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媒體曝光21歲大學生小寧因幫人取快遞獲刑無期,案件歷經四次審理仍爭議不斷。輿論聚焦年輕人勿貪快錢的警示時,更該穿透判決結果,審視案件中那些懸而未決的疑點!
![]()
這些疑點若不厘清,警惕陷阱的提醒便只是浮于表面的安全提示,難掩可能存在的程序瑕疵、事實模糊,更會讓打擊毒品犯罪清源斷流的核心目標落空!
從現有信息看,本案的核心爭議絕非是否該打擊毒品犯罪,而是量刑是否匹配主觀惡性,案件鏈條是否完整以及毒源與流向是否查清。
小寧家屬提出的兩大質疑,至今未得到充分回應:第一,作為案件關鍵人物的“李哥”始終未歸案,此人既是最初指使取件者,也是購買不記名電話卡、隱瞞包裹內容的主導者,其身份究竟是毒梟還是中間環節,直接關系到小寧是運輸毒品共犯還是被利用的工具人。
如今“李哥”缺席,案件核心鏈條斷裂,卻讓執行者承擔全部罪責,這是否符合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第二,法院以高額報酬+反常叮囑推定小寧應當知道是違禁品,但猜測可能是槍支或走私物品與明知是毒品存在本質區別。
我認為,間接故意的認定需以明知可能是毒品仍放任為前提,若僅因懷疑有問題卻未拒絕便等同于明知毒品,是否擴大了主觀明知的認定范圍?
更值得追問的是,根據新聞報道顯示,案件至今未查清毒品犯罪的核心鏈條關鍵問題:誰是真正的寄件人?快遞發自云南德宏這一毒品犯罪高發區域,但寄件人身份、聯系方式是否真實,是個人寄遞還是團伙操作,始終沒有明確答案!
毒品的源頭在哪里?4.4千克麻古絕非個人零星制造可得,其制毒原料采購渠道、制毒窩點位置、是否存在跨境流入路徑,這些關乎斬草除根的關鍵信息仍屬空白!
最終要運到哪里,接收人是誰?小寧二人僅知道要將快遞送到指定地點,卻不清楚最終收件人的真實身份,該地點是中轉倉還是終端交付點,背后是否存在更大的分銷網絡,也未被徹底查清。
只抓下游執行者、放任核心鏈條斷裂,本質上只是治標而非治本,既無法摧毀毒源根基,也難以遏制后續類似犯罪的發生。還有就是,在舉報檢舉犯罪可立功的大背景下,這起案件是否有犯罪分子在借此立功贖罪?
更值得深思的是辦案人員以毒引人的偵查策略。從云南德宏寄出的快遞被貴州遵義警方查獲毒品后,未當場攔截而是還原包裝繼續運輸,最終抓獲取件的小寧與馬哥。
這一策略本身符合打擊毒品犯罪的需要,但關鍵在于:是否借助物流軌跡、寄件信息鎖定了寄件人線索?是否通過技術手段追查過毒品源頭流向?
若已掌握相關線索卻未同步追查,僅為抓下游湊戰果而放任毒源與終端流向成謎,是否存在以嫌疑人權益換破案指標的嫌疑?
畢竟,及時追查寄件人、毒源與最終收件人,本可完整還原犯罪鏈條,既避免更多工具人卷入,也能實現對毒品犯罪的全鏈條打擊。
我認為,輿論同情小寧,并非質疑毒品犯罪的嚴重性!我國《刑法》規定,明確數量大的可判無期或死刑,4.4千克麻古確屬重罪范疇。
但同情的核心,是對年輕人因一時僥幸付出一生代價的惋惜,更是對案件關鍵鏈條缺失、毒源流向未明卻仍判重刑的擔憂。
若僅以客觀行為+推定明知就定案,而忽略關鍵人物未到案、主觀認知證據薄弱、毒源與流向不清等問題,可能會讓打擊毒品犯罪的初衷,偏離罰當其罪的原則與清源斷流的治理目標。
此案給年輕人的警示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給司法機關的提醒:重刑懲治毒品犯罪的同時,必須守住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底線,更要扛起全鏈條打擊的責任。
對于“李哥”的追捕不能不了了之,對寄件人、毒源、最終收件人的追查更應持續推進,對小寧主觀明知的認定需更嚴謹的證據支撐。
唯有讓案件鏈條完整、毒源流向清晰、法律適用精準,才能讓判決既具震懾力,又有公信力。否則,無期的判決或許能嚇退部分僥幸者,卻難以讓大家真正信服,更無法從根本上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
目前小寧家屬已向最高法院申訴,希望此次申訴能推動案件關鍵疑點的查清——這不僅是為小寧尋求公正,更是為了讓法治在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之間找到更精準的平衡,讓打擊毒品犯罪真正實現既打執行者,更追源頭、挖終端的全鏈條治理目標。
作者:葛樹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