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得越高,摔得越重。
就這一句話。
要知道“偶像”實際上是個人品牌和粉絲之間共同參與的游戲,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旦兩者失衡,那就是摔得稀碎的下場。
從我們進入市場經濟時代,幾十年時間,多少人曾經風光無限,被人們視為偶像人物?
特別是在互聯網風起云涌的階段,企業老板們開始享受到明星待遇,萬人追捧,隨便說一句話都會被奉為金科玉律,當成金句、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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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自媒體興起,普通老百姓也開始做個人的IP,實際上底層邏輯都一樣,都是在玩“偶像養成”的游戲。
世事一場大夢,人活著要是沒有游戲可玩那就太無聊了。
我記得大概是從2000年后,企業老板們陸續出現在媒體上,以前盡管也熱鬧,但終究不如互聯網帶來的影響力大,互聯網對傳統的電視、廣播、報紙等媒介是降維打擊。
等到2011年后,移動互聯網的勢頭比互聯網還猛,真正是全民參與,大家抱著手機就能吃瓜,隨著平臺的崛起,“湊熱鬧、獵奇、指指點點、評頭論足……”就成了一門生意或商業模式。
人的本質是孤獨,大家都有旺盛的表達欲,而且人性的弱點是偶像崇拜,崇富慕強,勢利眼,因為看見而相信,娛樂圈跟商圈很容易打成一片。老方說無論明星還是企業家IP,或者是普通人IP,歸根結底都是通過吸引別人的注意力來擴大自己的影響力,影響力越大商業價值就越大。
塌房的明星有多少了?企業家IP又有幾個是長盛不衰的?偶像易碎,沒有誰是真正經得起考驗的。
其實老方說做IP沒有什么錯,存在即合理,既然有互聯網這種基礎設施,不利用就是落伍,通過做個人品牌擴大商業范圍,是與時俱進的做法。
關鍵是你不能虛偽,以及不能自己犯糊涂,覺得自己真的是個明星了,與眾不同,高高在上,當自己當成了一個“神”。
都是不讀歷史造成的代價,如果你懂得人類的發展歷史就會明白“造神、毀神”是一體的,從古至今,人們就熱衷于把一個人高高捧起來,然后再狠狠推倒、摔碎,這個過程是永恒的。
除非你能夠經得起考驗,你是真誠的,有價值的,但也免不了被人誤解、潑臟水的階段,唯有經過時間和事實的檢驗之后,你的IP才算是真正成功,熠熠生輝。
現在一些企業家IP的崩塌說到底是要找自己的原因,企業的目的是為客戶創造價值,要以客戶為中心,不是以老板為中心,把客戶當成粉絲對待本身就是違背商業規律和價值觀的做法。
客戶不買你東西你就死掉了,這才是真理。你的產品有什么核心技術是不可替代的呢?只靠營銷、操縱人心掠奪根本走不遠,最多是蒙蔽人一時,遲早會受到反噬。
所以做企業要想好自己是做個投機型的商人,還是做基業長青的長期主義者。如果是后者,那就要耐得住寂寞,不把企業的命運維系在一個人身上。
而要是前者,其實也行得通,80%的人都是這條路,還有百分之十幾是想要走都走不通,但你要注意自己本質是商人,不要妄想貪天功為己有,真把自己當成明星了。
一旦自我膨脹,忘乎所以,開始俯視客戶、粉絲的時候,災禍就來了,一定不要忘了自己是普通人,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
大家對成功的定義是不一樣的,那些被摔碎的企業家IP和現在被群嘲的企業家IP都有個致命的破綻,就是說他們的價值觀是唯利是圖,不管是物質財富還是名聲獲取,他們只是為了自己得到更多,享受更多。
有多大的能力,有多大的財富,有多大的名聲,我就應該享受多少東西,這是他們的想法。他們仍然是庸俗的成功觀念,或者說是三六九等的勢利心,一切都在供養他內心的那種自戀,中心思想是自己。
而真正能夠經得起檢驗的IP一定是超越自我局限的,無私就是博大,他不是為了自己,而是有更高的境界。那么,喬布斯、馬斯克這樣的企業家IP也是有考慮自己利益啊,他們為啥經久不衰呢?
因為他們不虛偽啊。IP唯有真誠才能有生命力,沒有真誠就無所謂個性,對于喬布斯馬斯克這種人而言,言不由衷是恥辱,他們不屑于掩飾自己,掩飾是虛弱的表現,“裝”確實浪費生命。
所以真正的聰明人不會選擇岳不群這種路線,付出多收益少,最終得不償失。
對普通人做自媒體IP來說,這也是教訓,要想清楚自己的稟賦是什么,如果你超越不了自己的狹隘,那就不如真誠點,投機也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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