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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智庫(CGGT)觀察
2025年11月11日,英國法院公布天津格銳案主犯錢志敏判決書。但這不是藍天格銳案的終點,如何爭奪涉案比特幣挽回13萬中國人損失的法律大戰,才剛剛開始。
2024年3月,與天津藍天格銳非法集資案有關的近6.1萬個比特幣被英國警方扣押。據稱,該等被扣押的比特幣可能是由藍天格銳主犯錢志敏潛逃海外前,通過加密數字貨幣交易,將大約13萬名國內受害者的款項轉換成比特幣放入冷錢包后隨身攜帶離境(具體案情見此前文章《》)。
走出去智庫(CGGT)特約法律專家、段和段律師事務所總部跨境爭議解決委員會主任丁杰律師和其團隊,在第一時間對中、英兩國的案件情況進行了梳理,陸續發布《藍天格銳非法集資案中國受害者跨境追索方案》等系列文章,試圖從中英兩國案件事實整理、中英法律銜接和案件實際操作等方面進行簡要分析。
今天,結合經辦本案的實踐經驗,走出去智庫(CGGT)刊發丁杰律師團隊系列文章之七《藍天格銳案主犯錢志敏判決書(“量刑陳述”)簡析》,供關注跨境追索的讀者參考。
正文
作為藍天格銳跨境追償案的主辦律師,筆者第一時間拿到英國法院2025年11月11日的錢志敏刑事案的判決書(量刑陳述:Sentencing Remarks)。筆者現就該量刑陳述進行簡要分析。
1. 量刑陳述是什么?
在英國法律體系中(特別是英格蘭和威爾士地區),量刑陳述(sentencing remarks)是指法官在公開法庭上宣判罪犯時,所作的正式聲明。這份陳述詳細解釋了量刑背后的理由,確保司法過程的透明度和問責制。
2. 主要內容和公開的目的是什么?
量刑陳述的主要目的是向罪犯、受害者、公眾以及上訴法院清楚說明量刑的依據。它通常包括以下內容:案件關鍵事實的總結,這些事實基于審判或認罪程序而確立。
主要內容包括:
? 對罪犯罪責(culpability,即責任程度)和犯罪造成的危害(harm)的評估。
? 參考適用的量刑指南,例如由量刑委員會(Sentencing Council)制定的結構化框架,用于確定合適的懲罰。
? 考慮加重因素(aggravating factors,例如先前犯罪記錄或受害者脆弱性,這些會使罪行更嚴重)和減輕因素(mitigating factors,例如悔過或個人情況,這些可能減輕嚴重性)。
? 最終宣判的刑罰,包括任何并行或連續刑期,以及減刑理由(如認罪折扣)。
3. 錢志敏案件量刑判決簡析
這份文件是2025年11月11日英國南沃克王冠法院對錢志敏(又名張雅迪)和凌成福(Seng Hok Ling)的量刑陳述。
第一部分(1-29項):法官對已經確定的案件背景事實進行陳述。本案件涉及洗錢,源頭是中國的一起大型投資詐騙案,根源是中國的一起投資詐騙。錢志敏在2014年3月在中國成立了“藍天格銳”公司,吸引了超過12.8萬名投資者。公司承諾高回報,但實際上是詐騙。到2017年初詐騙曝光時,雖然部分資金返還給了中國投資者,但大量資金被錢志敏和她的同伙揮霍。錢的許多中國同伙已經被中國法院定罪并判刑。錢用投資者的投資款在中國購買了比特幣,在2017年7月帶著裝有比特幣的筆記本電腦逃離中國,經過迂回路線,于9月16日以假身份“Yadi Zhang”進入英國。進入英國時,她沒有直接帶電腦入境,而是讓她的助手Jian Wen從泰國取回電腦,Jian Wen后來也卷入該案件,并在2024年被英國法院定罪。
? 錢志敏:在英國期間,過著奢侈生活,花銷巨大,包括租住豪宅、購買珠寶、國際旅行等。她試圖用比特幣換成房產或其他資產來洗錢,但多次失敗,因為她對專業人士撒謊說比特幣來源合法。她招募了Jian Wen和Seng Hok Ling幫忙隱藏身份和轉移資金。英國警方從2018年開始調查她,搜查了她的住所和保險箱,繳獲了價值數億英鎊的比特幣和現金。她一直逃避警方,直到2024年4月在英國約克被捕。當時她持有價值超過6200萬英鎊的加密貨幣、假護照和大筆現金,還雇用了4名非法入境的外國工人為她服務。她在首次開庭時承認了“持有犯罪財產”和“轉移犯罪財產”兩項罪名。她的辯護基礎是,她最初認為公司是合法的,但后來承認誤導了投資者。
? 凌成福(Seng Hok Ling):他是錢志敏的助手,從2019年在德國認識她起,便開始幫忙。他在2024年2月和4月幫助錢轉移了67.7枚比特幣(當時價值約280萬英鎊),轉換成其他貨幣和資產,包括在迪拜買房產。他還幫錢志敏安排假護照、用其他人的姓名租房和雇傭非法工人。他的手機顯示,他搜索過Jian Wen的審判和相關新聞,所以他承認自己“懷疑”這些錢是犯罪所得,但不是“知道”。他最終在庭上承認了“參與洗錢安排”罪名。
第二部分(30-70項):法院根據英國的量刑指南評估罪責和危害:
? 罪責(Culpability):考慮被告的角色、計劃復雜度和持續時間。錢志敏是領導者,高度復雜;凌成福是助手。
? 危害(Harm):涉案金額為基準。比特幣價值波動大。錢志敏持有的比特幣從2017年的3.05億英鎊漲到被繳獲時的3.84億英鎊,加上她轉移的1.8萬多枚比特幣,總危害遠超指南中規定的3000萬英鎊上限。詐騙造成中國投資者巨大損失,包括經濟、心理和家庭傷害等。
? 加重和減輕因素:錢志敏逃亡7年、跨境犯罪是加重;她是初犯、在獄中表現好、合作追回資產是減輕。凌成福有前科(2015年在香港詐騙判2.5年),忽略警告是加重;家庭負擔、在獄中努力是減輕。
? 認罪折扣:兩人都等到審判第一天才認罪,可獲10%減刑(指南規定最多10%)。
第三部分(71 – 75項):最終判決
法院強調,這起洗錢案規模空前,錢志敏的動機是純粹貪婪(Your motive was one of pure greed)。
最終刑罰如下:
? 錢志敏:每項罪名判11年8個月監禁(兩項罪名同時執行)。如果第一次開庭時不認罪,會是13年。
? 凌成福:判4年11個月監禁。如果開庭時不認罪,會是5.5年。
判刑不是終點,而是真正的起跑線。未來比特幣的歸屬大戰才是真正跨國法律大戰的開始。
來源:財新(首發),經本文作者授權刊發。
附一:太子集團案系列文章
附二:藍天格銳案系列文章
專家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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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杰律師,畢業于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期間獲全額獎學金),段和段律師事務所總部跨境爭議專業委員會主任、國際合作與交流委員會副主任、北京辦公室副主任,北京市涉外法律人才庫專家。丁律師擁有在中國香港、韓國和美國的多年海外學習、生活和工作經歷,在加入段和段前,曾服務于英國年利達律師事務所(Linklaters LLP)、美國富勵律師事務所(Stoel Rives LLP)和中倫律師事務所。丁杰律師擅長于跨境法律業務,尤其是跨境并購交易、跨境爭議解決和國際制裁業務等,是加密數字貨幣和區塊鏈行業的專家。丁律師參加了多項大型海外收購項目(如中國工商銀行收購南非標準銀行項目),處理了多項中國企業/個人海外維權項目,累計為中國當事人挽回損失達數億美元(如FTX跨境破產項目、某小股東訴某國際頂級加密數字貨幣交易所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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