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車主顧女士的一次新能源汽車充電經歷,讓充電樁超時占用費這一話題再度成為輿論焦點。因充電后未及時挪車,94 分鐘的占位時間被收取 438.4 元費用,這筆遠超 108.45 元充電費的支出,讓顧女士憤而將車企訴至法院,然而兩級法院均駁回了她的訴求,這場糾紛背后折射的資源與規則之爭,正引發公眾對新能源補能服務的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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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去年 10 月,顧女士駕駛新能源汽車前往上海某酒店停車場,使用某車企旗下超級充電站進行補能。充電完成后,她并未立即駛離,車輛在充電專屬車位上停留了近一個半小時。當她查看支付寶賬單時,546.85 元的總金額讓她頗為震驚 —— 其中僅 108.45 元為正常充電費用,剩余 438.4 元均為超時占用費。
在顧女士看來,這筆費用的收取存在明顯不合理之處。她提出,車企既未通過醒目方式公示超時費標準,充電結束后也未進行有效挪車提醒。在與車企協商未果后,顧女士一紙訴狀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退還全部超時占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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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涉事車企已通過多重渠道履行告知義務:充電站現場設有明確告示,車載地圖會彈出相關提示,官網也對收費規則進行了詳細說明。同時,該收費標準未違反法律規定,不存在明顯過高情形,因此一審判決駁回顧女士的訴訟請求。不服判決的顧女士隨即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認為,顧女士自 2022 年起便駕駛新能源汽車,對充電所需時長具備基本認知,且當天本有條件提前駛離卻未及時操作,存在明顯主觀過錯。更為關鍵的是,在其占用車位期間,該充電站僅剩余 2 個可用充電樁,其行為客觀上剝奪了其他車主的補能權利,也對車企的正常運營造成影響。綜合以上因素,法院認定收費標準合理,無需調整,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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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各類觀點在社交平臺激烈碰撞,形成鮮明的意見分野。
支持法院判決的網友不在少數。有網友以自身經歷吐槽:“上次跑高速急著充電,碰到充完電不拔槍占位的車,硬生生等了 40 分鐘才等到空位,高速上充電樁本來就緊張,這種自私行為就該用高價超時費治一治。” 另有網友補充道:“法院都查明她之前多次超時還交過費,明顯是明知規則卻不想遵守,敗訴完全在情理之中,這是對破壞公共秩序行為的明確否定。” 還有人從資源分配角度分析:“充電樁是稀缺公共資源,不是免費停車場,收取超時費是最直接有效的管理手段,不然只會讓‘占著茅坑不拉屎’的現象越來越多。”
對收費標準持質疑態度的聲音同樣響亮。有網友算了一筆賬:“94 分鐘收 438 元,相當于每分鐘近 4.7 元,比很多地方的停車費貴了十幾倍,充電才花一百多,罰款翻四倍,這懲罰力度實在太夸張了。” 一位車主分享了自己的擔憂:“有時候充電后去商場買點東西,臨時遇到急事耽擱幾分鐘,很容易就踩坑,這種收費標準根本沒給車主緩沖空間。” 還有網友舉例反駁:“之前看到有車主被收 2000 多超時費,比充電費高幾十倍,這已經超出合理懲罰范疇了,簡直是‘充電刺客’。”
中立視角的觀點則更關注規則本身的完善。有網友提出:“核心問題不在收不收,而在怎么收、怎么告知。如果車企在啟動充電前就彈窗讓用戶確認超時費規則,而不是藏在官網的小字條款里,爭議肯定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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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糾紛的判決,實則是新能源汽車快速普及背景下,資源供需矛盾與規則意識覺醒碰撞的典型縮影。一方面,“一樁難求” 仍是許多地區的現實困境,尤其是在商圈、高速服務區等核心場景,充電樁周轉率直接影響公共補能體系的運行效率,通過合理收費機制優化資源配置確有必要;另一方面,車主對收費透明度、規則靈活性的期待日益提升,希望在維護公共秩序的同時獲得更人性化的服務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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