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發布
《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醫療機構住院床位費
醫保支付標準的通知》
詳情如下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醫療機構住院床位費
醫保支付標準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區黨工委社會工作部、成都東部新區黨工委社會工作部、各區(市)縣醫保局,相關醫療機構: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醫療機構住院床位費收付費標準有關事宜的通知》(成醫保發〔2019〕10號)將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為確保我市醫療機構住院床位費醫保支付工作平穩運行,經市醫保局第18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通知如下。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床位費按日限額納入報銷范圍,支付標準為:一級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5元,二級醫院25元,三級醫院30元。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床位費按日限額納入報銷范圍,支付標準為:普通住院病房床位15元/日。
三、在上述標準基礎上,腫瘤、婦產科、兒科病房床位上浮30%,結核病醫院、傳染病醫院、精神病醫院及綜合醫院的結核病床、傳染病床、骨牽引床、燒傷翻身床上浮50%。
四、醫療機構實際住院床位費未達到限額標準的,按實際發生的床位費納入報銷。
本通知從2026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
來源:成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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