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7日,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的庭審現場,36歲的尹某某面對法官“是否愿意退贓爭取諒解”的詢問,抬起頭目光堅定地回應:“不需要諒解,也不會退贓!”這句擲地有聲的回答,與她精心打造的“青島高官千金”形象判若兩人。
就在一年前,她還是那場轟動隨州的盛大婚禮上,接受眾人艷羨的新娘。
而這場看似圓滿的婚姻,實則是她四年內布下的第五個婚戀騙局——陪嫁的金條是網購假貨,46萬元存單是偽造品,“副廳級父親”和“模特母親”是花錢請來的演員,就連她自己的年齡、身份,全都是精心編織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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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現場合影
01、婚禮盛況:14.8萬彩禮換“百萬陪嫁”的美夢
2024年5月9日,湖北隨州的一家酒店內張燈結彩,26歲的新郎申某某身著筆挺西裝,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他曾是一名小有名氣的主播,這場婚禮讓他收獲了親友們無數的祝福,大家都夸贊他“找了個好人家”。
新娘尹某某一襲潔白婚紗,氣質優雅,她身邊的“父親”西裝革履、氣度不凡,據說是青島某局的副廳級局長,退伍前還是法院審判長。
按照當地風俗,申家鄭重地送上了14.8萬元彩禮。盡管“丈母娘”以身體不適為由缺席婚禮,但尹某某承諾的豐厚陪嫁讓申家人打消了所有疑慮。
“我爸說了,回青島辦回門酒時,陪嫁會有奔馳車、別墅,還有現金和金條。”尹某某的話,在申某某心中種下了對未來的憧憬。
兩人的緣分始于2022年的一場直播。尹某某進入申某某的直播間互動,談吐間的優雅與“良好家境”讓申某某心生好感。
線下見面后,尹某某更是將“富家千金”的人設演繹得淋漓盡致:她自稱1994年出生,青島本地人,母親是退休模特,父親經常出席重要公務。
為了增強可信度,她還向申某某展示了“父親”身穿制服接待外賓的照片,甚至在雙方家長見面時,讓“父親”主動提出為申某某安排體制內工作。
“奉子成婚”的噱頭讓這場感情加速升溫。尹某某先后三次“懷孕”,第三次懷孕后,兩人迅速敲定婚期。
婚后申母催促領結婚證,尹某某卻以“投資失敗留下案底,需找關系擺平”為由拖延。申某某雖有疑慮,但想到對方優渥的家境和對自己的“真心”,便選擇了信任。
隨州婚禮結束后,尹某某提出要帶14.8萬元彩禮回青島,用于回門酒“現場擺盤撐場面”。
申家人提出質疑時,一位自稱“大舅哥”的男子打來電話,語氣誠懇地解釋:“彩禮只是走個形式,我家陪嫁的房車和存款比這多得多,放心讓她帶回去。”這番話徹底打消了申家的顧慮。
5月16日,申某某隨尹某某抵達青島,卻被告知回門酒已提前辦完,父母因“家庭矛盾”不便見面。
5月21日,當尹某某帶著2萬元“改口費”、一張46萬元的銀行存單、一根100克金條和奔馳車鑰匙出現在他面前時,申某某最后的疑慮也煙消云散。
“她連別墅都有兩套,左右相鄰,怎么可能是騙子?”他當時這樣告訴自己。
警方后來的調查揭開了真相:尹某某當天外出,先將申家的彩禮存入銀行,再取了兩個快遞——里面正是網購的假存單和假金條,奔馳車則是她從租車行租來的。
所謂的兩套別墅,不過是她依次租下的相鄰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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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的“存單”
02、騙局露餡:試金石下的“金條”現原形
這場精心構建的美夢,破滅于一場小小的爭執。2024年6月8日,申某某和尹某某因打游戲發生口角,尹某某突然聲稱被打,哭鬧著要回青島“養胎”。申某某提出若要離開,需退還14.8萬元彩禮,雙方陷入僵局。
次日,“大舅哥”連夜從武漢趕到隨州,提出讓尹某某先帶彩禮回青島,將奔馳車、存單和金條留下作為抵押。這個看似合理的提議,讓申某某放松了警惕。
但尹某某走后,空蕩蕩的房間和留下的“抵押物”,讓申某某心里泛起了嘀咕。
他先是根據奔馳車車牌號聯系到車主,對方的回答如晴天霹靂:“這是我租車行的車,租給一位姓尹的女士了。”
申某某趕緊拿著金條跑到典當鋪,典當行老板用試金石輕輕一刮,金條表層瞬間露出白色,“這就是鍍金的假貨,值不了幾個錢。”
更讓他崩潰的是,他帶著46萬元存單來到中國銀行核實,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存單上的經辦人不存在,這張單子是偽造的。”他馬不停蹄地趕到派出所,經警方比對,尹某某提供的戶口本也是假的。
6月11日,申某某和母親趕到武漢尋找尹某某和“大舅哥”,卻發現“大舅哥”聲稱的公司根本不存在,連名字都是偽造的。
在一家咖啡館內,面對申家母子拿出的證據,尹某某終于無法抵賴,退還了8萬元彩禮,并承諾回青島后還清余款。
但當申某某回家等待時,卻發現自己已被尹某某拉黑。意識到被騙的申某某,隨即向隨州市公安局曾都區分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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褪色假金條
03、身份解構:“高官父母”原是臨時演員
警方的偵查,徹底撕碎了尹某某的偽裝。這個自稱“1994年出生”的青島千金,真實出生于1989年,山東農村人,比申某某整整大9歲,長期使用的是姐姐的名字。
更嚴重的是,2024年5月與申某某舉辦婚禮時,她與第二任丈夫崔某某的婚姻關系仍在存續期間,屬于重婚。
而她口中的“高官父親”和“模特母親”,不過是她花錢雇來的“群演”。扮演父親的王某某是武漢一名普通演員,2023年5月第一次為尹某某“站臺”時,僅拿到100元報酬——尹某某支付的400元被經紀人抽走了300元。
2024年婚禮期間,他以每天1500元的價格出演“副廳級局長”,全程按照尹某某提前寫好的“劇本”發言。
“她只說讓我扮演父親,沒說是什么身份,我以為就是普通的家庭聚會。”面對警方問詢,王某某連連辯解,如今他已放棄演員職業,“再也不接這種糊涂活了”。
“模特母親”的扮演者鄭某某是一名兼職拍短劇的家庭主婦,曾是尹某某美容店的顧客。
從2021年開始,她就多次受雇扮演尹某某的母親,甚至在另一位受害者李某某面前,上演過“女兒為情自殺,母親哭訴求說法”的戲碼。
尹某某用“隱蔽式拍攝更真實”的借口,打消了她對“無攝像頭、無燈光”的疑慮。
盡管鄭某某堅稱自己不知情,但檢方認為她的行為客觀上幫助尹某某獲取了信任。不過最終,因情節輕微且無犯罪故意,“父母”兩位扮演者均未被追究刑責。
至于那位“貼心大舅哥”,真實身份是一名情感博主金某。2024年2月,尹某某與申某某鬧分手,她以假名“尹某迪”花4000元雇傭金某,讓其冒充哥哥調解感情。
金某憑借專業的情感話術,成功促使兩人復合并走進婚姻。案發后,金某以“僅提供情感服務,不知詐騙實情”為由辯解,目前已另案處理。
更令人咋舌的是,尹某某所謂的“三次懷孕”全是謊言。警方在她的購物記錄中發現,從B超單、懷孕檢查報告到流產證明,全都是從網上購買的偽造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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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的“醫療報告單”
04、連環騙局:四年獵艷五人,謊言層層疊加
對申某某的詐騙,并非尹某某的“首秀”。警方調查發現,2019年與第二任丈夫分居后,她就將婚戀平臺和社交軟件作為“獵場”,以“富家千金”人設為誘餌,四年內至少欺騙了5名男性。
2021年2月,尹某某結識了受害者李某某,謊稱父親經營碼頭,家境殷實。她帶李某某參觀一棟別墅,聲稱是父親的財產。
但在談及碼頭運營細節時,她漏洞百出,被細心的李某某識破,這段關系僅維持兩個月就結束。
2022年4月,她又將目標鎖定在楊某某身上,故技重施偽造B超單謊稱懷孕,以“流產手術費”“營養費”為由索要1萬余元。因楊某某警覺性高,直接拒絕并將其拉黑,她未能得逞。
2023年底的受害者王某某,被騙走7萬余元。尹某某為他量身打造了“升級版”劇本:父親是高官,母親是企業家,自己經營美容店。
交往期間,她以“店鋪資金周轉”“父母涉險需打點”等理由頻頻借錢。
更諷刺的是,尹某某退給申某某的8萬元彩禮中,有2萬元竟是她以“急需還貸”為由,讓王某某直接轉賬給申某某的。
直到2024年8月30日,尹某某因涉嫌重婚被警方刑事拘留,她的騙局才徹底終止。而警方在其手機中發現,2025年1月被捕時,她仍在與受害者陳某交往,連“尹某某”這個名字都是假的。
“我以為找到了真愛,沒想到從頭到尾都是謊言。”陳某得知真相后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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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扮演“女方父親”
05、人生軌跡:從輟學打工到“職業騙子”
36歲的尹某某,為何會走上連環詐騙的道路?她的自述與親屬的證言,勾勒出一個矛盾的人生軌跡。
尹某某出生于山東某村莊,6個月大時被送往大姑家寄養。7歲那年,親生父親服農藥自盡,母親帶著二姐遠走他鄉,從此杳無音信。
“我從小在大姑家受偏見,他們不喜歡我,初中沒讀完就輟學了。”尹某某說,她對親生母親的名字都一無所知。
但大姑在接受警方問詢時給出了不同說法:“我們把錢塞給她讓她讀書,她自己不肯去。出去打工后,就很少跟家里聯系。”
2009年,19歲的尹某某在酒店務工時,與廚師夏某某結婚,育有一女。這段婚姻僅維持3年,便因家庭矛盾破裂。
2015年,她第二次結婚,與丈夫崔某某開了一家麻辣燙店,卻因經營不善倒閉。2016年女兒出生后,她辭職打工,輾轉于多家美容減肥機構。
2023年,她在青島開了一家減肥館,自稱“月入兩萬”,但警方核實發現,該店鋪盈利微薄,早已瀕臨倒閉。
“分居后女兒由婆婆照顧,平時不要我的錢,只有孩子重病時才會收下。”尹某某提及女兒時面露愧疚,但這并未阻止她繼續行騙。
在她看來,兩次失敗的婚姻和底層打拼的艱辛,讓她對“有錢人的生活”充滿渴望,而詐騙成了她快速獲取財富的捷徑。她精心設計的“富家千金”人設,實則是對自身處境的反向投射。
06、庭審對峙:“不需要諒解”的囂張與法律的公正
2025年11月17日,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的庭審現場,控辯雙方圍繞案件焦點展開激烈辯論。
公訴機關指控,尹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身份和家庭背景,隱瞞已婚事實,騙取申某某財物79140元(扣除小額返還和共同開銷后),同時對楊某某、王某某等人實施詐騙,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在與崔某某婚姻存續期間,與申某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舉辦婚禮,構成重婚罪,應數罪并罰。
庭審中,尹某某突然提出申請,要求被害人申某某回避,理由是“申某某作為受害者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這一略顯荒唐的申請,被審判長當庭依法駁回。
尹某某的辯護律師提出,偽造存單、購買假金條等行為是詐騙的手段,應作為詐騙罪的組成部分整體評價,適用“吸收犯”理論,不應單獨定罪。
但公訴機關認為,這些行為不僅是詐騙手段,還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不過最終將結合全案事實綜合判定。
當法官詢問其是否認罪、是否愿意退贓爭取諒解時,尹某某的回答震驚了在場眾人:“我是真心想和申某某結婚的,不需要他的諒解,也不會退贓。”這番話與她庭審前向律師表達的“后悔”態度截然不同,也暴露了她毫無悔改之意的本質。
被害人申某某坐在旁聽席上,全程面色凝重。“我不僅損失了錢財,更被欺騙了感情,她的態度讓我徹底心寒。”申某某說,這場騙局讓他對婚戀失去信任,至今仍需心理疏導。
目前,該案尚未宣判,但法律的天平早已傾斜。無論尹某某如何狡辯,她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等待她的必將是公正的判決。
而這場橫跨四年的婚戀騙局,也給所有渴望愛情的人敲響了警鐘:那些過于完美的人設背后,可能隱藏著精心編織的陷阱;在感情中保持理性判斷,核實對方身份信息,才是保護自己的第一道防線。
正如警方在案件通報中提醒的:“網絡交友需謹慎,涉及錢財往來更要提高警惕,所謂‘豪門背景’‘天降姻緣’,很可能是騙子設下的圈套。”愛情的真諦在于真誠與責任,任何試圖通過欺騙獲取利益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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