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還在一起吃飯的同事,下午收拾桌子離職了。
你問他為什么,他說:"我都不知道工資怎么算的,績效考核也看不懂,干得好干得差反正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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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中小企業老板常陷入困惑:明明設計了績效工資、獎金、提成,為什么員工還是不滿意?明明想激勵大家多干活、干好活,為什么效果卻不明顯?
其實不是"設計不對",而是"執行走樣"——薪酬體系設計完了,卻踩了五個常見的坑。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五個坑,以及怎么避開它們。
坑一:崗位價值評估"走過場"
很多中小企業老板定工資,憑感覺。
"我覺得銷售重要,就給銷售開高工資。"
"我覺得文員工作簡單,就給文員開低工資。"
結果呢?技術崗位因"工資低于同行"流失核心人才。同崗位員工因"老板喜歡誰就給誰高工資"覺得不公平,積極性下降。
我見過一家企業,技術主管拿 5000 元,銷售經理拿 8000 元。
技術主管覺得不公平,找老板理論:"我負責整個產品研發,銷售經理只是跑跑客戶,憑什么他比我高?"
老板說:"銷售直接帶來收入啊,你技術再好,賣不出去有什么用?"
技術主管一氣之下離職了。后來老板才發現,這個技術主管是公司唯一懂核心技術的人,招個新人要半年才能上手。
這個問題怎么破?
不能憑主觀印象定工資,得做崗位價值評估——通過統一標準,判斷不同崗位的"相對價值"。
對中小企業而言,不用搞復雜的評估工具,最簡單的方法是:只評估三個核心維度。責任、技能、勞動強度。每個維度分三級:高、中、低。
找一個"基準崗位"對比,比如文員。文員"責任低、技能低、勞動強度低",工資 3000 元。其他崗位跟基準比。
技術崗位"責任中、技能高、勞動強度中",工資比文員高 50%(4500 元)。銷售崗位"責任高、技能中、勞動強度高",工資比文員高 60%(4800 元)。
評估完了,要公示結果。把"崗位等級劃分結果"貼在公告欄,讓員工知道"為什么這么分"。
如果員工有疑問,要耐心解釋評估標準和過程。比如技術主管問:"為什么銷售經理比我高?"
你可以這樣解釋:"銷售經理的責任是'高'(直接影響公司收入,失敗損失大),你的責任是'中'(影響產品質量,但不直接影響收入)。不過你的技能是'高'(需要專業技術背景),他的技能是'中'(需要溝通能力但門檻較低)。綜合下來,他的總分比你高一點點。"
這樣解釋,員工就能理解"不是老板偏心,而是按規則來的"。
公平不是平均,而是規則透明。
坑二:浮動工資"流于形式"
很多中小企業設計了績效工資、獎金、提成,但執行時卻變了味。
最常見的三個問題。
績效工資變成了什么?
變成了"固定工資的一部分"。
考核指標模糊("工作態度好""責任心強"),誰來評?怎么評?員工不知道。或者所有人都是"合格",績效工資都按 100%發放。久而久之,員工就把績效工資當成固定工資的一部分,反正每月都能拿到。
這還叫激勵嗎?不叫。
具體怎么做?
指標要量化。每個崗位選 2-3 個"可量化"的指標。銷售崗位:銷售額達成率(60%)、回款率(30%)、客戶投訴率(10%)。技術崗位:項目完成進度(50%)、故障解決效率(30%)、代碼差錯率(20%)。文員崗位:任務完成及時性(50%)、工作差錯率(30%)、同事滿意度(20%)。
等級要強制分布。每月考核后,按"10%A 級、70%B 級、20%C 級"的比例劃分等級。A 級績效工資 120%,B 級 100%,C 級 80%。
這樣做,員工就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合格,我得努力才能拿 A"。
我見過一家企業實施"強制分布"后,員工主動加班、改進工作方法的比例提升了 30%。
為什么?
因為大家知道"干得好能拿 120%,干得差只能拿 80%",差距明顯。
獎金呢?
年底到了,老板心情好,給每人發 2000 元年終獎。
員工高興嗎?可能第一年高興,第二年就覺得"反正每年都有,這是應該的"。干得好的員工還會想:"我這么努力,憑什么和混日子的人拿一樣的錢?"
獎金要向高績效員工傾斜。年終獎按"員工年度績效×崗位系數"分配。年度績效 A 級系數 1.5,B 級 1.0,C 級 0.5。崗位系數經理級 1.2,主管級 1.0,普通員工 0.8。
假設年終獎總額 10 萬元,A 級經理:10 萬×(1.5×1.2)÷(所有系數之和)。B 級普通員工:10 萬×(1.0×0.8)÷(所有系數之和)。
這樣,A 級經理可能拿 3 萬,B 級普通員工可能拿 8000 元,差距明顯。
有人會說,這樣會不會引起不滿?
不會。只要規則提前說清楚,員工反而會認可"多勞多得"。
我見過一家企業實施"271 原則"分配年終獎:20%員工拿 10-30 個月工資,70%拿 2 個月工資,10%拿不到。雖然少數人拿得多,但大部分員工認可這個規則,因為"規則透明,我知道怎么努力"。
提成也是一樣。
銷售提成比例"一刀切"(所有銷售都是 1%),員工"賣 10 萬和賣 20 萬拿的比例一樣"。
這有什么問題?員工沒動力沖更高目標。反正比例一樣,我賣 10 萬就夠了,為什么要拼命賣 20 萬?
提成比例要"階梯式"。當月銷售額 10 萬元以下:提成比例 1%。10-20 萬元:提成比例 1.5%(超額部分按 1.5%)。20-30 萬元:提成比例 2%(超額部分按 2%)。30 萬元以上:提成比例 2.5%(超額部分按 2.5%)。
這樣,員工就有動力沖更高目標。因為"賣得越多,提成比例越高,拿的錢越多"。
還可以設定"超額獎勵"。當月銷售額超出目標 30%以上,額外發放"超額獎金"(如超額部分的 5%)。比如銷售目標 20 萬元,某員工賣了 30 萬元,超出 50%。他不僅能拿階梯提成,還能額外拿超額獎金。
這種設計,能讓優秀銷售"拼命干",同時也讓普通銷售"有盼頭"。
坑三:試用期薪酬"違法"
很多中小企業老板覺得,試用期是"考察期",工資可以"隨便定"。
試用期工資給正式工資的一半(如正式工資 5000 元,試用期只給 2500 元)。試用期不繳社保,等轉正了再補繳。
這些做法,都違反《勞動合同法》。
一旦員工申請勞動仲裁,企業不僅要補發工資、補繳社保,還要支付賠償金,得不償失。
《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兩個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正式工資的 80%。
舉個例子。
當地最低工資 2000 元,正式工資 5000 元。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 4000 元(5000×80%),且不低于 2000 元。所以試用期工資至少 4000 元。
如果正式工資只有 2500 元呢?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 2000 元(2500×80%),且不低于 2000 元。所以試用期工資至少 2000 元。
社保怎么辦?
員工入職 30 日內,必須為其辦理社保登記并繳納社保。不能以"試用期"為由不繳或緩繳。即使員工自愿"放棄社保"(簽了承諾書),企業也要繳。因為法律不認可這種承諾。
試用期薪酬要明確寫入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試用期工資標準、正式工資標準、社保繳納方式",避免后續爭議。
試用期薪酬不是"隨便定",而是"嚴格按法律來"。
坑四:薪酬總額"失控"
很多中小企業不做薪酬總額預算,導致"薪酬支出超支"。
銷售業績好,提成發多了,占用了大量現金流。年底獎金一發,發現公司賬上沒多少錢了。
薪酬總額管理的核心是什么?
預算、執行、監控。
我們一個一個來說。
先做預算。每年年底,根據"下年度公司銷售額、利潤目標"確定薪酬總額。薪酬總額=預計銷售額×薪酬比率。
假設預計下年度銷售額 1000 萬元,參考上年度薪酬比率(薪酬總額/銷售額)為 8%,則下年度薪酬總額預算=1000×8%=80 萬元。
按部門拆分預算。銷售部門 30 萬元、技術部門 25 萬元、行政部門 25 萬元。這樣,每個部門都知道"我的薪酬預算是多少"。
執行過程監控。每月初,HR 和財務匯總"上月各部門薪酬實際支出",與預算對比。若某部門支出超出預算 10%以內,分析原因(如業績好導致提成高),并提醒部門控制后續支出。若超出預算 10%以上,需部門提交"超支說明",經老板審批后才能繼續支出。否則,凍結該部門后續薪酬調整。
年底復盤調整。每年年底,對比"薪酬總額實際支出"與"預算",分析差異原因。如果銷售額沒達標但薪酬超支,說明薪酬比率偏高,下年度要降低。如果銷售額達標但薪酬節約,說明薪酬比率偏低,下年度可以提高。
我見過一家企業按"銷售額×薪酬比率"確定銷售部門薪酬總額。銷售部門知道"賣得越多,薪酬總額越高,大家分得越多",既有激勵,又不會讓薪酬支出超出企業承受能力。
薪酬總額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與公司效益匹配"。
坑五:薪酬制度"不溝通"
很多中小企業薪酬制度"藏在 HR 抽屜里"。
員工入職時不培訓,平時不溝通。
結果呢?員工不知道工資由哪幾部分組成("我怎么多了 100 元工齡工資?")。不知道績效怎么考核、獎金怎么拿("為什么這個月績效工資少了?")。不知道怎么才能漲工資("我什么時候能漲工資?")。
員工對薪酬"糊里糊涂",自然感受不到激勵,甚至覺得"企業在故意克扣工資"。
我見過這樣一個場景。
某員工看著工資條,皺起了眉頭。
"為什么這個月扣了這么多錢?"
HR 解釋:"這是社保個人部分。"
"什么是社保個人部分?"他追問。
HR 說:"就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你個人要繳一部分。"
"為什么要我繳?"
HR:"國家規定的。"
員工:"......"
還有一個場景。
某員工:"聽說隔壁部門小王漲工資了,我什么時候能漲?"
HR:"你考核優秀就能漲。"
員工:"什么叫考核優秀?"
HR:"年度考核 A 級。"
員工:"A 級怎么評?"
HR:"......"
你看,溝通不到位,員工就會"糊里糊涂",甚至產生誤解。
解決方案是什么?
薪酬制度要"宣貫與溝通",讓員工"看懂、認可"。
新員工入職培訓。新員工入職時,HR 專門講解薪酬制度,包括:薪酬結構(固定工資、浮動工資、福利各包括什么);績效指標與考核方式(崗位的核心考核指標、如何計算績效工資);調薪規則(怎么才能漲工資、調薪流程);發放時間與方式(每月幾號發工資、工資條怎么看)。
講解后,讓員工簽署"薪酬制度確認書",表示"已理解并認可"。
定期溝通與答疑。每月發工資后,HR 組織"薪酬答疑會"(或一對一溝通),解答員工對工資的疑問。"為什么這個月扣了這么多錢?""績效工資怎么算的?""工齡工資什么時候漲?"這些問題,都要耐心解答。
每年調薪前,向員工說明"本年度調薪的依據、范圍、幅度",讓員工知道"調薪不是隨機的"。
建立"薪酬意見箱"(線上或線下),員工有建議或疑問可隨時提交,HR 定期回復。
制度變動及時告知。若薪酬制度有調整(如提成比例變化、福利增加),要在實施前 15 日向員工公示,說明"調整原因、調整內容、執行時間",并收集員工意見。
比如公司決定調整提成比例,從"一刀切 1%"改為"階梯式 1%-2.5%"。要提前告知員工:"為什么調整?因為原來的比例沒有激勵效果,大家賣 10 萬就不往上沖了。調整后,賣得越多,提成比例越高。什么時候執行?下個月開始執行。"
這樣,員工就能理解"調整是為了激勵大家,不是為了克扣工資"。
溝通不是"藏著掖著",而是"透明、及時、清晰"。
避開這五個坑,薪酬才能真正成為激勵工具
說到底,薪酬體系的核心是三個字:公平、激勵、可控。
公平,靠崗位價值評估。避免"憑感覺定工資",讓員工知道"工資是按崗位價值定的,不是老板隨便給的"。
激勵,靠浮動工資與績效掛鉤。避免"流于形式",讓員工知道"干得好能拿更多,干得差拿得少"。
可控,靠薪酬總額預算和合法合規設計。避免"支出失控"和"勞動糾紛"。
還有一點,溝通。讓員工"看懂、認可"薪酬制度,避免"糊里糊涂"。
回頭看看,你的企業踩了幾個坑?
如果踩了坑三(試用期違法),這是最急的,要立即改。如果踩了坑二(浮動工資流于形式),這是最關鍵的,要盡快改。
薪酬體系不是"一勞永逸"的。要根據公司發展、行業變化、員工需求,持續優化。
一套好的薪酬體系,能讓員工"心甘情愿為企業奮斗",讓企業"用有限成本實現快速發展"。
避開這五個坑,讓薪酬真正成為激勵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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