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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山西“狗咬人引發的血案”于11月13日在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讓這起狗咬人引發的一死三傷案再次引發人們關注。因為案件正在審理中,涉案人員究竟如何被定性,在此不便過多議論,但青鋒覺得,有一個問題,應該引起人們注意,那就是,為一條狗,引發“一死三傷”的慘案,到底值不值?
提出這個問題,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下不少人把狗當作寵物,尤其是,不少人遛狗并不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將狗帶狗嘴,或遛狗不拴繩,一而再引發鄰里糾紛,乃至釀成慘案。而個別所謂的愛狗人士,則把狗的生命置于人的生命之上,撕裂社會認知。
從公開的信息看,山西“狗咬人引發的血案”的起因,是當事一方“申某兒子外出時,被郭某家拴在路邊的狗咬傷,隨后其將狗摔死”,而狗主人一方“郭某的妻子等3人來到申某家理論,砸破玻璃并踹開大門,與申某及其妻女發生爭吵”,結果導致“申某拿起窗臺上的刀胡亂揮刺,將郭家4人刺傷。郭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而有關報道還表明,申某與郭某兩家本是前后院的鄰居,案發前兩家也沒有矛盾。
那為何沒有矛盾的兩家,會因為一只狗反目,釀成血案?
據當事一方郭某妻子對媒體所說,“她本想去申家砸兩塊玻璃出出氣就走,而丈夫本來并不想追究此事”,郭某“一開始也沒去申某家”。我們暫且以郭某妻子所說為真,加以推測,最終之所以有“一死三傷”的慘劇,應該是郭某妻子為了出氣,到申家把申家玻璃砸爛,引發申家人不滿,后在玻璃被砸爛時,郭某進入申家,讓申家以為郭某全家是到自己家尋事,繼而“申某拿起窗臺上的刀胡亂揮刺,將郭家4人刺傷”。
至于其中更多細節,因為沒有進一步披露,不能過多猜測,也更不能據上述簡單敘述就可以斷定申家人認為已經被檢察機關起訴到法院的被告申某為“正當防衛”,也或者就認定其犯故意殺人罪。這些只能留給法庭審理并根據審理結果依法作出認定。
只是因為一條狗,當事一方申家的申某成了故意殺人嫌疑人被起訴到法院,而當事的另一方郭某家,在郭某失去生命的同時,其余一家三人還被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真可謂兩敗俱傷。
這就不能引發出一個問題,究竟是動物狗的生命權重要,還是人的生命權重要而更被珍惜?
通過這一案件,至少應讓養狗人士明白,盡管飼養寵物是自己的權利,但在彰顯自己權利的同時,更應遵守法律法規,做到守住遛狗拴繩這一底線,而不是有了糾紛,或者如上述慘劇發生后,像郭某妻子那樣才自問并想知道“這件事情何以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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