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襄陽市公積金中心發布
《關于進一步明確住房公積金
提取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內容涉及
婚姻狀況變化后的提取規定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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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襄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優化服務流程,襄陽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通知》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依據
《通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襄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旨在明確提取政策邊界,提升服務效率,保障繳存人合法權益。
二、主要內容解讀
(一)婚姻狀況變化后的提取規定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貸款
夫妻雙方在婚姻期間共同申請的住房貸款,均可參與還款,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婚姻期間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總額。
2.婚前一方已有的住房貸款
配偶可參與償還婚前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提取額度以婚姻期間實際共同還款額為限。
3.提前結清住房貸款
提前還清貸款后,夫妻雙方可在還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總額不超過婚姻期間實際償還的本息總額。
4.婚姻狀況變化后的購房提取
婚姻期間購買的住房,夫妻雙方均可申請購房提取;婚前購買的住房,婚后雙方也可按規定申請提取。
舉例說明:
張某婚前購房并辦理住房貸款,婚后與配偶共同還款。雙方可在婚姻存續期間,按實際共同還款額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統一規范提取時間間隔
1.同一類型提取
因同一事由、同一事項(如購房、還貸、加裝電梯等)提取,每次間隔不少于12個月,按月抵扣公積金貸款的除外。
2.不同類型提取
不同事由、不同事項提取不受12個月限制,但需符合各項業務條件。
3.特殊情形
-租房提取:連續繳存滿3個月后可申請按月提取,每12個月為一個周期,提取總額不超過年度上限。
-銷戶提取:符合退休、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定居、死亡等情形的,不受時間限制,隨時辦理。
(三)其他重點事項
1.提取額度
-購房提取不超過實際支付房款(不含住房貸款);
-還貸提取不超過已償還貸款本息總額。
2.簡化提取材料
-非首次償還同一筆商業貸款的,可免于提供借款合同;
-達到退休年齡且賬戶封存的,可免于提供退休證;
-支持聯網核查的,免于提交相應材料。
3.違規提取處理
對違規提取行為,將責令退回資金,并視情節納入失信記錄,限制提取和貸款資格。
三、辦理途徑
繳存人可通過以下渠道辦理提取業務:
-線上渠道:襄陽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網上辦事大廳、“鄂匯辦”APP、“手機公積金”APP等;
-線下渠道:各住房公積金旗艦店。
四、溫馨提示
-請繳存人如實提供信息,依法依規使用住房公積金;
-如有疑問,可撥打12345服務熱線或前往各住房公積金旗艦店咨詢。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襄陽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來源:襄陽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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