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不少地方,村民有個樸素的認知:自家自留山上的樹,就是自己的“私產”,想砍就砍,想賣就賣。
可現實卻常常啪啪打臉——哪怕是你親手栽下的樹,也可能一斧子下去,就把自己“砍”進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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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電鋸一響,黃金萬兩?不,是警笛將至
劉老五,年過半百,祖祖輩輩扎根在這片青山綠水間。村里每戶都有塊自留山,靠山吃山,本是天經地義。
可這山雖大,日子卻緊巴巴——他四十好幾才娶上媳婦,剛過安穩沒幾年,妻子突然重病纏身,縣醫院的賬單像雪片一樣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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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玩意兒能賣好幾萬!”他心里盤算著,“老婆的命要緊,先救急再說。”
趁著護林員不在崗,劉老五悄悄摸上山,電鋸一開,轟鳴聲中,那棵百年紅豆杉“喀嚓”一聲應聲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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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為這事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命運的齒輪已經悄然轉動。
02
護林員起疑:自家山上樹被砍,咋一點不心疼?
兩天后,護林員老張一個電話打來:“老五啊,你家山上那棵百年紅豆杉咋沒了?是不是你砍的?”
劉老五嘴硬:“哪能啊!我都不知道這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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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疑的是,有村民看見劉老五最近頻繁上山,還有木材商和他私下接觸。雖然沒抓到“現行”,但種種蛛絲馬跡讓老張篤定:就是他干的!
無奈證據不足,老張只好報警:“寧可錯查,不能放過。”
03
自首、認罪、判刑——他以為罰點錢就完事了
警方順藤摸瓜,很快在一家木材加工廠找到了那棵被肢解的紅豆杉。鐵證如山,劉老五眼看躲不過,最終在家人的勸說下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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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劉老五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紅豆杉,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劉老五懵了:“我自己山上的樹,又沒偷沒搶,咋就犯罪了?我還以為頂多罰點款……”
04
道德同情vs法律紅線:誰該為“無知”買單?
此案一出,網絡瞬間炸鍋。無數網友為劉老五鳴不平:
“自己山上的樹都不能動,那農民還敢種樹嗎?”
“老婆命都快沒了,難道要眼睜睜看著她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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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于:紅豆杉不是普通樹,而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哪怕它長在你家自留山,哪怕你視它如草芥,只要未經許可擅自砍伐,就是違法。
有人替他辯解:“他不知道這是保護植物啊!”但法律的回答很干脆:“不知法”不是免責金牌。作為山林的使用者,了解林中物種、遵守采伐規定,本就是責任所在。
更何況——后來查明,那棵紅豆杉根本不是劉老五種的,而是自然生長了上百年的野生古樹。他口中的“自家樹”,其實只是“長在家門口的國寶”。
05
自留山≠私人花園:你的樹,未必你能砍
很多人誤以為,自留山上的樹=自家財產,想怎么處理都行。但真相是:你擁有的是使用權和收益權,而非無限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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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樹木:可申請采伐許可證后砍伐;
國家或地方重點保護樹種(如紅豆杉、銀杏、楠木等):嚴禁擅自采伐,哪怕一棵也不行;
野生珍稀植物:無論是否在你承包地內,一律受國家保護。
換句話說:你可以種樹、看樹、甚至靠樹賺錢,但不能“一刀了之”。砍樹前,務必搞清樹的身份——別讓“救命錢”變成“牢獄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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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愛樹如命,方能靠山吃山
劉老五的故事,是一記沉重的警鐘。它提醒我們: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時代,“靠山吃山”必須建立在法治與生態意識之上。
農民種樹沒錯,救妻心切更沒錯。但若缺乏對自然與法律的敬畏,再樸素的善意,也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下次當你望向自家山頭那片郁郁蔥蔥時,請記住:
有些樹,長得再近,也不是你想砍就能砍的——因為它們,屬于整個國家,也屬于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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