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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消費者周先生向消費質量報投訴稱,今年7月下旬,他和朋友通過去哪兒網預訂了青島的“青島汐眠”民宿,但實際入住時卻發現該民宿的房間與平臺上展示的并不相符,無法滿足他們的入住需求,于是當即與房東聯系要求退房退款,并另外入住了其他酒店,沒想到之后與去哪兒網和該民宿房東多次交涉,均未能索回7527元房費。
01
消費者投訴
一晚未住,7527元房費憑啥不退?
周先生告訴記者,今年7月22日,他們通過去哪兒網平臺預訂了青島市南區的“青島汐眠”民宿。“在瀏覽民宿介紹頁面和室內房間布局圖片后,我們確認圖片中顯示的5間客房可以滿足10個人的入住需求,于是便與該民宿房東聯系,以每晚1506元的優惠房價,預訂了8月2日至8月7日共計5天的5間客房,并支付了全額房費75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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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周先生提供的民宿訂單
8月2日晚,周先生一行10人根據房東提供的地址抵達民宿后,看到的卻是另一番景象:所謂的“五室”實為兩室一廳的居民住宅,客廳被硬生生隔成兩個小房間。
周先生提供的視頻顯示,室內過道狹窄,隔間擁擠,“我們就是看中它面積大、房間多,才選擇這里的。”周先生告訴記者,網頁展示的房間看上去完全能滿足10人的入住需求,但到了現場卻無法入住,于是他們當即決定退房,將鑰匙交還門衛后離開,連夜尋找其他酒店安置。
“當晚我們就聯系了去哪兒網平臺和房東,要求退房并全額退款。”周先生說,對于他們的訴求,房東不予理會并且在第二天開始就不再接聽電話。而去哪兒網平臺在經過多次溝通后,提出的解決方案是不予退款,但可向周先生一行提供1500元的優惠券。
“這種處理方式完全沒有誠意!我們一晚沒住,為什么不能退款?反而要接受這種變相的捆綁消費?”周先生無法接受。8月5日,他們分別向北京、青島兩地的市場監管部門,以及青島市市長信箱進行了投訴。在相關部門介入后,得到的回復是房東堅持不予退款,但可由去哪兒網平臺向其提供3000元后續消費券作為補償。對此,周先生感到無比困惑與憤怒:“為什么損失要由我們來承擔?”
02
房東回應
平臺展示的信息與實際相符
就此糾紛,記者電話聯系了“青島汐眠”房東。對方表示,確實與周先生一行人存在糾紛,但對周先生關于民宿房間“虛假宣傳”的說法予以否認。“我們在平臺展示的照片就是房間內部真實的樣子,不存在虛假宣傳。”該老板解釋道,“如果展示的和實際不一樣,消費者投訴到去哪兒網平臺,平臺會對我們進行處罰并下架房源。”他進一步強調,周先生預訂的是一整套五間房,且網頁已標注每間房可住人數,因此周先生一行10人“肯定能住下”。
此外,對于周先生的退款訴求,他則表示,預訂民宿有規定,提前7天可免費取消,逾期則不退款。“我們為消費者預留了房間,提供了相應的服務,確實無法全額退款。”該老板還補充稱,相關部門已前往民宿查看,并未發現問題。
03
記者查詢
在線訂房間貨不對板屢見不鮮
周先生一行的遭遇,并非孤例。在第三方消費者投訴平臺“黑貓投訴”上,記者以“民宿”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結果顯示相關的累計投訴量超過5萬條。其中,退款爭議、虛假宣傳、衛生狀況惡劣、預訂后無法入住等問題是長期困擾消費者的問題。
許多消費者反映,在遭遇類似情況時,往往會陷入與周先生相同的困境:平臺與房東互相推卸責任,平臺傾向于用少量優惠券“息事寧人”,而高昂的維權成本常常讓消費者望而卻步,最終只能吃“啞巴虧”。
04
律師說法
“逾期不退”屬無效條款
針對此類消費糾紛,四川瀛領禾石律師事務所王渤律師認為,對于民宿提出的“提前7天可免費取消,逾期則不退款”這一說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若消費者認為民宿虛假宣傳,王渤建議消費者維權可分四步走:首先,固定證據。保存網頁宣傳截圖、支付憑證、溝通記錄及實際房屋照片視頻等,證明房屋與宣傳不符。其次,向平臺投訴并要求全額退款,平臺若未能有效處理,應承擔相應責任。向行政部門投訴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若民宿未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還可向文化和旅游部門投訴無證經營。最后,通過司法途徑維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解除合同、全額退款及三倍賠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五十五條,經營者不得作虛假宣傳,否則構成欺詐,需退一賠三,增加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為500元。”王渤指出,根據《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平臺作為信息發布方,如果未能審核房源真實性,需承擔連帶責任。
同時,王渤也提醒消費者,在網絡平臺預訂民宿。首先,盡量核實房源的資質,如要求平臺提供民宿營業執照、特種行業許可證(若屬地要求);查看平臺標注的“官方認證”標識(如營業執照已備案)等;仔細閱讀取消政策、退款規則等。其次,保存平臺和經營者的宣傳證據,如截圖保留房源描述、圖片、承諾條件,如面積、床型、海景等;與房東確認關鍵信息,如“是否為一套獨立五居室?”“圖片是否為實拍?”等。同時,選擇有保障的支付方式,如優先選擇平臺擔保交易,避免直接轉賬給私人賬戶。此外,在入住前即時驗證,到達后先核實房屋與宣傳是否一致,若不符立即拍照、錄像,并立即聯系平臺要求退換;拒絕入住不符房源,避免被房東以“已入住”為由拒退款。如消費者權益確實被侵犯,建議消費者立即通過12315、12345等渠道投訴,并準備訴訟維權。
全媒體記者 羅安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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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消費質量報
編輯 | 陳蕊妮
校對 | 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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