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劉虎
2025年10月,常德男子劉佑林向湖南省紀委監委及湖南省公安廳遞交《申請》,請求對原常德市政法委領導干部李澤涉嫌虛假訴訟罪、詐騙罪及職務侵占罪的問題開展監督調查,并依法指定異地辦理,同時要求核查泄密及打擊報復線索。
舉報人將李澤稱為“常德政法系統億萬富翁”。舉報人認為,鑒于李澤系常德政法系統重要干部,地域與人脈重疊,此案已不適宜在常德轄區內辦理,要求指定省內異地辦理或由省紀委監委直接辦理。
01
金華來客與常德爛尾樓:一場靜默的資本圍獵
2025年10月3日,浙江金華“藍城·邑墅”。
這片曾經的爛尾工地,如今被重新包裝,換了名字,也換了主人。十二年前,開發商資金鏈斷裂、項目停工,卷入查封與刑案。
人們以為,一切已隨時間沉入賬本。但一條跨越千里的資金與權力通道,卻在悄然延展:從浙江金華到湖南常德,一名地產商的身影與數位地方官員的名字交織在一起。在他們之間,流動的不只是錢,還有庇護與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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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如今叫“藍城·邑墅”。而內里的絕大多數別墅,至今仍然是更換門庭前的“中奧·邑墅”的門牌號。劉虎 攝
湖南常德,這座內陸城市并非浙江資本的傳統腹地。
但在2006年,它成為金華商人余有昌的靜默圍獵的起點。他此番帶來的,是被稱為“地下錢莊”的民間高息資本,以及一套后來被當地人形容為“蛇吞象”的魔法。
彼時,常德市中心地段的“希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希豪公司,后更名為湖南中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正因項目資金鏈斷裂而陷入風雨飄搖。公司創始人張志學(原名張志祥)由此陷入危機。
余有昌乘虛而入,以“白衣騎士”的姿態介入,名義上為張志學的“匯美家居廣場”和“浙商廣場”注入資金。
然而,這筆資金并非救命稻草,而是一顆附帶著高息倒計時的龐大炸彈。
一篇2010年11月25日在紅網發出的帖子,直接道出這場資本的濃烈毒性。帖子指出,余有昌通過中介人,利用銀行貸款轉入個人賬戶,以口頭約定的月息捌分(8%)向希豪公司發放高利貸。
根據帖子披露的細節,從2006年9月至11月,余有昌分期發放高利貸共1400萬元,并預收了一個月5.5%的高息。但不到半年,在2007年5月23日,他已操縱公司收取了高達1850萬元的高利息。
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通過一系列單方操作,最終希豪公司的財務入賬的借款本金被虛增至4750萬元。這意味著在不到一年半的時間里,公司為實際借款的1779萬元支付了2971萬元的利息。
高息吞噬之下,余有昌憑借其強勢地位,設下各種騙局,利用其在公司中的50%股權質押,最終“侵吞了整個公司資產”。在紅網帖子的敘事中,余有昌“只花了1779萬元最終吞掉了2億多資產的希豪公司”。
公司雖更名,但項目的命運并未扭轉。常德市中心的核心項目很快陷入“爛尾”,不僅造成了城市形象的污點,更給數百個家庭帶來了深重的社會危害。
02
入局:劉佑林與“格子鋪暴雷和樓盤爛尾”下的重生
在常德商界擁有影響力的劉佑林,彼時任常德市益陽商會會長、常德市政協委員,并在漢壽縣經營著太子廟工業開發區。在常德市工商聯組織的商會活動中,劉佑林結識了常德市浙江商會的會長王國云和金華商人余有昌。
2009年,劉佑林和王國云以益陽商會和溫州商會的身份,帶著其資源和資金正式入局湖南中奧公司,啟動了旨在“盤活”匯美家居廣場這個已是涉及“一兩百個”復雜民間借貸和官司的法律“爛攤子”的爛尾項目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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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政府。劉虎攝
為徹底清理這些債務,常德市政府采取了空前的強硬措施。他們主導召開了債權人會議,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等公檢法司代表悉數到場。
市政府這一系列的舉措,加上當時正趕上全國房地產行業的黃金十年,在隨后的幾年,項目得以回暖,銷售情況良好。
然而,余有昌本人并未在常德設立管理團隊,其對資金的渴求始終如影隨形。他派出了范慧芳——其第三任妻子范慧青的親妹妹——擔任財務總監,全權監管項目資金。她在常德的這段時期,與劉佑林建立了友好關系,這為后來利益的徹底反目埋下了伏筆。
03
騰挪:常德項目淪為金華的“資金抽水機”
余有昌的資金饑渴,始終未能緩解。
為了續建和解封資產,劉佑林需要不斷墊付和承擔風險。他曾以漢壽太子廟的汽車改裝廠做反擔保,解封了被查封的資產,承擔了1000多萬元的風險。
在劉佑林團隊的經營下,項目銷售收入良好,在常德掙得的“兩個多億資金”,卻由范慧芳之手,“都轉到浙江去了”,包括8000多萬元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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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盤活的常德市匯美家居廣場。劉虎攝
在這樣的操控下,湖南中奧的項目,徹底淪為了余有昌遠在金華商業版圖的“資金抽水機”。
到2013年,余有昌在浙江開發的項目——浙江中奧置業有限公司——因資金鏈斷裂爆發危機。兩年后的2015年,人民論壇網報道了其在金華開發的“中奧·邑墅”項目停工,已然成為爛尾工程。
在一則報道中,余有昌親口承認:“因為資金缺口的問題,我向一位錢女士的企業借了5000萬元的高利貸。”
同樣為了“救火”,他開始動用湖南中奧的資產:
第一筆抵押:他利用湖南中奧的資產,為浙商銀行義烏分行的貸款做了擔保,將匯美家居廣場8575.39平方米商鋪抵押,擔保金額達5000萬元。這筆貸款后來被法院認定為騙取貸款犯罪。
第二筆抵押:他以其實控的浙江雙威工具有限公司為貸款主體,將湖南中奧的4027.62平方米商鋪作擔保,向浦發銀行金華分行貸款2400多萬元。
前后兩次,湖南中奧共計12000多平方米資產,被用于為余有昌的浙江項目擔保。這幾乎掏空了匯美家居廣場的全部核心資產,也為余有昌后來的商業犯罪和資產騰挪埋下了法律的伏筆。
04
判罪、出獄與精心設計的破產劇本
資產被抽空和轉移的同時,余有昌的危機在浙江全面爆發。
2017年6月6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認定,余有昌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追繳違法所得1.83億元。
這份《刑事判決書》明確顯示,余有昌在2013年指使財務人員偽造資料,騙取浙商銀行義烏分行2億元貸款,資金未用于約定項目開發,而是轉移至關聯公司償還私人債務。
余有昌的入獄,暴露了他熟練運用政商關系的能力。消息源指出,他慣于用“送了很多領導,也送了一些房子”來鋪路,甚至在服刑期間,通過舉報金華市開發區建設銀行行長等方式,成功獲得了減刑。
在余有昌服刑期間,劉佑林團隊繼續管理常德項目。
他與余有昌的協議約定,市場租金歸劉佑林所有,用以覆蓋返租和管理成本。在全國返租銷售“格子鋪”商業模式普遍爆雷的哀鴻聲中,匯美家居廣場在劉佑林的經營管理下,成為了“唯一一個沒有爆雷”的項目。十年期間,劉佑林按照合同約定,通過其下的三家商管公司按期支付8%至14%的返租,共計1400多萬返租款;由于項目初期業主均未繳納維修基金,整個市場的修繕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水電管網改造工程數百萬元,也由其公司支出。劉佑林這一系列在經營管理上的投入,維護了市場穩定與租戶回報。
然而,余有昌在獄中并未停止折騰。他通過律師帶出的親筆書信,預謀了一份“集團形式破產”的劇本,旨在逃廢債。他在信中透露,“出來以后就要把這些企業都破掉,同時用新的公司把它買回去”。
這一精心設計的劇本,正是他在出獄后實施的“騰挪”之術:將公司的資產抵押做貸款,將貸款變為不良資產,進而申請公司破產,再通過代理人的關聯公司用貸款的資金低價買回資產包和抵押物,最終均變為其個人財產。
2018年10月19日,金華市婺城區法院裁定受理了浙江中奧的“執轉破”(執行轉破產)申請。一系列復雜的法律程序,為他的“逃廢債流水線”提供了合法外衣。
2020年初,余有昌邀請劉佑林參與浙江中奧破產事宜,劉佑林此時的唯一目的,是“我只要把這兩個包收回來就行了。”
殊不知,這是劉佑林不知不覺涉入“余有昌出獄后策劃浙江中奧置業虛假破產,申報債權17億中絕大部分是其關聯公司和個人的虛假債權”一系列操作的開始。
05
常德“黑手”:政法干部李澤的隱秘角色與職務侵占的鏈條
為參與浙江的資產重組,劉佑林與同鄉李平成立了湖南益泰和實業公司和金華市益金隆盛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由于余有昌身為“失信人”不便出面,他找來了代言人——金華市蘭溪人趙進駿,成立了金華萬艾拉金屬材料公司。湖南中奧在浙江中奧破產案中申報并確權了5668.8萬元的普通債權,為后續的資產爭奪戰奠定了基礎。
劉佑林將爭奪的焦點放在了常德的匯美家居市場兩個資產包上,尤其是浙商銀行的8575.39平方米商鋪資產包。2020年,他與一位公職人員——時任常德市政法委政策調研室主任李澤——共同成立了常德市沅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實際由李澤控制)。劉佑林支付了200萬元保證金,約定以1300萬元的價格買回資產包中的實物資產。
正是在這一合作過程中,李澤利用其職務和人脈便利,實施了被控告的多項犯罪行為,為金華資本在常德的運作充當了“司法黑手”。
在項目推進初期,李澤就開始以各種名義收取代辦費用。舉報材料稱,2019年8月20日和21日,劉佑林控制的公司分兩筆共向李澤個人賬戶支付了10萬元,名義是用于常德市老交通局賓館收購項目宴請省級農行領導的“接待費用”。盡管這筆款項聲稱用于接待,但李澤并未為項目實施提供任何實質服務,涉嫌以合同外名義騙取據有。
隨后,李澤利用其在政法委的地位,深度參與了鼎城區萊茵小鎮項目的商業運作。為了滿足招商引進的郵儲銀行常德市分行的停車需求,李澤在2021年1月找劉佑林借款50萬元(轉至李澤控制的常德曙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宣稱待銀行年租金到賬后償還。然而,郵政銀行已營業多年,此筆借款至今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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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有昌旗下的中奧控制的關聯企業,多由其親戚把控。受訪者提供
在這個項目中,涉及職務侵占和詐騙指控的核心,是常德沅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200萬元保證金。
2020年9月8日,沅達公司向浙商資產繳保證金200萬元。直到一年后,浙商資產退出交易,退回保證金至公司賬戶。然而,這筆資金并未回到公司正常管理之下。舉報材料顯示,由于公司公章與U盾由李澤控制,他立即對這筆資金進行了轉移:其中108萬元被轉入李澤個人賬戶,名義竟然是“獎金、工資”;余約92萬元轉入其實際控制公司。
舉報人強調,沅達公司是一間“徹頭徹尾的皮包公司”,沒有實質經營,劉佑林及女兒劉娜從未領取過一分錢工資或報過任何費用。在公司無實質經營、無人領薪的背景下,李澤以“獎金、工資”的名義轉移公司巨額資金供其個人和關聯公司占有,行為與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特征高度匹配。
此外,在交易推進的一年多時間里,李澤與余有昌的關系發生了微妙而致命的轉變,兩人“形成了這種關系,而且還是綁得比較深”。劉佑林與李平的通話記錄顯示,李澤甚至利用了余有昌拖欠李平的100萬元來與余有昌“銜接”。
資產包的命運急轉直下。2021年,浙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突然退出與劉佑林的交易并退回保證金。隨后,余有昌通過同案吳英,以其成立的北京正亞盛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的名義,于2021年12月31日與浙商資產簽訂了1500萬元的《收益權轉讓合同》。
資產包被搶先奪走了收益權。劉佑林在電話錄音中對浙商資產的行為表達了強烈的質疑:“我跟你簽了協議,承諾了,200萬我錢都打給你了,憑什么不賣給我而賣給余有昌?”
這場奪回戰迅速滑向了司法戰場。劉佑林在金華的執行異議之訴中敗訴,他十余年對常德市場的“9年經營管理權”和“全國唯一沒有爆雷”的市場維護事實,被高院判決“否定了”。
06
政法干部李澤:詐騙、職務侵占與司法失控
李澤作為常德市政法系統的原干部,其權力介入不僅表現在騙貸、放貸及其它腐敗犯罪,還體現在與金華資本的勾連上,更體現在利用司法程序謀取不法利益,造成常德地方司法系統的失控。
劉佑林的舉報材料詳細揭示了李澤涉嫌多項犯罪,其中幾起案件有的紀委監委還在調查中,移送武陵區公安局的,均向湖南省紀委監委及湖南省公安廳提起監督審查,但李澤以捏造事實提起仲裁訴訟、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并參與分配,已涉嫌虛假訴訟犯罪,并觸及詐騙罪評價路徑。
除了以上刑事線索,李澤還涉嫌利用其政法地位霸占常德的資產:
長期欠租與非法占有:劉佑林是湖南中奧(占股49%)的股東,李澤租賃了其開發的浙商廣場五樓辦公區域486平米,約定租金6萬/年。盡管實際租賃期從2020年上半年開始,但此后李澤再未付過租金,欠租長達48個月。劉佑林在2025年3月將李澤訴至常德仲裁委追討欠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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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浙商廣場。劉虎攝
勾結黑惡人員搶奪市場:2025年5月24日,在仲裁庭質證期間,李澤甚至召集柯德友(涉黑案漏網人員)以“51%大股東”身份強收湖南中奧租金,并索要公司公章,被穿紫河派出所出警制止。后經仲裁庭質證,柯德友的授權被認定無效。
隨著余有昌的計劃得逞,劉佑林團隊在常德遭遇了更直接的困境——來自地方公權力的阻撓和對市場的暴力搶奪。
2023年4月2日,余有昌的原司機張偉作為法人、吳英大股東的長沙市興北誠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1620萬元的底價在阿里法拍上拍得上述房產。
巧合的是,此事發生在政法委干部李澤幫助其辦理過戶手續的前一天。同年6月,興北誠公司委托的常德柳晨商管公司,組織社會人員,采取強行關門、換鎖、斷電等暴力手段,對劉佑林管理下的市場進行了“搶奪”。在未經過其他業主的同意委托和授權的情況下,并惡意打折降低租金50%—80%,利誘和強壓手段相結合,與經營商家簽訂市場租賃、物業管理合同,繼而強行收取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一年的租金和管理費500多萬元,且租金也被自行挪做它用,現還有十幾戶產權業主沒有收到該年租金。
劉佑林在《控告書》中直指:“余有昌在詐騙湖南中奧上述資產后,委派張偉等人……采取暴力手段……破壞前期物業公司12年之久的正常生產經營。”
面對劉佑林團隊的稅務舉報,余有昌的過戶手續一度受阻。但李澤再次介入,通過“打了不下20個電話”,最終協調了稅務部門,使得過戶得以完成。
面對涉及尋釁滋事、脅迫交易的搶占市場行為,自2023年8月案發后一年時間內,劉佑林先后向市、區政法、公安部門、市委巡視組、市人大反映,特別是多次向武陵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報案并提交書面材料,公安機關以“經濟糾紛”為由,一直不予立案。直到2024年8月2日,站前派出所才出具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書》。劉佑林懷疑,這背后仍然有李澤作為政法委系統人士的“保護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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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澤退休后,在同事微信群的聊天記錄。受訪者提供
李澤履歷顯示,其先后擔任過漢壽縣公安局軍山鋪派出所所長、漢壽縣政法委副書記、常德市政法委辦公室主任、政研室主任,2021年10月1日內退。
“其在任期間就亦官亦商,騙貸、放貸,用親戚的姓名做掩蓋經營房產工程項目。”劉佑林稱,同時,李澤還是常德政法系統重大涉黑案件的掮客,其涉及的刑事案件放在常德政法系統辦理而不回避,這也不符合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的要求——中央明確對應當“通過交叉辦理、異地管轄、提級管轄”推進查處的情形予以運用,目的在于回避本地干擾、確保公正。
最令人擔憂的是,當常德市紀委監委于2025年7月,將兩條刑事線索移送給武陵區公安局偵辦時,出現了程序上的嚴重違漏——公安端以“移送案件”名義辦理,未向控告人送達法律文書,從而客觀上剝奪了受害人的復議/復核權利。
在劉佑林失去對匯美家居廣場的控制后,這個“全國唯一沒爆雷的商業返租項目”,終于爆雷了,一年多以來大部分業主的返租租金無人支付。市場多個商戶撤店,營業面積5000多平米空置。
07
金華再戰:虛假破產與逃廢債的連鎖
面對湖南的挫折,劉佑林將戰火燒回浙江,直接揭露余有昌的“虛假破產”和“逃廢債”鏈條。
2024年9月24日,劉佑林以湖南中奧的名義,向湖南紅網“問政湖南”發出實名維權帖子,請求湖南省公安廳聯合浙江省公安部門展開調查。
他控訴余有昌、吳英利用“長沙市興北誠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南興利好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以常德房產做擔保,向長沙市天心區農商行貸款1000萬元,資金在未能專款專用的情況下又流回浙江關聯企業再次收購其他破產資產包,這是“將2013年浙商義烏分行騙取貸款一案‘老戲重演’”。
劉佑林在浙江金華的《刑事控告書》,揭示了一整套復雜的“余氏套路”:
隱匿財產、惡意處分:2010年至2014年期間,浙江中奧公司假借支付工程款的名義,累計向關聯公司打款約4.2億元。這筆巨款匯入后立即被轉移至余有昌控制的其他關聯公司,制造公司資不抵債的假象,以便申請破產逃避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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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華泰源彩印有限公司。劉虎攝
虛假破產、轉移債務:余有昌利用控制力,讓金華市奧特亨工具有限公司(其關聯公司)作為擔保方,無償為他實控的五家公司貸款提供擔保,使奧特亨公司承擔共計2778萬元的債務。隨后,他又通過其實際控制的金華萬艾拉公司提起針對奧特亨公司的執行異議之訴,并申請奧特亨公司破產。
“殼公司”回購與技術性離婚:在奧特亨公司申請破產后,該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更名為金華市雙銳工貿有限公司,股東變更為余有昌小姨子范慧芳、兒子余昕陽100%持有的金華市泰源彩印有限公司。之后,泰源彩印公司再以2200萬元的價格低價買回了奧特亨公司的資產包。舉報人認為,這筆高額回購款系余有昌妻子范慧青提供,以兒子名義“代持”。范慧青與余有昌在2018年底“技術性離婚”,但“仍是生活在一起的”。
與此同時,李澤和余有昌二人要收資產包的目的就是拿去騙貸款,他們成功了,國資的背書與金融的風險更令人憂慮。
2025年,國企金華金融控股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金華市國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通過成立三級子公司——金華新陸星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參股了余有昌三個兒子的公司。舉報人認為,這三家國資背景的子公司參股的目的,就是為了幫余有昌和范慧青“做擔保貸款”,利用“國資背景的企業參股和買回的資產包”,為其再次融資提供背書。
劉佑林的代理律師在給常德市委書記羅毅君的短信中發出了最強烈的控訴:“李澤作為常德政法一霸,政法系統億萬富豪,違法亂紀,還與黑社會勾結……”
這場戰斗遠未結束。
劉佑林正在金華推進對職務侵占、詐騙的刑事控告,同時也在常德通過中央巡視組等渠道,舉報地方公權力中的“保護傘”。他向省級機關發出的信號,預示著這場“戰事”正燒向體制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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