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是2026年年度立法建言的日子,最近經常能在朋友圈或者視頻號上看到很多大家呼吁立《反虐待動物法》的視頻,或者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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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昨天才看到這個事情,今天想了一天,打算講一講這個。
先說一下我的看法,我覺得反虐待動物法是一個非常正義的行為,也是一個對的行為。(這也是我非常喜歡的一個研究爬行動物的up主的看法)
如果在立法前對虐待動物有科學嚴謹,條理清晰的界定有可以量化的執行標準,有立法后切實實行的操作規范,有能夠起到實際作用且不影響其他動物以及相關法律公平性的處罰標準,我覺得這個法是非常有必要確立的
但是我看了一下大量的對于法律建言的帖子或者推送,里面并沒有對自己的要求和訴求以及目的提到什么,只是想立法,但是立什么樣的法他們不知道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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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想從四個方面談一談,我對《反虐待動物法》的一點看法。
我們接下來從范圍界定,行為界定,執行標準和我的建議談一談我對《反虐待動物法》的一點看法,其中很多觀點是直接受到了b站up主爬行天下的啟發。
范圍界定
首先是范圍界定,我們需要界定什么動物是受到反虐待動物法保護的?
為什么要界定這個范圍呢?因為同一種虐待方式對不同動物就有不一樣的效果。
有的人認為活貓剝皮算是一種很殘忍的虐待;但是活魚剝皮,有的人不認為是虐待的。有的人認為鴨子殺死拔毛是正常現象,但是把別人養的科爾鴨殺死拔毛就是非常殘忍的。
如果我們要立反虐待動物法,就要確定什么種類的動物,什么所屬關系的動物算虐待。
現在的類似反虐待動物法的主要執行標準是按照它的所屬關系,也就是動物是否有主人?動物的主人在買它的時候花了多少錢?這聽上去有點像財產保護法,并不像反虐待動物法。
因為這個法最后得出來一個結論:有主的動物可以算是虐待,那無主的動物能不能算是虐待呢?
但是如果我們要推斷無主的動物受到虐待也算虐待的話:
那么在河里面游的魚被釣魚佬釣上來摔死,活剝刮鱗算不算虐待?
有的人看蚊子不爽,拿打火機點蚊子或者拿靜電電蚊子,這算不算虐待?
有的人把水質扔到辣椒油或者扔到風油精里,看它翻滾吐血,這算不算虐待?
野外求生節目,有的人活剝蛇皮,這算不算虐待?
宰殺牲畜不熟練,刀插在豬的脖子上,豬一邊噴血一邊滿院子跑,算不算虐待?
醫用動物身上被種滿了各種病毒,殘忍致死,算不算虐待?
有人說食用動物和實驗動物可以虐待,那好,那就算它們倒霉,它們可以被虐待。那既然它們不能被算在內,那有哪些可以被算在內呢?
有的人說對人類有害的動物可以虐待,我曾經看到大學里面的流浪貓去捕殺學校里面的蛇,旁邊的人不僅不制止,還鼓掌叫好。
在大學生樸素的價值觀里面認為蛇是邪惡的壞的東西,可以被殺害,可以被虐待,老鼠也一樣可以被傷害虐待。但是動物本身是沒有益害的,動物的意害都是人來決定的,它只根據自己的天性生活。
如果這些動物可以被虐待的話,也就是說我們一邊呼吁著保護動物愛好和平力的反虐待動物法,反而按照人的喜好又給動物畫了評級,讓一些動物活該倒霉被虐待嗎?
如果按照對人類是否有害而評定是否可以被虐殺的話,那么老鼠有鼠疫可以被虐殺,這確實是可以,流浪狗有狂犬病,是否可以被虐殺呢?我想大部分人肯定不會認同
既然劃定哪些動物可以被虐待是十分困難的,那么我們是否可以劃定一個哪些動物不可以被虐殺?
這也十分困難,有人說當做寵物的動物不能被虐殺。
這個界定有點太寬泛了,當今這個時代,螞蟻也有人養,老鼠也有人養,你走在路上一腳把螞蟻踩成二次元,那么對于養螞蟻的人來說看著非常的痛心。你開開心心的吃著龜苓膏,那么對于養烏龜的人來說也十分的難過。
當然這些寵物都算是比較小眾的,非傳統的寵物。
因此可以講是否傳統的寵物不能被虐待呢?
這也很難說,因為很多人養觀賞魚,養著養著可能會因為空間不夠,或者魚因為得了某種病,最后養到鍋里去了,這種的人也大有人在。
如果按照這個標準來定反虐待動物法的話,可能某一天正在家里吃著魚就被鄰居告發自己虐待動物,然后被判刑了。
那么是否可以說對人類有感情交流的動物不能虐待呢?
恐怕也不行,因為哪怕連蛇和蜘蛛這種腦袋發育不完全的動物也對人有情感,對他們的主人也有依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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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說是伴侶動物不能虐待,那么什么是伴侶動物呢?有人養魚認為它是伴侶動物,有人養王八,認為它是伴侶動物,但是養著養著吃掉了,這算是虐待嗎?
又或者說是可愛動物不能虐待,那么到底什么是可愛動物呢?
我覺得蛇可愛,他覺得老鼠可愛,有人覺得貓可愛,有人覺得狗可愛,甚至還有人覺得蝙蝠可愛。
這是立法,這不是干別的,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門綱目,科屬種的確定,沒有明確指出哪種動物虐殺算是虐殺,萬一哪天不小心踩死個什么東西成為了虐殺,那怎么辦呢?
行為界定
或許有人會講這個立法重點是虐待,不是動物。自然界的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不管是什么動物都不能虐待,虐殺。
那么我們來定義一下什么叫虐待。
一提到虐待,虐殺,我想大家腦子里面都會有畫面,像什么摳鼻子,挖眼,斷肢,開水燙這種的,100%可以定義為虐待。
但是有很多臨界范圍無法定義為虐待,這些在法律上應該如何的去表現呢?
比如撲殺或者人道主義殺害流浪動物算不算虐待?瞬間致死流浪貓狗算不算虐待?
再比如說讓活動量大的動物住一個陰暗狹小的小房間,算不算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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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喜歡狹小黑暗空間的動物住在明亮的大環境里供人參觀,算不算虐待?
將有攻擊性的動物放在一起飼養混養,這算不算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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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拖后治療或者不治療算不算虐待?
喂養不合理導致生病,算不算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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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情期不給尋找配偶,導致躁欲狂熱算不算虐待?
明知產出后代發育不好導致短壽還非要繁殖,算不算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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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寵物遭到鏡頭霸凌,導致產生應激反應,算不算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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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動物進行表演算不算虐待?
釣魚佬用魚釣魚算不算虐待?
家養寵物喂活體動物算不算虐待?
給貓喂魚算不算虐待?
遺棄寵物算不算虐待?
絕育寵物算不算虐待?
不給寵物吃中高端飼料,給它們吃不好的飯菜算不算虐待?
把寵物關到籠子里面,不讓它們自由的撒野,算不算虐待?
貓不愿意洗澡,非得逼著它把它綁起來洗澡,算不算虐待?
貓不愿意剪指甲,非得要把它綁起來,把它的指甲剪掉,使它喪失了捕獵的工具,這算不算虐待?
給黑猩猩抽煙算不算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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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很難定義,我相信很多人認為給貓吃魚不算虐待,這是符合了它們生態鏈的食物天性。但是如果我要說給蛇吃貓,那肯定有人會說這是虐待。
很多人認為給動物做絕育不算虐待,這是為了它們好,可以延長壽命;那未經允許給人做絕育算不算虐待?這肯定算虐待了吧,還是在很多人不想生孩子基礎上,動物的天性就是繁殖,它們的基因使命就是繁殖后代,給動物做絕育就是在抹殺它們的天性。
所以這些東西就是按照每個人的飼養標準來決定的,很難討論出真正的能夠實行的規定。
如果沒有明確的界定什么算虐待,什么不算虐待,那么《反虐待動物法》就會成為黨同伐異的工具。
我今天看我隔壁鄰居不順眼,我覺得他給狗吃碎骨頭可能會劃傷狗的胃,我認為這是虐待,我直接把他告到法庭上。
這該怎么辦?
執行量刑
因此我們講到執行量刑上
如果反虐待動物法真的出臺了,那么執行起來也十分的困難。
可能會有人疑惑為什么執行起來會很困難,因為動物實在太多了,按照前面說得的話虐待動物的行為也太多了。
如果我們說棄養動物算虐待,必須要負刑事責任。那么我們去怎么找到這只流浪貓是誰棄養的呢?我們要出動多少警力,我們要怎么去抓它的主人?我們要怎么知道他是在《反虐待動物法》立法前被棄養的,還是在《反虐待動物法》立法后被棄養的?
我們在大街上看到被人虐殺的動物尸體,我們現在要去找兇手。
如果是刑事犯罪的話,我們需要專案組。那么專案組的工資誰掏呢?這些占用的公共資源,誰來出錢呢?
也有人說我們直接定義傳播虐待動物視頻的有罪關起來。
我覺得這個倒是不錯的一個進步,但是很多人認為這是圖省事,讓那些沒有被拍下視頻發到網上的,被虐致死的小動物們怎么辦?
別說是動物了,很多懸案現在都沒破,人死了都不知道兇手在哪。這個執行起來確實是非常難的。
說完執行,我們說一下量刑。
很多人看到虐殺動物的,情緒一上頭,立馬說這個人必須死刑,或者又是無期徒刑。但是他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有人說今天可以虐殺動物,明天就可以虐殺人,當然有這個可能。但是他畢竟還沒有殺人,我們不能憑他未來可能殺人就把他抓起來,這是什么?這是思想罪嗎?
立法并非小事,每一步都應該謹慎對待,而不能只憑一張空口就說要立法。
國家司法部門對這個也不了解,他們現在也焦頭爛額的在想到底該如何立法。
我想各位愛動物,愛貓,愛狗人士可能對這個會比他們更了解一些,因此我認為在反饋的過程中,不要一味的只是說立法,也要給一些有用的建議。
對于這些愛動物的人士來說,他們只是懷著最樸素的價值觀,認為這些可惡殘忍的行為應當受到處罰,這是對的。
但是無論如何立法都是要慎之又慎的,人總是要比動物更重要。如果立法不嚴謹的話,那么保護動物的法律就會成為人們相互攻擊的工具。
不清晰的法律會出現貓小兵的情況,那到那個時候,飼養和虐待的邊界就會變得有些模糊,而這些模糊的邊界就給了一些不法人士可乘之機。
如果真到那個時候,算不算虐待可能會看誰和司法部門的關系好,到那樣的情況下,本來為了好心保護動物們而設立的《反虐待動物法》反而對人本身的生活造成了混亂,這個所謂的反虐待動物法還有什么意義呢?
我認為當下最好的還是根據所屬關系,以及主人購買時的價值進行判斷。
有主人的動物一律不可以虐待,前提是主人沒有有哪些違規的操作,比如說遛狗不牽繩,攻擊了其他人類,或者說是讓人誤認為是沒有主人的動物。
對于流浪動物,我們可以在傳播上進行立法,一方面鼓勵大家領養流浪動物另一方面,禁止人們將虐待動物的視頻發在網上,這樣確實能夠有效減少虐待流浪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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