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信息顯示,因犯(單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大某財富上海分公司負責人于某被上海浦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5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大某財富”即中植系旗下四大財富管理平臺之一的大唐財富,于某為該公司上海分公司負責人于曉冰。
2023年下半年開始,中植集團四大財富公司理財產品逾期的消息不斷傳出,2023年11月,中植集團正式發布公告,稱中植集團相關產品陸續發生實質性違約,公告披露,集團總資產約2000億,剔除保證金后相關負債本息規模約4200 -4600億。集團已嚴重資不抵債,存在重大持續經營風險,短期內可用于兌付債務的資源遠低于整體債務規模。
2024年3月,北京市警方依法對“中植系”所屬財富公司涉嫌違法犯罪立案偵查,對公司高管等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024年8月,中植企業集團原董事局主席高某某等4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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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集團主要通過恒天財富、新湖財富、大唐財富、高晟財富等4家財富管理公司向社會融資,直接把手伸向高凈值人群。
上海浦東法院判決書顯示,2011年起,中植集團先后設立恒天財富、新湖財富、大唐財富、高晟財富四大財富公司。2017年后,又通過中植國際、中植創信投資等實際控制的企業作為發行方,并設立6家產品管理公司,在未經監管批準的情況下,通過湖南國恒信用資產登記備案中心及部分個人渠道,向公眾發行各類定向融資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主要用于補充企業資金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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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大唐財富成立上海分公司,2015年7月,于曉冰入職大唐財富上海分公司,先后任上海第一分公司總經理、省級區域總經理,負責下屬財富團隊的銷售及管理工作。大唐財富通過組織管理、業績督促等方式推動落實銷售人員采用電話推銷、宣講會、口口相傳等方式公開宣傳,采用差額補足函等方式承諾7%-9.5%年化收益率,向不特定公眾銷售非標準化定向融資理財產品,并獲取相關績效工資、獎金、管理津貼等。
2018年8月至2023年7月間,于曉冰團隊向客戶359人銷售定融產品20.73億,已兌付本金16.59億,已兌付利息1.45億,未兌付本4.14億。
2024年5月,于曉冰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到案,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并退出違法所得75.27萬。于曉冰在家屬幫助下退繳違法所得8.75萬。
最終,于曉冰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5個月,罰款20萬元。
于曉冰出生于1983年12月,畢業于復旦大學。2012年加入中植集團,2015年進入大唐財富。據大唐財富披露,其上海省級大區成立于2018年,擁有員工約130人,下轄5個業務部,業務覆蓋上海、浙江、江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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