付,直至付清協議中的貨款為止。
每月分期150萬元,即便真如合盛硅業承諾的那樣每個月如期歸還,也意味著這筆7797.92 萬元的欠款需要長達52個月的回款周期。
如果合盛硅業2025年內按照約定分期付款,則永大股份預計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與信用減值損失572.16萬元;如果合盛硅業從2025年11月開始即未按照約定付款,假設分別按照50%及100% 的比例對其應收款項進行單項計提壞賬準備,則對永大股份2025年度經營業績的影響分別達到3898.96萬元及7797.92萬元。
而按照永大股份自己的預計,其在2025年的扣非凈利潤則約在1億至1.2億之間。
“合盛硅業是否會按照約定從2025年11月底開始如期分期付款,潤陽股份對永大股份的回款爭端將如何解決,在光伏業務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內控措施的缺位,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或將影響到永大股份之后北交所上市的走向。”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2)成也“光伏”,敗也“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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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大股份此次北交所上市,在很大程度上,可謂成也“光伏”,敗也“光伏”。
除了光伏業務給其帶來的債務風險和相關銷售的內控有效性質疑外,永大股份的確在過去幾年中讓其財務數據看起來更為亮眼。
如上文所述,永大股份是在2021年之后才開始介入光伏行業的,雖然光伏業務占其營收比重并不算大,如最高份額的2024年也僅不到20%,但近幾年來,永大股份的營收和利潤的持續增長,卻離不開光伏業務的加持。
一個連永大股份自己都不得不承認的現實是,看似業績持續增長的表象下,如果刨除光伏業務,永大股份在2023年至2025年中,其營業收入與扣非凈利潤將面臨著持續下滑的窘態。
據叩叩財經獲得的一組數據顯示,如果刨除光伏業務的收入,永大股份在2023年和2024年中的營業收入將分別下滑至6.86億和6.62億,對應的扣非凈利潤則分別為1.249億和1億,而2025年中,沒有光伏業務的收入的話,其營業收入將進一步下滑至5.189億至5.68億,扣非凈利潤則將跌至7262.69萬元至8655.27萬元之間。
事實上,如今擺在永大股份面前的除了光伏業務“應收款項”的回收危機外,還有其原本眼看將成長為新的營收增長點的光伏業務卻將在2025年后迎來冰點。
2025年,永大股份的光伏業務迎來了營收的高光時刻,據其估算,在這一年中,光伏領域的收入將達到1.8億左右,約占當期營業收入的27%。
但在此后的較長一段時間中,永大股份在光伏業務上恐難有作為了。
永大股份在光伏領域簽訂的訂單數量就足以說明其即將遇到的挑戰。
據永大股份在回復北交所此前的上市問詢時承認,其在光伏領域新簽訂的訂單金額從2024年開始出現了斷崖式下滑,僅有1665萬元,而在2022年和2023年中,其光伏領域新簽訂訂單金額分別為 14396.59萬元、27055.80萬元,更讓人頗感寒意的是,在2025年已過去的10個月多中,其光伏領域新簽訂單金額竟然為0元。
這也難怪在上市委會議的現場,上市委員們也直接質疑永大股份經營業績的穩定性,要求其“結合下游行業周期變化特點、行業政策的影響、產品的市場需求變動情況及變動趨勢、發行人的競爭力、在手訂單及光伏領域業務回款風險等,說明經營業績是否穩定可持續,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風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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