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里關的都是罪犯嗎?
答:不,他仍是法律意義上的無罪者。許多家屬以為被關進看守所就是坐實了罪名,其實不是。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沒經過法院最終判罪的人,法律上叫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法律上仍然享有無罪推定的權利。他們可能因為各種犯罪行為被警方逮捕,但由于司法程序尚未走完,他們還未被法院定罪。在看守所內,他們需要接受相應的管理和教育,同時等待法院的最終審判。此外,看守所還會關押一些特殊人群,如剩余刑期較短的已決犯、需要接受醫療治療的罪犯等,這些人在看守所內的生活和管理也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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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面住得怎么樣?
答:擠但有底線,法律明確保障基本條件。您可能聽說過看守所幾十人擠一間,確實,監室空間一般比較擠(《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規定每人住的地方不能少于2平方米)。但法律對居住條件有底線要求:得通風、有陽光,定期檢查維修(《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二條);冬天得保暖,夏天得防暑,被褥不夠的,看守所會給(《看守所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這說明,雖然空間小,但基本生活需求是受法律保護的。
三、一日三餐能吃飽嗎?
答:看守所的飯清淡、準時,一般是米飯加蔬菜,每周有兩次葷菜,具體條件與外面無法相提并論。
四、每天都干些什么?
在押的人每天生活有固定安排:早上6點起床收拾內務,上午學監規和法律常識,下午可能參加文化活動(比如看電視、學唱歌),晚上有固定時間打坐反思。這些安排是《看守所條例》第四條規定的教育與管理結合原則的體現,通過規范作息和思想教育,幫他們認識錯誤。
五、能和他通信嗎?
法律允許在押的人和家屬寫信,但得經過辦案機關審查,具體視地方看守所的規定決定。內容不能提案情,也不能用暗語。如,王女士的女兒因詐騙被羈押,她每月寫一封信,內容都是奶奶身體好多了、小寶會背唐詩了,這些信不僅讓女兒安心,也成了她配合調查的動力。反過來,如果信里問:“偵查機關有沒有打你?”“你到底拿了多少錢?”,很可能被扣留,甚至影響案件,屬于違規。如果家屬不方便去郵局寄信,也可以選擇暖心驛小程序在線寫信,寄照片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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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怎么給他送錢送物?
按規矩來,在押的人可以買日用品(比如牙膏、肥皂)和零食(比如餅干、牛奶),但得讓家屬通過看守所指定的賬戶存錢(每月最多500塊,各地可能不一樣)。您可以用支付寶、微信搜看守所官方繳費平臺,備注好他的姓名和編號就行。送衣服要注意:不能有金屬拉鏈或繩子(怕有危險),最好選純棉、沒圖案的;送書得選法律或文化類的(小說、雜志可能不讓進)。曾有家屬偷偷往衣服里塞現金,結果被管教發現,反而讓他被訓誡——任何私下遞東西的行為,都可能被認定為妨礙偵查,一定要走正規渠道。
七、會不會被欺負?
監控全覆蓋,法律嚴禁暴力。看守所的關鍵地方,比如走廊、放風的地方,24小時有監控,監室里也有全方位的攝像頭(《實施辦法》第二十一條)。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警察嚴禁體罰、虐待在押的人;如果同屋的人打架、欺負人,輕的警告、關禁閉(《實施辦法》第四十七條),重的要負刑事責任。
八、生病了怎么辦?
看病有保障,家屬可輔助送藥。羈押期間生病,隨時能向管教說:小病(比如感冒、發燒):看守所的醫生直接治;慢性病(比如高血壓、糖尿病):家屬可以送藥(得有醫院處方,檢查過沒危險),管教定期給;重病(比如骨折、急性闌尾炎):看守所會送指定醫院治療。
提醒:別自己送特效藥或中藥(可能含違禁成分),一定要通過管教登記轉交,既安全又合規。
最后想對您說:一封書信看似簡單,實際就是在押人員的精神支柱,因為人在壓抑的沒有自由的環境之下,最容易多想,尤其是看到別人都有書信進來,而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就會擔心外面的親人的情況,書信可以簡單,但真的不能沒有。所以,作為親友一定要經常給他們寫信,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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