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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新房市場“卷產品”浪潮中,大面積使用玻璃幕墻正成為開發商提升產品力的標配。不管是剛改項目還是單價十幾萬的高端豪宅,他們都把“270度觀景窗”當作核心賣點,這種設計讓樓盤“顏值”飆升……然而,超強臺風天玻璃被掀飛的風險、兒童墜落隱患、玻璃自爆概率、能耗增加及后期維護成本上升等潛在問題,也引發了居民擔憂。
如今,中國樓市變得越來越“透亮”了,所謂“透亮”有兩層意思,一是指房價等信息比過去更加透明;二是指房子的采光性、通透性明顯增強。后者主要通過大面積設計、使用玻璃幕墻來實現的,比如陽臺是大面積的落地窗,主臥是270度景觀飄窗,就連淋浴房都有270度飄窗。這類樓盤在業界被稱為“玻璃盒子”,因其“顏值”飆升,能賣出高價,漸成一種趨勢。
賣什么樣的房子,似乎是開發商的“自由”,購房人青睞“玻璃盒子”,也說明這類樓盤有市場。不過,很多時候大家被“玻璃盒子”樓盤的“顏值”所迷惑,而忽視了這種樓盤的潛在弊端尤其是安全風險。譬如:玻璃固定不牢或者發生自爆,會變成小區居民“頭頂上的風險”;遇到超強臺風,家里或將一片狼藉,面臨財產損失;兒童墜落隱患增加;還容易發生鳥撞等。
此外,玻璃幕墻還會帶來光污染,因為保溫或降溫會增加能耗,后期維護成本也不低。由此可見,“玻璃盒子”樓盤問題不少,尤其是安全隱患不容忽視。但開發商為何熱衷于建造“玻璃盒子”,主要是“顏值”能拉升房子銷量,單價更是高出普通戶型數千元,在雙重利益驅使下,“玻璃盒子”成為樓市“新趨勢”。但安全隱患要引起開發商、監管者、購房人高度重視。
開發商固然能從“玻璃盒子”獲利更多,但如果玻璃引發安全事件,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開發商將難逃被追責。我國《民法典》合同編、《建筑法》等法律法規均對房子的質量和安全作出明確規定,其中《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質量承擔責任。因此,開發商不能只看樓盤“顏值”而無視安全風險。
從監管角度看,我國《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規定了“窗墻面積比”,即建筑每個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墻)墻面積比均不應大于0.70。《住宅項目規范》也要求,住宅建筑外窗應安裝牢固,不應脫落、墜落。現售的“玻璃盒子”樓盤,是否符合相關國標規定值得審視。相關部門在項目審批、驗收等環節要嚴格按標準對“玻璃盒子”加強質量監管。
作為購房人,尤其是沿海地區的購房者,既不要過分迷戀“玻璃盒子”,也不要被售樓人員話術所誘導,謹慎選購房子,以免在超強臺風天遭受各種損失。即便選購“玻璃盒子”,應該重點關注玻璃的質量和安裝問題,如是否是符合要求的鋼化玻璃,是否是夾膠玻璃等,并要求開發商提供玻璃承重和載荷力的測算數據。如此才能倒逼開發商建造更安全的“好房子”。
簡言之,作為“玻璃盒子”樓盤的開發商,賣“顏值”更要賣“安全”,如果“玻璃盒子”因為玻璃發生安全事件,不僅是業主或傷者的損失,也會自損開發商的信譽。另外,是否有必要針對住宅項目制定“窗墻面積比”,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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