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三項重罪成立,剛被法院定罪,美英等28國竟火速跳出來要求放人。
他們口口聲聲說“新聞自由”“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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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法庭上鐵證如山:16億港元境外黑金、161篇煽動文章、密謀勾結外國政要……
這真的是在捍衛自由,還是在包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
大家好,小漢今天就來帶大家看看一個震動香港、牽動全球的重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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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正式裁定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三項罪名成立:
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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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歷時156天庭審、涉及大量證據和證人的國安案件,終于迎來關鍵判決。
法院認定黎智英是整個陰謀的幕后主腦,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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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西方反應迅速。
包括美國、英國、歐盟成員國在內的約28個國家或地區接連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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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稱“擔憂司法獨立”,有的要求“立即釋放”,甚至有人把這事當成外交籌碼。
他們打著“新聞自由”“人權”的旗號,試圖給香港特區政府施壓,讓一個已被法律定罪的人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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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法,說白了就是拿別人的家務事當自己的棋子,完全不顧事實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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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干預露馬腳
黎智英案從頭到尾都經得起陽光檢驗。
法庭審理公開透明,控方提交了161篇煽動文章、35小時視頻、數百頁銀行轉賬記錄。
還有6名主要證人出庭作供,就連黎智英本人也親自上庭自辯5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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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花了近兩個半月時間仔細梳理證據,最終才作出裁決。
整個過程,沒藏著掖著,也沒搞秘密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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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某些國家偏偏選擇性失明。
他們無視黎智英如何利用《蘋果日報》煽動暴力、美化暴亂。
也無視他怎么向境外勢力乞求制裁中國、鼓吹“為美國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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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離譜的是,有人還把他包裝成“民主斗士”。
好像他干的不是勾結外國、煽動分裂,而是寫了幾篇批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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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現實是,他在國安法生效后仍頂風作案,甚至指示編輯把反華內容“做到最大效果”。
這哪是新聞自由?分明是把媒體當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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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國家的表態,往往措辭高度雷同,像是照著同一份劇本念臺詞。
比如,幾乎都提到“和平表達權利”“司法獨立受威脅”。
卻對黎智英主動聯絡外國政要、推動制裁、輸送資金等鐵證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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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刻意回避核心事實的做法,暴露了他們的真實目的。
不是關心司法公正,而是想借機抹黑香港國安法,削弱中國對香港的管治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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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西方政客甚至提前預設結論。
在判決公布前,就有議員宣稱“若黎智英被判有罪,將啟動制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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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明他們根本不在乎審判過程是否合法合規,只在乎結果是否符合他們的政治需要。
這種“未審先判”的傲慢,恰恰是對法治精神最大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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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三連反對亮底線
面對外部壓力,中方態度非常明確。
12月15日當天,中國駐英國大使鄭澤光緊急約見英國外交發展部高級官員,當場提出三點嚴正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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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止干預香港司法,立即停止干涉中國內政,立即停止包庇反中亂港分子。
這三個“立即停止”,字字千鈞,劃清了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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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第一次警告。
早在英國外交發展大臣庫珀發表不當聲明后,中國駐英使館就已發聲明強烈譴責。
指出這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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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言人也在例行記者會上強調。
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犯罪行為都必須依法處理,不容外部指手畫腳。
中方反復重申:香港早已回歸,英國對香港沒有任何所謂“責任”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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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黎智英的兒子甚至在倫敦公開喊話,希望把父親釋放作為英國首相訪華的條件。
這種把司法案件政治化的操作,不僅荒唐,更是對法治的褻瀆。
中方對此毫不含糊,法律的事,就該由法律說了算,別想拿外交談判來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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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中方的回應并非情緒化反擊,是基于國際法和基本外交準則。
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各國應尊重他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得干涉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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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其司法事務完全屬于中國內政。
28國集體發聲施壓,本質上是一種“集團式干涉”。
不僅違反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也破壞了多邊主義應有的相互尊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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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諷刺的是,這些國家自己國內對類似行為的處理往往更為嚴厲。
比如,美國《反間諜法》對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可處以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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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官方保密法》也嚴禁公民協助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可輪到中國依法辦案,他們卻大談“自由”“人權”,這種雙重標準,實在難以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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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鏈條浮出水面
這次判決之所以震動大不只是因為黎智英個人落馬,更因為他背后那條跨國“黑金鏈”被徹底曝光。
法庭查明,2013到2020年間,黎智英通過多個賬戶接收近30億港元資金。
其中超過16億來自美國、加拿大和臺灣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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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錢不是做慈善,而是精準投喂給亂港政黨和人物。
比如,他向助手Mark Simon轉賬1.18億港元,其中9300萬直接流向公民黨、民主黨等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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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又追加1500萬支持街頭暴力。
他還花176萬港元搭線美國前副防長,安排與蓬佩奧、彭斯等高官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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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人與美國前國家安全專家惠頓一起“密會”
推動所謂“全球登報計劃”,到處游說外國制裁中國。
這些操作,早就超出了正常媒體經營的范疇,變成一場有組織、有資金、有目標的政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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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的得力助手Mark Simon
更諷刺的是。
黎智英一邊收著“洋錢”,一邊在《蘋果日報》上鼓吹“本土抗爭”,把年輕人推上街頭當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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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躲在幕后指揮,被捕后還通過高層繼續操控頭版報道,試圖制造更大混亂。
如今,這些帶著血腥味的資金,反而成了釘死他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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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這筆巨額資金的流動并非無跡可尋。
控方在庭審中出示了長達36頁的財富調查報告,詳細列明每一筆跨境轉賬的時間、金額和用途。
有些款項甚至通過空殼公司層層轉手,試圖掩蓋真實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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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從壹傳媒的辦公室帶走25箱證物
但再隱蔽的操作,也逃不過法律的追蹤。
此外,黎智英還曾試圖將資金用于影響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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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他不僅資助所謂“初選”活動,還提供技術建議,試圖通過電子投票系統操控民意。
這種將金錢、媒體與政治行動捆綁的做法本質上是在顛覆香港的選舉制度,破壞“愛國者治港”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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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這些行為被一一揭露,也讓公眾看清:
所謂“民主運動”,不過是資本與外部勢力合謀的一場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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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才是香港根基
黎智英被判有罪,對香港社會來說,是一個重要轉折點。
過去幾年,很多人被煽動性報道誤導,以為暴力是“爭取民主”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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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實是,那些打砸燒搶的行為,毀的是商鋪、傷的是市民、亂的是家園。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歡迎法院判決,強調這彰顯了法律正義,維護了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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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葉建明也指出,此案是對全社會的一堂國安教育課。
更重要的是,香港市民開始意識到,真正的自由不是無底線的放縱,而是在法治框架下的有序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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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越是施壓,越說明他們心虛。
因為他們清楚,一旦香港徹底穩下來,他們的“以港制華”圖謀就徹底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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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歷史已經證明,靠金錢和謊言撐起來的“顏色革命”,終究敵不過民心所向和法治力量。
黎智英的下場,就是最好警示:誰敢挑戰國家主權,誰就必然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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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審判,不只是判了一個人,更是劃清了一條線。
國家安全不容侵犯,香港法治不容踐踏,中國內政不容干涉。
28國的施壓聲再大,也蓋不過法庭那一聲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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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香港社會正在從混亂走向重建。
經濟逐步復蘇,營商環境改善,市民安全感回升,這一切都離不開法治的回歸。

黎智英案的判決,不是終點,而是香港鞏固“由治及興”局面的新起點。
未來,任何企圖借外部勢力攪局的人,都將在法律面前碰得頭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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