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礦庫積水映照著礦山的瘡痍,而一紙剛剛通過審查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試圖為這片傷痕累累的土地披上合規的外衣。
遼寧省阜新市,遼寧鑫岳礦業有限公司的鐵礦山上,載重卡車轟鳴著往來穿梭。這一切發生在采礦證已過期的情況下——按規定,企業此時不能生產和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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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鑫岳礦業廠區一角
當地村民反映,該公司在采礦證過期后仍在生產,尾礦庫沒有護坡且積滿了水,應有的防塵措施也不見蹤跡。更令人憂心的是,安全事故的陰影正悄然降臨。
01 證照過期,生產不停
在阜新市自然資源局官網上,一則公告顯示,《遼寧鑫岳礦業有限公司鐵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已正式通過審查。
這一行政審批的進展,與鑫岳礦業采礦證過期后仍持續生產的現狀形成鮮明對比。
這種現象在遼寧省并非個案。2024年3月,遼寧撫順清原瑞鑫源礦業有限公司就曾因采礦許可證到期后非法采礦,發生墜罐事故,導致3人不幸遇難。
調查顯示,瑞鑫源礦業6名留守人員借排水之名進行非法采礦,在違法使用提升系統運送盜采人員過程中,鋼絲繩腐蝕斷裂、造成墜罐。
02 復墾方案過關疑云
近期,鑫岳礦業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獲得審查通過,采礦證也申請了延期。這一正常的行政審批流程,卻因企業的實際違規行為而顯得格外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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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礦渣與耕地毗鄰
根據公示,阜新市自然資源局委托阜新市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組織專家對復墾方案進行了審查,并于2025年10月15日起進行了7個工作日的公示。
最令人疑惑的是,超界破壞的土地未治理卻先通過復墾方案審查。這一反常情況讓人不禁質疑:審查標準是否真正落地?現場核查是否流于形式?
類似情況在礦業監管中時有發生。2021年,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督察時就發現,其下屬企業存在“礦區范圍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重疊、生態修復嚴重滯后”等問題。
03 安全事故迷局
當地村民舉報反映,在采礦證過期的情況下,該礦仍持續盜采,并發生了兩次人員死亡事故。
最近一次發生在2025年10月22日深夜,阜新縣舊廟鎮阿哈來村村民崔某作為遼寧鑫岳礦業勾機司機,在盜采礦石時被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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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事故發生現場一角
然而,當地監管部門人員卻給出了不同說法,稱“市局已經介入調查,不是發生采礦區域,也不是盜采礦產,而是清理礦渣時發生的”。
監管方并未就采礦證過期后,該礦企是否存在盜采行為進行回復,也未對越界生產帶來的生態破壞和修復治理問題進行解答。
04 觸目驚心的安全隱患
現場情況顯示,鑫岳礦業的尾礦庫沒有護坡且積滿了水,構成了顯著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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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尾礦庫一角
根據《尾礦設施設計規范 GB50863-2013》明確規定,“尾礦庫堆積壩外坡面應隨著尾礦堆積壩的加高,用碎石土覆面或種植草皮、灌木”。
同時,規范還要求“沉積干灘應采取灑水噴淋等防止粉塵污染的措施”。鑫岳礦業的現狀明顯不符合這些安全規定,卻能在監管眼皮底下持續運作。
05 監管失聲與責任追問
面對鑫岳礦業的違規行為,監管層面卻保持了不尋常的沉默。阜蒙縣舊廟鎮政府和該縣自然資源局的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均未就此事作出回應。
根據《遼寧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于“未正確履行職責,導致應當依法由政府責令停業、關閉的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未停業、關閉的”情況,應當追究相關領導成員責任。
該細則明確堅持“依法依規、客觀公正、科學認定、權責一致、終身追究”的原則。
阜新市并非第一次面臨礦山安全事故的考驗。2023年6月27日,阜新弘霖煤礦發生事故,造成7死7傷,事故發生后,礦方蓄意瞞報。
遼寧省紀委監委隨后成立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深查事故相關責任,深挖事故背后存在的問題。最終,4名相關責任人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礦山的生態破壞痕跡與一紙合規的復墾方案,構成了這片土地上最刺眼的對比。
村民們仍在等待一個答案——為何一家“帶病”礦企能夠一路通關?而這道題解的背后,關乎法治尊嚴能否在綠水青山間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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