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電子廠搬去越南,流水線工人攥著5000塊月薪的飯碗,眼睜睜看著它碎了一地。
“下個月就要失業了,怎么辦哦!”
一句帶哭腔的發帖,不是矯情,是千萬打工人被時代車輪碾過時,發出的最后一聲悶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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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廠里干了五年,月薪五千,房貸三千二,孩子補習費要省著花。公司一紙通知:“整體搬遷”,輕飄飄幾個字,卻像一把刀,直接割斷了他一家三口的生計線。
更諷刺的是,人事私下放話:要么去越南,工資砍到2800;要么“自愿離職”,想拿法定的N+1?門都沒有。
這不是個案,是趨勢。
東莞三季度已有12家制造企業撤往越南、泰國。那邊人工便宜30%,地租只要五分之一,連環保都能“靈活處理”。資本逐利,天經地義,可誰來為那些被拋棄的血肉之軀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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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鎮制衣廠搬走后,200多個工人半年沒找到穩定工作。有人送外賣,有人擺地攤,社保斷了,收入不穩,連看病都得掂量。勞務市場中介搖頭:“普工崗位少了四成,40歲以上?沒人要,嫌手腳慢。”
這話扎心,但更扎心的是現實:38歲的注塑工,簡歷投不出去,招聘軟件上清一色寫著“35歲以下”;想去電商倉庫扛貨,腰間盤突出扛不動;想仲裁維權,耗半年才拿錢,這半年喝西北風?
有人說:“當年2018年廠搬走,我媽開早餐店活下來了。”
可現在呢?
早餐店一天賣幾十塊,連房租都難保。以前失業還能轉行,現在連“轉”的坑都被填平了,消費疲軟,電商收縮,實體店倒閉,連外賣都卷到跑12小時才掙20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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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當然有苦衷。原材料漲、人工貴、利潤薄,不搬就得死。老板們也在嘆氣:“我也難啊!”可問題是,企業的“活下去”,不該以普通人的“活不下去”為代價。
《勞動合同法》白紙黑字寫著:因客觀情況重大變化解除合同,必須支付N+1。可現實中,多少工人連N都拿不全?仲裁?耗得起時間嗎?等得起結果嗎?他們要的是明天孩子的奶粉錢,不是半年后的勝訴判決書。
更荒誕的是年齡歧視。
40歲,在工廠干了十幾年,技術熟練、吃苦耐勞,卻因為“超齡”被拒之門外。仿佛人過了35歲,就不再是勞動力,而是社會的累贅。可房貸不會因為你老了就停,孩子不會因為你失業就長大。
我們普通人要的,從來不是大道理。不是“產業升級必然陣痛”的冷冰冰解釋,也不是“努力就有出路”的廉價雞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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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的,只是該拿的補償能落袋為安,找工作時不被年齡卡死,哪怕干體力活,也能有一份穩當的收入,讓孩子安心上學,讓父母敢去醫院。
那個發帖的網友,今天去了勞務市場,回來只說一句:“連招保潔的都要40歲以下。”
看到這話,誰能不慌?
當一座城市的繁榮,建立在無數“可替換”的打工人身上,卻在他們老了、累了、用不著了的時候一腳踢開,這樣的發展,真的值得驕傲嗎?
企業可以搬走,但人不能被遺忘。別讓“降本增效”的口號,變成壓垮普通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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