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節講《伍子胥列傳》的時候,我們回到了春秋時代的楚國;這一節講《商君列傳》,我們要回到戰國時代的秦國。
《商君列傳》的主人公,不用說,大家也知道,就是大名鼎鼎的商鞅。按照《商君列傳》的記載,商鞅又叫衛鞅, 但其實他既不姓衛,也不姓商,本姓公孫,正式的名字應該叫公孫鞅。但因為他是“衛之諸庶孽公子”,也就是衛國君王小老婆生的一系的后代,所以就被稱為衛鞅。這位衛鞅先生呢,也算是個蠻有“國際視野”的人,雖然他血管里流動的,是衛國的王族之血,但他的服務對象,卻是魏國的丞相。后來這位魏國丞相死了,魏國國君也沒有重用他的意思,他就跳槽,應聘去了秦國。去秦國,他起點還蠻高的,找了秦國最高領導人秦孝公身邊工作人員的關系,直接對標要做秦孝公的高級智囊。由于口才了得,最后真的說動秦孝公,開始了著名的商鞅變法。因為變法很成功, 他連帶著還做了一回“帶路黨”,把老東家魏國打得連首都也只好搬遷,因此被新東家秦國封地于於、商,被尊稱為商君,而他通行的名字,也因此成了商鞅。
在《商君列傳》里,圍繞著商鞅變法,講了不少故事。 因為這些故事,大多在教科書里都很容易見到,文字也不難,我們這里就不講了。我們這里要講的,主要是兩個問題:一個是《商君列傳》里記載的已經被教科書概念化的商鞅變法條款,今天是否有更具體的史料,展示它的更生動的內容?另一個是商鞅究竟是怎么死的?
我們先講第一個問題。就此我們不得不先翻一下《商君列傳》,看看里面寫的商鞅變法,具體條款有哪些。按照原書寫的,第一次變法的條款,我們數一下,總共是六條。
第一條是“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一條最厲害,是一般居民之間實行連坐制,發現對方有問題必須互相舉報告密,不告密會丟性命。而告密了,可以跟戰場上砍下敵人的頭顱一樣受到獎賞;相反地如果包庇壞人,則會跟戰場上投降敵人一樣受到懲罰--這一條里提到了“斬敵首”,就是砍下敵人的頭,很重要,下面還會講。
第二條是“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意思是一般家庭里面,如果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兒子,但沒有分家,那么這家的賦稅勞役,就要加倍收取。當然,這里必須分家的男性,自然是成年的了。
這一條看著文字不多,從制度史上說卻十分重要。因為它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把中國早期家庭的以大家族聚居為主的基本形態,給破壞了。為什么商鞅變法要破壞早期傳統的大家族聚居形式,嚴格實施分家居住呢?主要的目的,就是保證秦國在與別國交戰時,有足夠的可以迅速征用的兵員。另外因為分家的同時,伴有明確的戶籍制度,也就是第一條里說的“令民為什伍”(意思是“五人為伍,伍長一人;十人為什,什長一人”),也就保證了國家對居民的直接管理,理論上可以杜絕大戶隱匿人口的情況發生。
因為大家庭都分家了,所以連帶著的一個問題,是秦國當時小家庭的住房,是怎樣的情況呢?
清華大學建筑學院的王暉先生,寫過一篇很有意思的論文,討論戰國末期也就是商鞅變法以后,秦國的“士伍” 階層,也就是沒有爵位以農耕為主的平民階層,他們的居住形態是怎么樣的。他用的主要史料,是湖北云夢睡虎地秦朝墓葬里發現的竹簡,那里面有一篇題為《封診式》 的文字。
所謂《封診式》,就是地方司法刑偵的案例。王暉先生的研究,從睡虎地秦簡《封診式》里找到兩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里有“一字二內”的房間結構表述,另一個案例是一家人晚上睡覺,家里儲藏室放著的棉襖被小偷偷走了, 白天告官,官方就根據口述詳細記錄失主家的房間位置和建筑結構。王暉先生根據這兩條具體史料,復原出秦國平民住宅的結構,他稱之為“一堂二內” 。
這其中的“一堂”,就是“前堂”,相當于今天的客廳(有時也可以當臥室)。“二內”,包括前堂后邊左面的“大內”,和右邊的“房內”。這兩個內間,“大內”相當于今天的主臥室,“房內”是個儲藏室,當時兼做更衣室。而在“房內”后邊,還隔出一間叫“小堂”的地方,其實就是今天的衛生間。
所以你看,商鞅變法之后,被分家的秦朝一般平民小家庭的住房,其實就是今天所說的一室一廳一衛,或者更簡單地說,就是個兩居室。
第三條是“有軍功者,各以率(lǜ)受上爵;為私斗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這條的意思,是鼓勵各位戰場立功,有軍功就可以受爵位;而禁止私自斗毆,如果打斗了, 那是會判刑的,所以像上一講里伍子胥那樣的個人復仇, 是嚴禁的。
![]()
明人重編的商鞅著作《商子》書影 明末刻本
第四條是“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 (nú)”。這一條簡單地說,就是鼓勵大家當勤勞的農民,貶斥和遏制商人,同時收編因懶致貧的人為奴隸。
第五條是“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意思是宗室大戶里的男性貴族,沒有以前那么逍遙了,也得上戰場, 如果沒有軍功,那么被有關方面評議,也就是“論”的時候,他們很大的可能是不能再列入貴族的專屬戶口里的。
上面這三條,除了中間的第四條是重農抑商,其他兩條都涉及軍功,軍功靠什么得?當然要上戰場。戰場上軍功大小如何計算呢?靠殺人,尤其是要把敵人的頭砍下來帶回來。因為正如第一條里提到的,斬首是得賞最直觀的證明。
也是在上面我們提到的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里, 記錄了商鞅變法以后的秦國,為了得賞,秦人爭搶斬首而得的人頭的兩個案例。
說是有一天,官府里來了個“士伍”,也就是可以隨時上戰場的農民,他的名字,在《封診式》被寫作“甲”。這位路人甲,綁了一個男人路人丙,還帶著個血淋淋的人頭來,另外還有一位路人丁一起跟著。甲某一到官府,就報告說:“我是軍尉某某人的私人隨從,參加邢丘城的戰斗, 今日在戲這個地方的路上,看到這個路人丙,這路人丙故意用劍砍傷了丁某,目的是搶這個原來在丁某手里的人頭,所以我就把他綁了來官府報告。”
無獨有偶,也是在《封診式》里,還有個類似的案例。 說是兩個人,一個是公士丙,一個是士伍甲,也都去了邢丘城這個地方打仗,得了個首級,都不想讓,爭了起來, 就告到官府。官府倒也沒有偏袒誰,展開了仔細的法醫檢驗,最后還發文書征求辨認這首級。
已經有不止一位研究者通過比較《史記》等歷史文獻里記錄的斬首人數,指出商鞅變法實施的這一以斬首為主要形式的軍功換算方式,一定程度上導致當時交戰中的秦軍士兵濫殺無辜。
至于《商君列傳》所記商鞅第一次變法的最后一條, 第六條——“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則是強調,尊卑、爵位和官秩的等級,都是按照軍功大小來算的;田地、住房、奴婢甚至衣服等級,則是按家庭爵位的高低來算的。有軍功的光榮,沒功勞的即使有錢也沒有好名聲。
可以跟這最后一條參讀的,是傳為商鞅后學所編《商君書》的《境內》篇里的一條論述,就是“能得甲首一者, 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這也就是所謂的“名田制”,即根據戶籍上的人名和軍功爵位高低,占有不同數量的田宅,是一種土地的私人長期占有制。
商鞅變法的這六條里面,依據軍功,大范圍地授予包括平民在內的人以爵位,是它的特色。那么,商鞅變法以后秦的軍功爵位有多少級呢?
據河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朱紹侯教授考證,商鞅變法確立了秦國的十八級軍功爵制。這十八級軍功爵位中,從最低的沒有級別的小夫,到第一級的公士、第二級的上造和第三級的簪裊,都是需要輪流服徭役和兵役的。從第四級的不更開始,就不需要輪流服徭役和兵役了,用當時的話說,就是“不復與凡更卒同”,所以叫不更。這之后的第五級的大夫,到第十七級的大良造,中間經歷了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客卿(左庶長)、正卿(右庶長) 大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共十一級。[2]而我們讀《商君列傳》,這衛鞅到秦國后,走上層路線,起點就是后來他自己設計的十八級軍功爵中的第十級左庶長,變法十年之后又升到最高級大良造。立法如此嚴酷,個人升遷又如此順暢,但靠山一倒,大麻煩還是來了。
所以最后我們來談談第二個問題:商鞅究竟是怎么死的?
商鞅怎么死的,《商君列傳》寫的是很明確的:“秦發兵攻商君,殺之于鄭黽池”,就是商鞅是被秦國的正規部隊在鄭的黽池這個地方殺死的,然后,“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意思是雖然商鞅已經死了,但秦惠王還是不依不饒,把他的尸體用“車裂”也就是所謂的五馬分尸的辦法,再懲罰了一回。
但是,近年來在一些教科書的注釋中,《史記·商君列傳》原本很清楚的記載,被模糊地表述為商鞅“兵敗被車裂”,也就是理解為以車裂的方式被判處了死刑。這樣的說法和解釋,理由據說是根據的《戰國策·秦策》里的說法, 個別學者還找出了先秦有車裂之刑作為證據。
但是,這樣的所謂考證,其實蠻成問題的。
第一,《商君列傳》有明確的秦兵殺商君于黽池的記載,除非有其他文獻證明這條記錄是誤入的,或者就是錯的,否則有什么理由徹底不顧太史公的記錄呢?
第二,從文獻的直接性上說,《史記》撰述的基礎文獻中,涉及秦國和秦朝的部分,一向被認為有較高的可信度, 而《戰國策》,雖然其中有早于《史記》的記錄,但今本《戰國策》是生活年代晚于司馬遷的劉向整理編纂而成的, 如何能簡單地用實際晚出的文獻文本,去駁斥更早的文獻記錄呢?
第三,一種刑罰在歷史上存在過,一般施用于活人,跟特殊情況下,以類似或同樣的方式施加于死者,用作廣告式的懲戒,兩者是并不矛盾的。怎么能用車裂這一刑律的存在,就認定商鞅必須要活著才能受這一懲戒呢?
事實上,商鞅即使死了,秦惠王還要用車裂這樣殘忍的方式再羞辱他,就像上一講我們講伍子胥的下場一樣,伍子胥雖然被賜死了,但吳王夫差還是要把他的尸體裝進皮革袋子里投江喂魚。這是小氣君主的共同做派,是因為極端的恨,而向對手遺體發泄不滿的一種慣用伎倆。
不過話又說回來,商鞅對于反對他變法的秦國貴族的做派,像把人鼻子削了,也實在是心狠手辣。而他的整個變法方案,從設計到實施,從國內到國際,貫穿的是不講道義,只講利益,不問手段,只求結果,也實在是太過功利了。所以從長時段歷史來看,商鞅變法客觀上即使成為中國大一統歷史演變的重要一環,但從現代意義上說,硬要把它夸為“依法治國”,也是很牽強的。而從人的角度說,太史公最后把商鞅稱為“天資刻薄人”,當然有其片面性,但我們把《商君列傳》、相關文獻和考古發現的材料對讀以后,也應該承認,重視人性的太史公之所以出此酷評, 不為無因。
(摘自《眾生:〈史記〉的列傳》,為便閱讀,注釋從略)
歷史洪流眾生沉浮,史遷巨筆曲寫毫芥
![]()
《眾生:〈史記〉的列傳》
陳正宏 著
32開 平裝
簡體橫排
978-7-101-17080-1
59.00元
《眾生》是“陳正宏講《史記》系列”第三部,按今本《史記》七十列傳的序次,分“先秦的隱士、賢達與刺客”“秦漢的功臣、名流與叛徒”“星空下,換幾個角度看眾生”三卷,對先秦至西漢前期上演種種歷史活劇的各色人等進行充滿歷史智慧的觀照與剖析,不僅比較真實地反映了《史記》“通古今之變”的立意,也體現了作者對于李陵事件前后,司馬遷文獻整理與歷史編纂兩階段工作重心轉移的認識與推考。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