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黑龍江監管局、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漢市人民政府、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政府及相關單位和領導:
我們是"中融-承安96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普通投資人,自2021年集全家和親戚積蓄投入至今,我們經歷了從信任到焦慮,從期待到絕望的漫長煎熬。今日發聲,既是向各位部門如實反映情況,懇請能為我們主持公道,推動事件解決。
一、時間軸下的信任崩塌:承安96號的來龍去脈
2021年5月,中融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與融創集團旗下南昌融創恒業房地產有限公司、武漢融景臻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共同簽署合作協議,發起設立“中融-承安96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我們基于對中融信托頭部央企(中融信托經常號稱“大股東為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經緯紡織”,是央企信托公司)金融機構的信任和武漢融景臻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33號地塊銷售回款還款的判斷,將家庭親戚積蓄、養老資金甚至拆遷補償款投入規模不超過20億元的信托計劃。中融信托對外宣講時明確約定資金用于融創武漢1890項目033地塊開發建設(并將其作為還款來源),融創集團提供最高額22.85億元的連帶責任保證,武漢融景以土地抵押、南昌融創以股權質押提供雙重擔保,看似萬無一失的保障讓我們放下了顧慮。然而直到33號地塊房產銷售一空也未見到回款資金,直至約定的兌付日到期終究成了泡影,南昌融創未能足額支付款項,信任的第一道裂縫就此產生。2022年5月26日,中融信托向融創三方發送《違約暨項目提前結束通知書》,宣布項目提前到期并要求償還全部20億元本金及收益,但直至訴訟前,三方均未履行支付義務。
更令人震驚的是,當年9月我們得知,中融信托與融創共管的保險柜鎖芯被換(媒體報道是“撬鎖”,中融信托稱已經報案),4.23億元項目資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自行劃付,其中2223.20萬元直接轉入“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政府晴川街道辦事處融創1890項目重點監管專戶”——我們的投資款被擅自劃轉,而作為投資人的我們卻毫不知情。2024年8月,融創公告披露該案經北京金融法院一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最終判決南昌融創、武漢融景償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按年利率24%計算),融創集團在22.85億元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中融信托對抵押土地、質押股權享有優先受償權。2025年4月,案件進入執行階段,相關地塊被裁定拍賣,但截至今日,我們未收到任何兌付款項,勝訴判決淪為"法律白條"。2025年9越9日,武漢坦星保障性住房有限公司向武漢漢陽區人民法院對申請人武漢融景臻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申請破產,后續等在法院裁定中。投資人在得悉上述信息后迅速聯系法官,告知債權人中融信托后面是幾百人的投資款,法官才知曉上述事實。而中融信托是在投資人告知該破產申請事件后,才與法院進行了溝通。
![]()
武漢市漢陽區
![]()
融創中國
![]()
中融信托
- 中融信托的罪與罰
中融信托作為號稱央企金融機構(經常以此作為噱頭賣產品)的信托公司,在投資和投后管理“中融-承安96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過程中嚴重違反信托法及相關部門規章制度,致使投資者的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 中融信托“中融-承安96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成立后投資時,存在違規行為。
- 33號銷售回款去向成謎。根據設立該信托計劃時的募集說明書和后續信息披露,該信托計劃以33號地塊銷售回款作為還款保障,但后續直到該地塊銷售結束,也沒見到該銷售回款資金,該筆還款資金被挪用已經是鐵定事實,該行為直接致使信托項目到期無法兌付,致使投資人遭受重大損失。作為該信托計劃管理人和項目公司股東,其直接管理的項目資金去向成謎,到現在也無法說明資金去向,早已違反了信托法的勤勉和忠誠義務。同時該項目的托管行和監管行,是否參與該項目資金挪用事實也有待查證。
- 公章和資金被盜,至今沒有追回,且無任何人收到法律制裁。
2022年9月我們得知,中融信托與融創共管的保險柜鎖芯被換(媒體報道是“撬鎖”,中融信托稱已經報案),4.23億元項目資金在被劃轉,其中2223.20萬元直接轉入“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政府晴川街道辦事處融創1890項目重點監管專戶”。直到2025年,中融信托給予的回復就是“已報案”,但3年時間過去了,到底誰撬鎖偷走了中融信托管理的公章和資金?公章目前被哪個犯罪嫌疑人控制?公安機關是如何偵辦的?違法犯罪人員是否得到追究?中融信托是否督促公安人員偵辦?是否存在公職人員不作為行為?投資者法律知識有限,但就是普通人對此巨額資金被盜,也認為是觸犯刑罰的。中融信托到現在一直不能給與明確回答,也沒看起其任何行動,這些事實都違反信托法的勤勉義務。
3)中融信托對項目信息的變化竟然不如投資者和公開信息。
法院受理項目公司破產后,投資者通過公開信息獲知,迅速聯系法院法官,法官才知道該信托計劃后面有幾百位投資者,并通過投資者告知中融信托,請中融信托向法院說明情況后,中融信托才與法院溝通溝通說明情況。上述事實說明中融信托已經不在肩負起管理人和股東角色,放任項目公司破產和投資者損失,已經完全不承擔受托人義務。
中融信托的上述故意或過失違法行為,有可能最終被委托人起訴而賠償投資者,這必然會使國有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特請各級國資委和檢查機關及紀委就其行為開展調查,一方面可以督促中融信托行使受托人職責,保護投資者利益,另一方面糾察違法行為,懲治違法之人,避免國有資產損失。
三、三點泣血訴求:盼監管發力,追各方責任
基于上述事實,我們懇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黑龍江監管局、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漢市人民政府及相關單位和領導介入協調,推動以下訴求落地:
1、追究融創集團連帶保證責任:懇請監管部門督促融創集團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在22.85億元最高額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義務。融創2025年一季度仍有101億元合同銷售額,具備一定回款能力,不應以“債務化解”為由逃避責任,需優先保障信托投資人合法權益。
2、厘清中融信托監管失職責任:中融信托作為受托人,未能履行資金監管義務,致使回款資金被挪用,更使導致共管保險柜被撬、4.23億元資金被擅自劃轉,嚴重侵害投資人權益。懇請對其監管失職行為展開調查,督促其積極行使優先受償權,加快抵押土地、質押股權的處置進程,及時向投資人披露資產處置細節及回款安排。
3、追究違法犯罪行為:針對公章和資金被盜和被挪用一事,請相關機關按時偵辦,追究違法犯罪人的責任,并按期追回被盜用的公章和資金,以保證投資者的利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制度建設,建設公平的市場經濟體系。
4、統籌協調資金兌付事宜:懇請各級政府機關牽頭建立專項協調機制,核查流入融創1890項目的信托資金真實投向和銷售回款的最終流向,重點查明監管專戶資金去向,統籌抵押地塊的市場化流動,統籌協調資金,推動優先用于信托兌付,并定期向投資人通報進展。
四、投資人的生存困局:絕望之心與艱難處境
北京金融法院判決生效已逾半年,項目進展停滯不前,我們幾百位投資人正深陷生活絕境。這里有年過六旬的老人,將畢生積蓄投入信托,如今不僅利息全無,本金無法收回,身患重病時連住院費都湊不齊,只能縮減藥量硬扛;有中年投資人,受銷售人員蠱惑(央企信用),抵押房產投資于中融信托產品,目前只能四處借錢周轉,家庭隨時面臨無房可住的境地;還有剛步入社會的年輕人,把工作幾年的積蓄和信用貸款作為投資,現在不僅無錢還款,還因此無法應對父母的養老和醫療開支。受累于中融信托的不作為和亂作為,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正在走向生活絕境,故再次稽首向各級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幾百位投資者的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群眾合法財產。
“中融-承安96號”投資者
2025年11月11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