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是有網友發帖曝光,“湖北一地每戶收50元社會治安險”。然后是媒體采訪了當地政府部門,對方工作人員表示:自愿原則,后續將向村民做好解釋。
我就很納悶,自愿的東西,當地網民為什么要在網上曝光呢?顯然他們不會吃飽了飯沒事干,這個所謂的“自愿”里面有多少水分,只有某些人自己心里清楚。
否則的話,這事情的邏輯就說不過去。
你一個金融項目,新的險種,很明顯必須要有有資質的保險公司依法經營,并經過銀保監會批準。怎么就莫名其妙的跟地方的官方部門弄到一起去了,或者說,這雙方為什么要搞到一起去?后者能給前者提供什么“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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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再看他們自己前后說的話,滿滿的全是矛盾。
先是“已經持續好幾年了,是當地與保險公司聯合推出的惠民項目,具體由綜治中心負責。”
被記者質問后又說,“一直都是自愿原則,后續將向村民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你這個社會治安險都已經“自愿、并持續好幾年”了,那敢情沒問題呀,后續又解釋個什么東西?這意思是不是說,之前沒解釋清楚“自愿”的情況。
最重要的一點,明明說“自愿”,可通報里出現的內容,那滿滿的威脅和警告的味道,我不相信誰會感受不出來:“請參保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各項保險,逾期未繳費者,后果自己承擔。”
我都好奇,“自愿”和“后果自負”一起出現,某些人自己不覺得尷尬嗎?
就好像醫生一邊笑著說“隨你愿不愿意打針”,然后你低頭看看,針頭都插一半進去了。反正這句話我讀完,就有種這錢誰不交,誰家就會火災或者被盜竊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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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真的自愿?這便是此事能上熱搜,受到無數網友熱切議論的關鍵。而這樣的事情,在現實里,實際上非常之多。
我們面臨著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如果事實并非他們回應的那般,完全遵守自愿原則,工作人員、村委會的干部們,并不會受到處罰。大家應該有經驗了吧,那種情況下的解釋是,“工作人員和村民溝通失誤,意思沒有傳達到位。”
然后就完事兒了,失誤嘛,還能怎樣,再多就是上綱上線,不體諒基層員工了。
就像學校里面出問題,動不動就是班主任在傳達領導的意思時,用錯了詞。輕則已經道歉,重則已經批評。
說白了,他們這就是站在“不敗之地”上,這個類似于“沒有溝通到位”的解釋,就永遠是免死金牌、萬能盾牌,擋媒體、擋問責、擋輿論,還能擋住一切尷尬。所以這種荒唐的自愿,經常不斷的出現。
反正這么搞又不會出現任何損失:沒被曝光就變相脅迫,曝光了就是“自愿”,只不過沒溝通到位,接下來會好好溝通。
信息不對稱、權力不對等的兩方,幾乎沒有“自愿”可言。否則的話,保險公司好好的為什么要跟官方部門合作,它為什么不自己去跟村民搞“自愿”那一套。
你這不搞笑么,保險公司自己找個推銷員去村民家里搞這一套,整個村都不知道能不能簽下3份協議。
可一旦“村委通知”一貼呢?
所以,要怎么才能減少這類帶有脅迫含義的自愿事件?
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從源頭搞,類似于“沒溝通清楚”、“后續將向村民解釋清楚”的借口就不能算作理由,而是直接追責,比如濫用職權、違規收費、侵犯他人財產,最好再加上尋釁滋事,一個也別放過。
舍不得?舍不得,那下一個自愿就在加速趕來的路上,報道了也沒太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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