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人,卻被全網支持無罪釋放。
而死者家屬,不僅沒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網暴。
這個案子,說的就是最近刷屏全網,被網友熱議的山西反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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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家狗被鄰居60歲申大爺的兒子摔死,山西長冶狗主人郭某,深夜糾集親戚等9人上門,上門到申大爺家里打砸,結果被反殺。
11月13日,長冶中院對申大爺給出了這樣的判決:
“系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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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決結果,讓作為被告申大爺的辯護人李圣律師,面色凝重地對法庭審判官說了這樣一句話:
“等天黑以后,請您跟我去一趟案發現場,您敢不敢?”
這一問,還真把人問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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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作為旁觀者,我們根本無法感同身受,60歲的申大爺和他63歲的妻子,還有女兒,三個老弱婦孺,深夜在家里,面對同村強勢的郭某和趙某夫婦,以及他們糾集的親戚等一共9人上門,各種打砸和故意傷害。
別說是人已經沖進來屋里,對他們進行各種暴力圍毆,光是他們家的院子外面玻璃被對方用磚頭砸得稀碎的那種上門打砸的聲音,那種馬上就要破門而入闖進來的恐懼,就把申大爺的妻子和女兒當場嚇得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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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助而又驚慌的母女倆,當時先后一共報了5次警。
而且那個時候,是院子里面漆黑一片,僅靠著廚房里面被砸破的窗戶透出來的一點點光。
在那么黑暗的地方,有9個人上門到你家里來打砸和傷害,而你家里全部是老人婦女,你就說你怕不怕?
換位思考一下,答案是誰都會說怕。
李律師之所以讓法庭工作人員跟著走一趟,就是想讓他們設身處地站在被告申大爺的立場,去還原當時被告之所以隨手摸出一把刀來進行防衛和保護家人的舉動,是出于被迫無奈和下意識之舉。
如果今天被一幫人上門打砸,逼到一個角落里面,自己妻子和女兒都被打得遍體鱗傷,你還不能拿東西反衛,那今天死的就是自己。
所以,這種誰死誰傷誰就有理的說法,早就過時了。
為什么案發后,所有人反而都支持申大爺,也就是因為站在普通人的立場,大家都能感同身受申大爺當時的恐懼和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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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讓一個60歲的老人,在被村里9個人上門圍毆的時候,還有時間和心思,去思考該拿什么武器反擊不會讓人致命,該戳什么部位不會讓人致命,該戳到什么程度不會讓人致命嗎?
這顯然符不符合邏輯,以及當時當事人所處的被傷害背景。
可即便如此,檢方還是在二審當中,給申大爺判了“防衛過當”。
明明是對方私闖民宅,私闖民宅,糾集一眾親戚上門打砸,破壞財物和故意傷害,恃強凌弱,最后在混戰中,因對方防衛被反殺。
這明顯就是妥妥的正當防衛,怎么成了防衛過當呢?
做出這個防衛過當的判決,理由是檢方說的這一句話:
“目前并無任何證據證明,死者曾攜帶兇器闖入被告住宅,所以沒帶兇器的前提下,是不可能對被告一家造成暴力傷害的。被告揮刀防衛,就屬于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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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圣律師認為,死者有帶剪刀兇器闖入被告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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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申大爺用來防衛的20多厘米剔骨刀上面,并沒有死者一方重傷者韓某的dna。
那就證明,韓某的重傷,是另外一個兇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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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案情的關鍵就是,要把致韓某重傷的就把兇器找出來。
而檢方認定防衛過當時所說的這句話,也就是判決依據,其實在邏輯上,也是有嚴重漏洞的。
他們說,現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死者曾帶有兇器私闖民宅,所以死者一群人并不能對被告造成暴力的傷害。
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沒有帶刀,就不能對申大爺造成暴力傷害。
可事實真的如此嗎?
幾個五大三粗的大男人,對著一個60歲的老人實施暴力傷害,還需要用刀用兇器嗎?赤手空拳就能辦到。
所以,就算死者沒有帶兇器,在那種情況下被圍毆,如果申大爺不拿刀防衛,那死的人就是他了。
暴力傷害,何須用到兇器?拳頭便可到達!
正因為有很嚴重的邏輯漏洞,所以網友們對于申大爺被判過度防衛,統統不買單。
大家的態度,都是高呼支持申大爺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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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有人說,申大爺從案發到現在,已經被刑拘了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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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屬于正當防衛,無罪釋放,那應該要對這10個月的刑拘進行補償。
對于大家的呼聲,我只想說4個字:
“嚴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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