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遠親不如近鄰,而現實遠不似這句老話溫暖。在城市里,鄰里之間不相往來是常態,有的人家比鄰而居許多年,甚至連對方姓甚名誰都不知道;而在鄉下,鄰里之間打交道的機會很多,但相互間處得勝過遠親,還是好似仇人一般,這就要看鄰里之間的素質了。
11月3日,一樁涉嫌故意殺人的案件在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行兇落網的被告人與一年后死亡的受害人張俊豪,恰是鄰里關系。
2024年5月29日下午,鹽城市響水縣正在讀高三的男學生張俊豪,被36歲的鄰居男子王某桂駕駛轎車從身后故意撞倒在地。據律師向媒體記者介紹,被告人王某桂當時駕駛手動擋轎車以5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途中,看到了在對面車道騎著電動車行駛的張俊豪,王某桂掉轉車頭從后面追張俊豪,并三次變道追趕,最后以大約100公里/小時的速度用轎車的車頭中間位置撞擊張俊豪,導致張俊豪當場無自主呼吸,腦部死亡。經過一年多的搶救,今年7月29日下午4時許,張俊豪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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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王某桂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經響水縣人民檢察院批準,以故意殺人罪執行逮捕。在本次開庭審理前,在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給張俊豪母親張女士的開庭傳票上,上面寫的案由也是“故意殺人”。可見,從警方到法院,從被害人的律師到公訴人,均認為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對案件的定性基本一致。
據律師介紹,被告人王某桂當庭辯解與偵查中供述不一致,他承認自己犯罪但不認可故意殺人的罪名,表示愿意承擔任何的法律后果。對于公訴人提出的判處死刑并立即執行的量刑建議,他也沒有提出異議。可見,被告人王某桂也知道自己罪大惡極、罪不容誅,即便有逃脫死亡的想法,想來也不甚堅定。
被告人王某桂為什么要加害張俊豪呢?據警方調查,兩家之間因地界糾紛,矛盾已存在多年。在實施駕車撞擊之前,王某桂就曾宣稱要對張家進行報復。鄰里之間的矛盾得不到化解,就可能矛盾變仇恨,進而潛滋暗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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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開庭的前一天,11月2日,有記者實地探訪張俊豪家和嫌疑人王某桂家,所見景象也許可以為探究案件的起因提供一點啟發。記者發現,張王兩家的房子緊緊挨著,中間隔著一條約3米寬的通道。張俊豪家是一棟2層帶露臺的樓房,王某桂家房子是一個帶院子的一層建筑。站在張俊豪家2樓的露臺上,可以俯瞰王某桂家的房子和院子。很顯然,僅從住宅上不難看出,張家的日子要比王家寬裕富足,而被告王某桂在撞擊張俊豪的時候,尚未成家,是個36歲的單身漢。
曾經因地界而起過糾紛,家中的長輩還曾對罵,王某桂自認為是受到了張家的欺負。在這樣的背景下,即便兩家人因矛盾而互相不搭話,看到張家的日子一天天變好,也會使王某桂受到刺激,強化報復的打算。
鄰里之間的矛盾,之所以能激化,而不是因時間而淡化,往往是因為雙方誰也不肯邁出和解的第一步,雙方都在慪氣,都不想說軟話,看不到矛盾有解決的希望。如果兩家人天各一方,沒有了日常交集,也就沒了激化的可能,而他們偏偏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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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年間,曾有一個鄰里從相爭到相讓,最后留下了“六尺巷”遺跡,說的就是安徽桐城大學士張英在北京當朝為官的故事。鄰居吳氏欲侵占他家的宅邊地,家人馳書北京,要身居高位的張英出面干涉,沒想到張英卻回詩一首:“千里修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張英的家人遂主動退讓三尺。吳氏被感動,也后撤三尺,便成了“六尺巷”。可見,鄰里相爭之時,有一個明白人非常關鍵,一家主動退讓,另一家就可能投桃報李,矛盾就可能化解了。
鄉村人家,鄰里之間,矛盾之初起,往往是因為瑣碎之事,只要有一方拿出一個高姿態,矛盾就不會繼續惡化了。
響水縣張王兩家的矛盾糾紛,始于瑣碎,終于血案,教訓不可謂不沉重。對于這兩家人而言,談和解已無可能,只有等待法律的裁決了。而對于鄉里鄉親們而言,這樁血案的教訓值得永遠銘記:街坊鄰里之間,要多一點謙讓,少一點計較,不要讓瑣碎小事成為仇恨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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