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知乎平臺上看到有匿名用戶詢問剽竊一事:嚴格說,很讓人惱火……我特意去查了記錄。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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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實際上,按照這個問題看來……這個“2018年-8月-14日:07:52:13”這個時間段在那邊進行話題期間,留下印記的這個網友,當時是以匿名身份予以詢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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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有回復。
這里,我專門起了個題目,然后我用word軟件了解了一下!然后再次通過“360圖書館”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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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題目:《“如何防止被侵權”:關于剽竊。來源:作家方曉莉。【原創。】”》。感謝分享。
其實,我有必要重申兩點!
第一,人沒有必要去提及自己悲慘記錄而獲得傷害自己的人的原諒或者理解與同情!因為很多時候!他人不會因為的確你“悲慘”所以他們不再傷害你!……反而!
這類人會因為你的痛苦而認為傷害你是,理所當然的一個事情!因為在他們看來,很簡單!你值得被傷害!“因為弱小所以可以傷害”是他們的邏輯。
而“恰好”他們擁有“傷害”你的資格,便認為可以掠奪你的權益……誰“教你”弱小呢?所以在他們看來,傷害一個看起來很慘的人,對他們而言,甚至是撿漏一樣!而且顯得肆無忌憚!這就是人性。
所以即便對方自稱自己掛了兩科如何,或者如何慘狀……對一個剽竊者而言,從撒謊的那一刻,早已失去良心。
所以對他們來說,不會考慮你的處境多么艱難。多這類人而言!沒什么良心可言。
第二,關于此人涉及到被人侵權一事,其人用的剽竊一事以形容!其實我感覺抄襲成分很大。抄襲和剽竊的地方局限性在于剽竊很多時候,是偷竊行為,抄襲則顯得很“自然”一樣然而實際上是抄襲。
按照這個題“主”所言,對方顯然是有剽竊行為,但是目的性顯得很無辜同時……也戴上很多謊言的“欲蓋彌彰”之路:差不多自己認為他人是自己比較關心或者愿意幫助的人。這類人一旦對自己抄襲或者剽竊……差不多失望,痛心都是正常的事情……包括我這邊也是一樣。
所以我完全理解這名題主感受!有人說,“2028年”的題目,為何我現在已經是1025年,嗯,2025年了。我為何2025年11月26日,現在是上午:10“31”,我要討論這個事情……算起來也有7年了。
其實問題對于古今來說都是一樣的。只不過重復的他人還是自己的“人生”姑且不算,但是任何事物的原理或者邏輯不會改變。
所以我們對于任何問題,只要抓住邏輯即可。
∴ 在以上這個事情當中為何令人憤怒?其人令人憤怒的不僅僅在于剽竊行為。抄襲朋友的作品不說,而且是撒謊!為何撒謊令人憤怒。
很簡單。對題主而言,是背叛友誼……但是很多時候,也許有的人從未將你當成朋友。這才是致命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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