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湖南、廣東和福建這四省交界之地,歷來是讓統治者頭疼的地方。
究其原因,主要是這一帶山脈連綿,為瑤民所世居,大多“不服王化”。以宋朝為例,說到農民起義時,教科書只講了宋江、方臘、鐘相和楊幺等,其實這些規模都不是最大。宋朝最大規模的動亂應該是湘贛邊境的“黑風峒”瑤民起義,規模達到了10多萬人,戰火波及的區域有湖南的郴州、永州,江西的贛州、吉安,廣東的韶關和福建的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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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時候,這一帶的治安更為惡化。由于是四省交界之地,各省對于“剿賊”都是相互推諉,朝廷一籌莫展。
到了明朝中期,設立一專門機構來肅清這種亂象的呼聲越來越高,南贛巡撫,這一官職也應運而生。
南贛巡撫是什么時候設立的?目前的史料沖突得非常厲害,就連最權威的明史,都鬧出相互矛盾的事情。《明史.職官》里說,“ 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弘治十年,始設巡撫。正德十一年,改提督軍務。”《明史.周南傳》里又說正的年間,“(周南)督南贛軍務,南贛巡撫之設自南始。”查慎行編寫的《西江志》里則認為首任巡撫是金澤。
首任南 贛 巡撫究竟是金澤還是周南,咱們就不細究了。知名度最大的南贛巡撫是誰?非王守仁(王陽明)莫屬了。
南贛巡撫管轄的地方有多大?《明史.職官》里說:“所轄南安、贛州、南雄、韶州、汀州并郴州地方,駐贛州。”實際上,由于地域關系,惠州府北部的河源、龍川等地也在其轄區范圍。
僅從管轄地域范圍來說,南贛巡撫還是非常寬的,但是,這種管轄僅限于軍事,民政事務還是由各州府負責。準確地說,南贛巡撫更像是一個“剿匪總司令”。
王陽明在贛南剿匪的事跡很多文章都說過了,我就不再贅述了。我們重點來說說王陽明是怎么奏請設立平和、和平、崇義三縣的。
首先設立的是福建平和縣。
此地剛好位于閩粵交界之處,原屬于南靖縣管轄,由于離縣治太遠,王陽明在《添設和平縣志疏》說:“政教不及,小民罔知法度,不時劫掠鄉村,肆無忌憚,釀成大禍。”
王陽明到百姓中走訪,發現當地群眾要求建城的呼聲很高:“有地者愿歸官丈量,以建城池;有山者愿聽上砍伐,以助木石;有人力者又皆忻然相聚,挑筑土基,業已垂成。惟恐上議中止,下情難遂。”
既然民間呼聲這么高,朝廷也就同意了王陽明的奏請,正德十二年(1517),朝廷從南靖和漳浦來兩縣的西面,各劃出一塊地,設立新縣,以“寇平而人和”之意,命名為平和縣。
同一年(1517年)的閏十二月初五,王陽明在平定橫水、桶岡等地以后,又上了一道《立崇義縣治疏》。奏疏先說明此地的現狀:“上猶等縣橫水、左溪、長流、桶岡、關田、雞湖等處賊巢,共計八十余處,界乎三縣之中,東西南北相去三百余里,號令不及,人跡罕到。”接著,王陽明又提到,新設一個縣的縣治設在上猶縣的崇義里這個地方,就取名為崇義縣,正合“崇尚禮義”之意,“原系上猶縣崇義里,因地名縣,亦為相應。”幾個月以后,朝廷的批復就下來了,崇義縣設立。
第二年(1518年),王陽明在平定河源和龍川一帶的土匪后,又上一奏疏。王陽明在《添設和平縣治疏》里說,這一帶以前土匪實在鬧的太厲害了:“捉河源縣之主簿,虜南安府之經歷,縑龍南縣之縣官,戮信豐所之千戶。”自廣東龍川到江西龍南,已經成為了沒有官府管轄的真空地帶,所以,需要“于和平地方設建縣治,以控制瑤洞,興起學校,以移易風俗”。
朝廷很快同意了王陽明的請求,“分割龍川縣和平都、仁義都并廣三圖,共三里,及割附近河源縣惠化都,與接近江西龍南縣鄰界,亦折二里前來共輳一縣。”因此地剛好是龍川縣的和平都,和平之意正適合父老鄉親們的期盼,于是新縣就取名為和平縣。
王陽明奏請設立三縣,對于贛閩粵湘四省交界之處的長治久安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設立地方政府進行有效管轄,才能真正維護社會的長久安定。從這件事我們也可以看出,正德皇帝對于有建設性的意見還是非常樂意接受的,并非有些人眼中那么差勁。
自三縣設置以后,這一帶的治安狀況有了徹底的改觀。南贛巡撫漸漸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于清康熙年間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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