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自己沒有多和媽媽說說話,問問媽媽有什么心愿,李敏就感覺到無比后悔。可是再后悔,自己也無法挽回了這一切了,只能這樣發展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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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1984年4月后,李敏的媽媽賀子珍的身體情況越來越差。醫院方也判斷怕是情況不太好了。于是,醫院方立刻通知李敏一家趕快從北京來上海探望。
而李敏接到消息后,也立馬和丈夫孔令華從北京出發來到了上海探望媽媽。或許是見到女兒很高興,賀子珍感覺自己的身體都好了不少,精神也不錯。
李敏看到媽媽好了一些,也覺得媽媽應該沒什么事情。可是沒想到4月19日這一天,賀子珍的病情突然加重。盡管醫生及時搶救了,但是依然回天乏術。賀子珍,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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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的去世,打擊到了李敏。除了是因為親人逝去的悲痛之外,也有李敏很是后悔,自己沒有和媽媽多說說話,問問媽媽有什么心愿?不然也不至于現在媽媽什么話都沒有留下。
一想到這里,李敏就痛苦的流下了眼淚。逝者已逝,逝者的后事也需要盡快提上日程了。于是,李敏開始為媽媽安頓后事,給媽媽收拾遺物整理一切。
在為媽媽收拾的時候,李敏發現媽媽還是留下了三件遺物。而其中一件遺物,非常值得一提。因為這件遺物,估摸著價值11220元。
首先是第一件遺物,是家具彩電。這些家電,李敏決定代表媽媽都捐贈給了上海華東醫院,感謝他們這些年對媽媽的照顧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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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第二件遺物,是彈片。賀子珍的遺體火化之后,在骨灰中留下了一個彈片。而這個彈片,是賀子珍在戰爭年代的時候受傷導致的。是媽媽革命歲月的見證。
最后是第三件遺物,是一本殘疾軍人證。就是這件遺物,可以說價值11220元。這是為什么呢?因為賀子珍一直都沒有領取相對應的補貼。
在1951年的時候,賀子珍領取了殘疾軍人證,按道理可以每年領取330元。到了1984年,一共34年,算起來就是可以領取11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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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軍人證的上面的簽名處,賀子珍一個簽名都沒有。這也說明賀子珍從來都沒有領取過這些錢。而賀子珍之所以不領取,答案是非常好猜想到的。
那就是因為賀子珍故意沒有領取,因為賀子珍覺得這筆錢應該給更需要的人,自己能夠生活就可以了,不要再給黨組織增加財政負擔了,要給大家減輕負擔。
看到這三件遺物,李敏的眼眶濕潤了。雖然媽媽什么話都沒有給她留下,但是似乎又什么都給她留下了。她感謝媽媽,是媽媽教會了她如何做人,如何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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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黨和人民也沒有忘記賀子珍!賀子珍去世后,許多人自發的前來追悼送行,中央也下令將賀子珍的骨灰遷往八寶山革命公墓。這是黨和人民對賀子珍最高最深的敬仰和尊重。大家,永遠不會忘記賀子珍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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