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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設套說把錢放在我這打點關系,沒想到他甜言蜜語哄我,我沒經受住誘惑。”近日,被免職的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副庭長寧某某面對媒體采訪時,如此辯解。
這名法官將自身的墮落,輕描淡寫地歸結為“沒經受住誘惑”,仿佛在訴說一個習以為常、與己無關的故事。
這起事件始于2023年,廣西桂林市民何擁軍因不服一起民事糾紛案的一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當時作為二審主審法官的寧某某主動約見當事人,給出了“索賄4萬元承諾改判”的荒唐交易。
何擁軍的作為長期在外承接基建工程的工程老板,因與邵陽一名商人的合作糾紛而涉入兩起民事案件。這兩起案件的一審均敗訴,案件上訴至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后,都由寧某某經手審理。
2023年1月,其中一起案件二審宣判前,寧某某電話聯系何擁軍面談。法官聲稱“這個案子事實很清晰,他會堅持依法將案子改過來”,但話鋒一轉,暗示“一審原告向其他法官打點了好處費”,進而直接索要3萬元打點費,之后又要求增加1萬元。
為留存證據,何擁軍前往銀行取款時特意錄音確認金額。2023年1月9日,他將4萬元現金交給了寧某某,兩天后,寧某某甚至口述三條申訴意見,指導何擁軍補充成材料郵寄給法院,并再次承諾“在二審中公正判決,將案子翻過來”。
然而,這一切承諾最終化為泡影。案件最終仍維持原判。交了錢的何擁軍不僅未能贏得官司,反而陷入了更大的困境。
寧某某在事件曝光后的回應令人瞠目。這位本應代表司法尊嚴的法官,卻將自己的違法行為歸咎于當事人“設套”。“他甜言蜜語地哄我,我沒經受住誘惑”。 這種辯解令人匪夷所思——法官本是公平正義的守護者,伸手被抓后卻怪當事人“甜言蜜語”,這好比小偷怪別人錢包放的位置太誘惑。
更諷刺的是,寧某某在2024年9月曾發微信斥責何擁軍誣告:“對你有什么好處,你要是通過告狀這一方式達到翻案目的肯定是行不通的,你誣告害死我對你沒半點好處。”當時他尚未預料到何擁軍已經掌握了錄音證據。
2025年10月底,邵陽市人大常委會發布任免名單,寧某某被免去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目前,4萬元贓款已被退繳,紀檢部門已對寧某某經手的數百起案件啟動全面評查,以審查是否存在其他問題。至于其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檢察機關仍在審查中。
這起事件并非孤例。中央政法委曾通報多起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典型案件。如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原審判員孫鵬在辦理案件過程中,非法收受案件當事人錢款共計27萬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司法腐敗戕害公平正義,為法治社會所不容。總書記曾深刻指出:“一些有權人、有錢人搞花錢撈人、花錢買命、提錢出獄,為什么能得手,原因就是政法隊伍中存在腐敗現象。”
該起法官索賄事件引發了廣泛質疑,許多網友認為對寧某某的處理有“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之嫌。核心的質疑點在于免職是否等于追責的終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法官主動索賄4萬元并承諾干預案件判決,已涉嫌構成受賄罪。
正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所言:“法治意味著所有的人,包括規則的制定者,都要受制于法律。”法官違法,更應依法嚴懲,才能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要重建司法公信力,就必須讓法律在陽光下運行,確保任何人違法都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對于司法系統而言,這起事件應當成為一個深刻的警示,推動更深層次的自我凈化,確保法官隊伍的清正廉潔。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當守護這道防線的人親自將其撕開裂縫時,修復的難度遠超想象。對寧某某的處理不能止于免職,而應有更深入的調查和更嚴肅的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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