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新公務員蔣某參加市委會議后,為炫耀身份竟將秘密級文件首頁拍發朋友圈,10分鐘刪除仍因傳播鏈造成泄密,最終遭黨紀政務處分并調離涉密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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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周兆成,今天來看這起看似一時沖動的事件,實際絕非簡單的職場失誤,從黨紀處分到刑事重判,泄密的代價遠比想象中沉重。那么公務員的紀律與紅線到底是什么?他們的 責任邊界在哪?又將面臨有什么后果呢?
首先,需要明確一下,泄密行為的懲處并不都是一刀切,需要根據情節輕重、涉密等級來判斷。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職人員違反保密規定,將面臨警告、記過、降級甚至開除的處分。蔣某、教體局借調人員胡某等人,雖未構成刑事犯罪,但處分記錄將伴隨職業生涯。如果造成嚴重后果,《刑法》第398條,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之前,有一個案例,軍工單位臨時工偷拍新型軍事裝備發家庭群炫耀,因涉密等級高、危害國家安全,被判5年有期徒刑。更嚴重的是,如果向境外提供國家秘密,還可能觸犯《刑法》第110條間諜罪,比如公職人員聶某出賣30份涉密文件的判例,最后被判處無期徒刑,這說明法律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零容忍。
很多人對泄密責任存在認知盲區,認為刪除即無事、僅好友可見就安全。其實刪除并不等于免責,因為傳播即構成危害。蔣某雖10分鐘內刪除朋友圈,但好友截圖轉發已形成傳播鏈,泄密事實已然成立。所以說,法律追責的核心在于是否造成涉密信息外泄,而非是否保留原始發布記錄,哪怕是短暫傳播,只要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就需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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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并非只有故意泄密才會被追責,因疏忽大意導致涉密信息泄露,同樣可能構成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之前某涉密單位辦公室主任孫某,用圖文識別小程序處理機密文件,未意識到文件會自動存儲至第三方服務器,最終因過失泄密承擔責任,便是深刻教訓。
公職人員是泄密責任的直接承擔者,但單位也需履行管理義務。如果單位未開展入職保密培訓、未落實最小權限原則,導致涉密信息被無關人員接觸,同樣需承擔管理責任。這也是為何越來越多單位部署動態監測系統,從技術層面攔截涉密文件外傳。
所以說,保密不僅是公職人員的責任,更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日常生活中,如果發現涉密信息泄露線索,可通過12339舉報電話或官網平臺舉報。無論是公職人員還是普通公民,都需明白,一次指尖的疏忽,可能釀成國家安全的重大損失,守住保密底線,既是守護個人前途,更是守護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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