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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隨著冷空氣的到來,山東、河南等北方地區氣溫普遍下降,低溫甚至到了0度以下。
而大部分北方城市,11月15日就正式進入了供暖季,隨著房間里暖氣熱了起來,一些市民的心卻涼了下來。
近日,陜西西安市民張先生,反向跟熱力公司索要900元左右“熱損費”一事,在網上引發了軒然大波。
讓公眾不解的是,通常情況下,“熱損費”都是由熱力公司向用戶收取,為何張先生會主張反向收費?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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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張先生介紹,他于2023年入住西安某小區,因當時小區未接入市政供熱管網,他自裝壁掛爐用于冬季采暖。
到了2025年采暖季,雖然小區接上了市政供暖管網,當年采暖費由物業代收,但張先生明確告知物業,自己今冬不會使用集中供暖。
張先生拒絕使用集中供暖的理由,是覺得供暖效果并不理想。
他提到,以前在使用集中供暖的小區里住過,暖氣的溫度也就只有17℃、18℃左右,家中有老人、小孩,這個溫度并不能滿足需求。
然而,根據《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的規定,只要用戶室溫不低于18℃,熱力公司就是合格的,張先生想提高室溫,從熱力公司這一環顯然是沒有辦法的。
既然改變不了供熱規定,那索性自己想辦法取暖,張先生決定仍采用壁掛爐取暖。
然而,讓他沒有想到的是,物業提出,即便他不使用集中供暖,也要繳納30%的“基礎管道運營費”。
所謂的“基礎管道運營費”,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熱損費”,按物業的解釋,用戶哪怕不使用集中供暖,鄰居的熱量也會流向自家,實際上也是享受了集中供暖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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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的相關規定,即便用戶不采用集中供暖,也需按照采暖費的30%繳納基礎熱費。
對于物業和熱力公司方面的說法,張先生并不認可。
他認為,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那自家使用采暖爐,如果室溫達到24℃,超過了集中供暖的室溫。
那么,是不是可以認為,自家的熱量流向了鄰居家,這就相當于給熱力公司節省了供熱成本,熱力公司不僅不該向自己收錢,反而要把省下的費用補貼給自己。
據此,張先生向熱力公司主張,補貼自己可能流失到鄰居家的熱損費900余元。
張先生這一主張,徹底把物業和熱力公司給搞懵了。
想必,他們也是習慣了對于用戶的強勢,突然有一個人站出來反向索賠,就有點招架不住。
張先生這一招,頗有些“用魔法打敗魔法”的玄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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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熱力公司方面表示,沒有相應方案支持其訴求,會向上級反映。
張先生也把自己與熱力公司溝通的過程發布到了社交平臺,引發大量網友的關注。
我們也看到,盡管還是有人批評張先生“蹭暖”,但也有不少網友認同他的觀點。
有網友說,熱力公司的邏輯根本站不住腳,照這么說,我不看電視,不小心聽到了鄰居家的節目聲,是不是也要給廣電交“節目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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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熱損費這個事由來已久。
2018年,新華網就曾發文專門探討過這一話題,文章標題為:暖氣報停,是否當交“熱損費”?
文章有兩處觀點很引人注目。
一處提到,采訪中的很多網友對“熱損費”表示了理解和支持。理由有兩點,一是有利于平衡各方損失,二是避免“蹭熱”對正常用熱用戶帶來影響。
另一處提到,有專家認為,對空置房屋收取一部分“熱損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他認為,空置房屋的存在客觀上造成了一些資源的浪費,收取部分費用有助于給予供熱企業補貼必要的成本支出。
另一位專家則表示,如果供熱企業提出因居民暫停用熱導致經濟損失,那么應當支持繳納一定比例的熱損費對供熱企業進行合理補償,但應說明收取比例和損失之間的關系。
從文章整體的感覺來看,似乎偏向于收取熱損費是“合理”的觀點。
然而,我們同時也應該關注到,民間輿論在這方面其實反對的聲音比支持者更大。
有一篇新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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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2020年曾發文報道,石家莊市對于無人居住空置房將不再收采暖費 已收取的費用將統一退還。
而且據了解,石家莊市是河北省最后一個取消采暖空置費的城市,省內其他10個設區市2016年就已經取消這一費用。
確實,如果按照大多數城市20%-30%的熱損費比例計算,不用暖還要交上好幾百塊錢,老百姓有意見也很正常。
有人或許會說,河北的這條規定,針對的只是“無人居住的空置房”,對于那些有人住但不想用暖的人群并不適用。
這話不假,但山東全省都不收“熱損費”又怎么說?
按照《山東省供熱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用戶要求暫停或者恢復供熱的,供熱企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這是不是能夠說明,所謂用戶不用熱會給熱力公司帶來損失,其實并沒有多么確鑿的證據?
客觀來說,“蹭熱”的現象確實存在。
尤其是地暖方式,如果上下樓鄰居都正常用暖,夾在中間的用戶不用暖也確實不會感覺有多冷。
但是,是不是能夠達到30%熱損的效果,這恐怕很難去精確計量。
這樣一來,就算是要收取“熱損費”,也不應該由熱力公司單方面決定收多少,而要根據每個城市實際供暖的效果,來制定一個合理的收費比例和區間。
更重要的是,這類關乎民生的舉措,舉行市民聽證會和事后公示是很有必要的。
要讓老百姓花錢花得明明白白,不能成了一筆任由熱力公司獅子大開口的“糊涂賬”。
很有意思的是,這兩天看了不少相關報道,意外刷到一段小品,引發了不少觀眾的共鳴。
同樣是熱力公司向不用暖用戶收取“熱損費”,用戶的回答值得深思。
演員說,如果說熱損費是指我家蹭鄰居家的熱量而收取,鄰居交錢等于買了熱力公司的熱量,那所謂的熱損為什么不是直接交給鄰居而要給熱力公司?
是啊,老百姓本來賺錢就不容易,該交的錢當然不能賴掉,但有些費用存在爭議,該不該收,到底應該收多少,確實應該讓政府出面好好規范一下。
實際上,不暖是熱力、電力、供水這些帶著基礎民生的項目,目前都處于被壟斷狀態。
盡管這些提供服務的單位,原則上都是企業,理由上與用戶地位平等,用戶實際上沒有什么話語權,只能任由對方說了算。
而這些年,也不是沒有出現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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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電表、水表、燃氣表,只要換了新的智能表,用戶普遍反映每個月的費用明顯比過去多了。
可從這些企業的回應里永遠只有一個態度,那就是他們的服務沒問題,有問題的也只是市民的“錯覺”。
這很不應該。
坦白說,對于目前的供暖,用戶本就意見很大。
一來,18度的采暖溫度合格標準,實際上已經不符合用戶的實際需求,迫切需要修改相關的政策條文。
比如,黑龍江省2021年10月份就已經出臺新規,將居民室內最低溫度由18℃提高到20℃,并規定了溫度不達標的退費標準:
“居民室內溫度低于20℃,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還用戶日標準熱費的50%;室溫低于16℃的,按日退還用戶日標準熱費的100%。“
說到這里,就不得不提到熱力公司給用戶配發的溫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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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網上的反饋來看,大家普遍的共識就是這個溫度計”不準“,總是都比用戶從別處購買的溫度計要高出幾度。
據說,這種溫度計與熱力公司后臺數據是聯網的,如果用戶以溫度不達標為由申請退費,熱力公司就有了拒絕的理由,但這樣的溫度計如何能夠服眾?
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那就是供暖不達標。
每年的供暖季,吐槽暖氣不熱都是焦點話題,但每年都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
尤其對于不少老舊小區來說,由于門窗密封差,外墻保溫效果不好,導致室內溫度遠低于標準室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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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媒體報道來看,有的小區供暖也僅有十三四度,老人小孩在家里也被凍得瑟瑟發抖,這正常嗎?
房子本身建筑質量是一個原因,但熱力公司有沒有問題?
比如,在政府單位集中的小區,供熱溫度遠遠高于普通市民集中的老小區,這種情況是不是存在?
每年供暖季,熱力公司都會派工作人員入戶打擊私自用戶加裝熱力泵的行為,就是沒有想過,這些人為什么要裝它?
難道是錢多了沒處花嗎?
作為提供基礎民生服務的企業,就要始終把服務意識擺在第一位,而不是一味鉆到錢眼里。
對此,大家怎么看?
注:本文旨在表達個人觀點,提倡大家理性討論,弘揚社會正能量,如有侵權,請聯系作者刪除。
大河報(2025-11-1420:01發布)西安一市民反向索要熱力公司900元熱損費?當事人:自家取暖溫度超過集中供暖,熱力公司回應
新華網(2018-11-15發布)暖氣報停,是否當交“熱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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