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重慶市紀委監委的一則通報劃破了山城的寧靜:原重慶兩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長羅侖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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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源于網絡
這位執掌公安系統33年、曾獲公安部肯定的“治警能手”,最終淪為知法犯法的“階下囚”,其雙面人生的劇烈反差,成為新時代反腐斗爭中又一深刻警示。
1992年,剛從重慶警校畢業的羅侖懷揣著對公安事業的熱忱踏入職場,從普通民警起步,他憑借扎實的業務能力逐步晉升,2002年出任黔江區公安局副局長時,正逢當地治安復雜期——2001年刑事案件發案率同比上升19%,流動人口管理陷入困境。羅侖主導推行“夜間巡邏網格化”模式,讓2003年街面犯罪率驟降28%,這一經驗被寫入《重慶市縣域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白皮書》。2010年升任局長后,他推動的“智慧安防進村社”項目,使農村盜竊案年均降幅達17%,相關做法獲公安部調研肯定,彼時的他,是同事眼中的“業務標桿”,群眾心中的“平安守護者”。
2022年,羅侖主導的“智慧安防城區”建設讓黔江區刑事發案率再降23%,該案例被納入公安部基層治理創新案例庫。在公開場合,他始終以“法治守護者”形象示人:2023年以“嚴守紀律底線”為主題發表署名文章,2024年12月在“尊崇憲法”全民健步走活動中號召公職人員維護法治權威,2025年3月還在改革會議上強調“嚴格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調任兩江新區后,他走訪半導體產業園慰問專家,在社區與困難群眾促膝長談,叮囑工作人員“關注群眾冷暖”,這些“接地氣”的表現一度贏得廣泛認可,甚至有人稱他為“儒雅親民的公安局長”。
然而,光鮮表象下,權力的膨脹早已讓羅侖迷失了方向。在兩江新區,他身兼管委會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長、政法委副書記數職,手握公共安全管理權、行政執法權、重大項目建議權,形成了“自己決策、自己執行、自己監督”的權力閉環。這種“權力高配”成為他權錢交易的溫床,而他曾引以為傲的“智慧安防”項目,最終淪為最隱蔽的尋租工具,某投資超8000萬元的智慧安防項目,未經招投標就被他直接指定關聯企業承接,相關設備采購、系統運維的每一個環節,都成了他斂財的“通道”。
干部選拔任用領域更是他的“提款機”。憑借參與干部任用的話語權,他為他人職務晉升鋪路搭橋,事后心安理得地收受財物,把組織賦予的選人用人權變成了個人謀利的工具。在廉潔底線徹底失守后,羅侖的斂財手段愈發肆無忌憚:向管理服務對象出借資金,通過民間借貸收取遠超合理范圍的大額回報;違規開展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自己的生意“保駕護航”;頻繁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甚至公款旅游、違規使用公車,將公共資源當作私人福利。
更令人咋舌的是,這位公安局長竟淪為“迷信信徒”。在預感自身問題可能暴露后,他沒有選擇主動向組織坦白,反而搞起了封建迷信活動,試圖通過“大師指點”避禍,同時采取多種手段對抗組織審查,將對黨忠誠拋諸腦后。作為執法者,他卻恣意妄為地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徇私枉法,讓本應維護公平正義的警徽蒙塵。
直到2025年5月16日,紀檢監察機關的審查調查通知書送達,這位落馬前一周還在強調“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官員,其偽裝的面具被徹底撕碎。
經查,羅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從治安標兵到貪腐墮落的“羅操盤”,羅侖用33年時間走完了從勵志到沉淪的人生軌跡。他的案例深刻揭示:權力是一把雙刃劍,缺乏有效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無論曾有多么輝煌的業績,一旦背棄初心使命、觸碰紀法紅線,終將被人民唾棄,被歷史淘汰。
如今,隨著“雙開”處分的作出,羅侖的仕途徹底歸零,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公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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